约翰·罗尔斯

更新时间:2024-03-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318 浏览:17122

今年注定是“哈佛哲学”最不幸的年份:年初隆冬,年仅64岁的哈佛哲学高手诺齐克教授被肠胃癌夺去了生命,而至年末冬寒,当今哈佛、乃至当今世界最富盛名的政治哲学和学大师罗尔斯教授,在与心脏病魔的顽强抗争中,走完了生命的最后历程.一代宗师巨星陨落,两朝哲门栋柱殇折.

“哈佛哲学”曾经被视为“美国哲学”和“美国精神”的同义语,从威廉詹姆斯到罗尔斯,100多年来,“哈佛哲学”跨越三个世纪,始终引领着“美国哲学”的潮流.短短10个月,被誉为“哈佛新自由主义”的两位中坚人物先后辞世,如同行进的战队失去先锋和元帅,其痛何其深切!

1921年2月21日,罗尔斯出生于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一个富裕之家.他自幼体弱多病,性情谦卑而笃定.他在普林斯顿度过大学时代,先就学于分析哲学大师维特根斯坦的高足马尔康姆门下,受到良好的分析哲学训练,后拜师于功利主义学家司达斯,获哲学博士学位.留校执教不久,年轻的罗尔斯不得不投笔从戎,并被派往太平洋战区参加战斗.他的这一经历、以及他转业后亲眼目睹的上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风起云涌的反越战、反等民权运动,促使重新回到大学讲坛的罗尔斯开始对社会正义进行严肃深入的思考,并对当时风靡一时的西方分析哲学和元学展开了批判性的反思.


然而,不惑之年的罗尔斯并没有因为自身时代与社会的躁动不安而产生丝毫急躁.众所周知,在当代西方哲学界,罗尔斯教授是十分罕见的“磨剑”式学者.他的第一部专著《正义论》经历了数十年的思考磨砺正式出版后,即石破天惊,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产生巨大反响,被誉为具有“转折点”和“划时代”意义的扛鼎之作.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以降,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出现的“福利资本主义”趋向,也受到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明显影响,《正义论》甚至还成为美国乃至西方社会制定许多社会福利政策的理论指南.

事实上,《正义论》的诞生,的确标志着一个新的学时代的开始,那就是:把哲学和学从穷究纯粹的学术义理的形式主义和学院做派中解放出来,重新投入社会生活实践的规范探索.因此,他被看做是复兴当代西方规范学和政治哲学的理论旗手.

《正义论》的主题是经典的,社会正义的主题古今中外,千古如是.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却独特而恢弘:它上承古希腊政治哲学和政治的传统,并将之化为自由正义理想的源头活水;它直接近代以来的西方社会契约论自由主义的思想理路,并将之转换为更为宽宏豁达、更为合理有效的“社会基本正义结构”与“宪政自由理想”的主题论证.与近代西方正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们不同,罗尔斯更关注社会的“平等自由”而非“个人的自由”,更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关怀“少数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社会弱势群体或边缘人群.与现、当代西方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们不同,罗尔斯并不简单地排斥或否定诸如卢梭、马克思这样的“左派”自由思想家.相反,他秉持着自己一贯确信的“多元宽容”原则,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社会批判看做是西方传统的一部分.他甚至主张跨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鸿沟,寻求一种普适的正义原则.他晚年出版的著名演讲《万民法》即是这一学术理想的鲜明表达.由于罗尔斯对西方自由主义有着更为宽厚豁达的理解和新的理论论证,他的正义理论因此被看做是一种新的自由主义的政治表述,他本人也被称之为当代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代表.

在《正义论》出版22年后,罗尔斯又发表了自己的第二部力作《政治自由主义》.在这一新著中,他开始从政治转入政治哲学,对社会正义的主题展开了更为详尽而系统的研究,在原有的“两个正义原则”(即平等自由的原则和惠顾少数最不利者的差异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兼顾社会效率、社会公平和社会秩序(稳定)的政治哲学主张.一时间又是巨石激浪,余音不断.

从公平正义的到公平正义的政治,罗尔斯之所以始终不渝地把自己的理论视野聚焦于最为敏感和复杂的社会政治的现实生活层面,不仅由于他对社会现实的价值关切,更基于他正义的学术良知.他执著而不抱偏见,慎重而宽容地对待各种思想传统和理论批评.他执著于社会的正义理想,极少抱有(甚至常常是刻意避免)社会意识形态或社会政治制度的偏见.他认为,一种“公平的正义”不仅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应该努力追求的理想目标,也应该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合理期待.他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美国社会的非正义制度因素和非正义行为进行了严肃的反省和批评,从“”、“性别歧视”,到“越战”、“广岛爆炸”,都成为他反思社会正义问题的批判对象和话题.这一切,如果说还不能充分证明作为美国公民的罗尔斯先生已然具有一种无偏见正义的政治立场的话,至少也表明了作为一位当代社会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罗尔斯教授,已经提出了一种力图超越非正义偏见的理论洞识,表现了他作为一位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哲学学者的正义良知.

罗尔斯不仅是一位卓越的当代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也是一位慈祥、宽厚和睿智的知识导师.在哈佛的讲坛上,他是最受学生欢迎和尊重的老师,几乎每一次上课结束,同学们都会不约而同地起立鼓掌,用热情的掌声欢送他离开教室,直到他听不到掌声为止.

1993年~1994年,我有幸成为哈佛哲学系的访问学者,并受到罗尔斯的指点,亲身感受到这位慈祥导师的学术力量和人格力量.与我同诺齐克教授的“系列会谈”(诺齐克教授语)相比,我与罗尔斯的会面交谈并不多.记忆最深的有三次:一次是入校后的第一次见面,我请求他做我的访问研究的指导导师.他在点头认同的同时,有些郑重地提示我:少考虑他的观点,多考虑中国社会的正义问题.这一提示常常左右我尔后的学习和研究.第二次是因为翻译他新出的《政治自由主义》一书,请教一些专门术语的译法,同时希望他帮助我取得该书的翻译版权.他当即告诉我具体联系版权的出版部门和负责人的,同时对我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的解释.让我意外的是,他还送我一份该书的前定样稿,以便我阅读理解时有个参照对比.第三次是我离开哈佛前的礼节性告别,未曾想到,他不顾天热年高,竟然执意送我下楼,在哈佛哲学系所在的“爱默生楼”门前握着我的手说:“万,希望你再来,我等着你‘漂亮的’中译本!”

2000年初夏,我获机会得以重访哈佛,但《政治自由主义》的中译本却因故尚未出版,而且因罗尔斯正住院治疗也未能拜见.等到今年暑检测有机会三访哈佛的时候,他已然难以话语.10月初,我离开哈佛回国前夕,罗尔斯病情已经十分严重,没有想到,回国不久就得知他去世的消息.本想让他亲眼看看印有他自己照片的《政治自由主义》重印本,看来只能留做一种纪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