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问题意识中的“判断力批判”

更新时间:2024-03-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214 浏览:95071

每论及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判断力批判》,很多学者把此著作当作康德批判哲学体系的桥梁.连其本人对此也如此评价:“在自然概念的领域,作为感觉界,和自由概念的领域,作为超感觉界之间虽然固定存在着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等必须有一个作为自然界基础的超感觉界和实践方面包含于自由概念的那些东西的统一体的根基”[1].事实上,如果从康德本人的最终关注的问题来看,作为人类思想家的康德在其《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中已经真正担当起了一个时代精神探索者的角色.如果说三大批判是康德对每一个个体人从理论高度上把握的话,即你能认识什么?你能作什么?你能希望什么?那么其《历史理性批判文集》才真正是探讨人类的最终去向问题:人类永久和平,什么是永恒的前进?等等.笔者以为这才是一个作为哲人的康德,也才真正触及到康德本人的精神禀赋和思想魅力.因此,《判断力批判》不仅是其“三大批判体系”的桥梁,更是其个人问题意识的纽带.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其《判断力批判》是康德问题意识的枢纽而最后问题归结于《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从而得以展开其关注的人类的问题.

首先,《判断力批判》对“批判体系”的完成基于对人的完整的认识,而只有对人及其类存在的完整的认识才可能有《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中的根本依据和价值立场.《判断力批判》的演进基于康德对于人的认识的框架,事实上康德对《判断力批判》的论证正是“先验”的对人的理解,从而加以论证人的“情感领域”.

康德从哲学的分类入手“如果人们把哲学,就其在通过概念包含的事物的理性认识的原理的限度内等区分为理论的和实践的,那么人们是作的完全正确的”[1],划分哲学的一般领域,从而为“超感觉”留出地盘,“因此对于我们全部认识能力而言,存在着一个没有界限的但无法接近的地区,即超感觉的地区,我们在那里找不到一片地盘,即不能为悟性概念也不能为理性概念在他上面具有理论认识的领域”[2].这一领域正如“物自体”一样不为人的知性所把握,但康德依然给出一个作为高级认识能力的“判断力”,以此来作为其哲学体系的两部分的结合剂.“判断力”作为连接自然界和人的实践领域的桥梁.这一领域并非一定是处于事实上的确如此,正如康德所言,这是一个“超感觉的领域”,人类是无法“立法的”和认知的,毋宁说“判断力”这一领域的设置恰恰且仅仅在于为了道德律令的有效性而完成更为坚实的基础,毕竟“物自体”的不可知而产生出:灵魂,宇宙,上帝的纯粹理性的三个理念.所以更进一步说康德是为“信仰”留下地盘,这一点也从其“现象界”和“物自体”的二重划分中可见其端倪.康德的哲学,并非仅仅是在考虑“纯粹理性”,而是早已把“实践理性”,“判断力”纳入其广阔的理论考察范围了.

其次,《判断力批判》的目的论原则是《历史理性批文集》中的人类存在的目的逻辑支撑点.康德把判断力分为规定性的判断力和反思性的判断力断力.这是就判断力的两种机能而言的,从个人的理解看,主要侧重于反思性的判断力的论述.而其《判断力批判》的论证又是从审美判断力和目的性判断力两个理论致思方向进行论证.以下分别从审美判断力和目的性判断力两个方面论述“判断力”和康德的问题意识即政治历史哲学中关于人、社会、国家、道德等等方面的联系.

从审美判断力上看,笔者引用邓晓芒的阐述来加以说明,“按照康德的说法,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科学的发展和艺术的发展,审美能力得到了提高,于是从人类的审美能力就可以猜到人的道德,所以美是道德的象征.美不是道德,但可以暗示人的道德等因为人的感受更细腻,自我反省更加敏锐,慢慢的就来猜测自己,体会自己,逐渐开启了关于道德方面的一些自觉”[3].从目的论判断力上看, 事实上,审美判断力所论述的重心在于:目的论意义上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这里突显出康德论证的严密性:就其实践层面而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又联合在一起.判断力尤其是理性判断力通过自身的“超验”原理:合目的性原理,“这不是规定性的判断力而仅是反思性的判断力的一个原理,人们的期望只是:不管自然是怎样按照着它的诸普遍规律来组成的,人必须按照那原理来全面研究经验规律和建筑在它之上的原则,因为我们只在那原理所达到的范围内使用我们的悟性才能在经验里前进和获得知识”[4].毋宁说,合目的性是反思判断力的必然的判断趋向,因为一经人的判断力的投射,任何外在自然界便以某种目的的形式产生.自然合目的性发展到“善”的最高阶段,这种和神正论的证明思维何其相似.而这也总让人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康德哲学的体系的最终指向并不在于对近代自然科学的长足发展的可能奠定了基础,更重要的是发展政治-历史哲学,从而完成其哲学体系.


再次,康德洞察人类存在目的的方法从《判断力批判》中而来.难道康德真的对人类历史是“合目的性”确信无疑吗?笔者以为在其《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中许多“隐微的教诲”甚至“微言大义”(有感于刘小枫先生之文《尼采的微言大义》).甚至康德的论述中的关键部位有独断论的色彩!当论述自然合目的性和至善的实践理性的联系时运用的类似于反正法的证明方式时,一反其作为哲学家的细致入微的气质,因独断而缺少了些许从容.当论及关键的部分,即触及其理论的难题时,比如自然的合目的性和人类社会的合目的性的问题时,论述行文中随处可见“必须”“不能”等刺眼的词汇:“自然界必须这样的被思考:它的形式的合规律性至少对于那些按照自由规律在自然中实现目的的可能性是互相协应的.”[5]“这判断力仅是反省着的,从这个角度来考察时,对于我们的认识机能而言,自然必须被看作是按照一个目的性的原理的等”[6]是什么让一向儒雅的康德如此强硬甚至强横?正是由于其从个人角度不能得出关于诸如“人类目的论”,“至善”等“本体界”的认识,而又不得不甚至是破坏和越过自己给理性划出的范围――“物自体”和“现象界”――而给出自己的理想以正当性的依据,正是由于对人类社会眷恋的理想设计的才不得不一次次突破自身先前的理论设定,一次次独断地“论证”,这也正是其整个人生信念的支撑,当然正如他的口气“必须如此!”.上述的种种独断近乎于疯狂的口气,恰恰是康德不得不在人类的方向上以某种不证自明的结论――目的论――加以指引.正是其批判体系论证的关节点当然也的其问题意识的中的关节点.

综合本文,学术界对于康德的哲学地位多以近代哲学思潮中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而津津乐道.笔者以为这并不能真正解读康德哲学的意义,至少是不够全面的.只有纳入其个人最终关注的问题及其终极关怀,才能真正理解康德这样一个伟大的灵魂.

[1]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M].宗白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梯利.西方哲学史[M].伍德增补.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5]韩东辉.智慧的探险――西方哲学史话[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张志伟等.西方哲学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张丽娜,张家口教育学院教师;王雅琼,张家口教育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