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兼并重组中的法律事务

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64 浏览:21699

小煤矿兼并重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为遏制小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其具体做法是指以现有大中型国有煤矿为基础,通过采取控股、收购、重组等方式对两座以上煤矿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储量及其它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储量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鹤煤集团按照河南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先后兼并重组了郑州、济源、鹤壁等地小煤矿,取得了较大成果.在这个过程中,如何避免兼并重组的法律风险是兼并重组成败的一个关键.一项完整的兼并重组项目包括前期的决策及调查、中期的商务谈判、后期的公司设立及完善法人治理三个方面,这期间涉及很多法律事务.

一、小煤矿兼并重组前期的决策及调查

正确的决策是小煤矿兼并重组成败的关键,它涉及政策、法律、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科学的决策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避免工作的损失,小煤矿兼并重组取决于两个方面:政府政策的制定.主体企业兼并重组方式的选择.对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已超出本文的范畴,在此不再探讨.重点谈一下主体企业兼并重组方式的选择.兼并重组一词是多种企业资本运作的统称,它包括:新设、合并、收购等多种形式,选择何种方式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新设:就是合资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其优点是新设公司与原公司即公司股东属不同的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独立履行民事义务.缺点是一次行投资巨大,公司股东的各项证照不能借用,需重新各项证照工作量巨大.合并:就是两个法人企业的完全合并,即两个企业同时注销共同合并为一个企业,其优点为能够充分利用原企业的资金、技术、资产、资源、人力等实现企业的做大做强,缺点是必须承接原企业的债务及各项潜在风险.收购:即股权的收购也就是收购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其优点是直接就完成了资本重组,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兼并重组工作.缺点是原企业继续保留同时新的股东承接了其各项法律责任.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种方式均有利弊,如何取舍对今后的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做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及时向企业决策者提供切实可靠的政策法规及各种整合方式的利弊是职责所在.通过比较认为新设方式即符合兼并重组政策又能够最大限度保护主体企业利益,因此鹤煤兼并重组普遍采取了主体企业货币出资51%,原小煤矿实物出资49%设立新公司的方式.通过近两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整合方式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它从根本上避免了小煤矿自身的各种债务对兼并重组工作的冲击,能够是新设公司一心一意谋求发展.

决策制定了,工作方向就明确了,开展详尽的兼并重组尽职调查就提到了首位,尽职调查是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财务、人事、历史沿革、资产、债权债务等的全面审核,它涉及技术、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

做好兼并重组目标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也是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任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取得详实的调查资料,及时发现目标企业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是对每一名参与调查人员的一项考验,做为一名法律人员,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不但要求法律工作者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同时还要求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如何有目的、高效率地选择和实施有效的调查方法,无疑是对调查者专业能力的考验.

对此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综合分析、审核、访谈和沟通等不同的调查方式加以综合分析,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

二、中期的商务谈判

前期的决策及调查工作是为企业兼并重组的中期商务谈判怎么写作的.一个项目的成败与否最终取决于合资双方的合意上来,取决于沟通和谈判.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决定了这个过程是一个艰难和漫长的过程.其最终的结果是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妥协.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这一过程主要是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解答、寻求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起草审查严谨的相关文件等工作

第一,法律法规的解答.

一项兼并重组工作涉及许多法律法规,能否及时准确的解答各项法律问题是对一个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因此要求一个法律工作者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有关《公司法》、《合同法》、《煤炭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起到参谋作用.

第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疑难问题.

由于利益的不同,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分歧,同时由于兼并重组工作涉及许多政策法律及不同的政府部门,因此会出现许多涉及法规及程序方面的疑难问题.如何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些问题是对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考验.做为法律工作者在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要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要从兼顾双方利益及合法的角度为企业决策者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思路,使谈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三,起草审查相关文件.

合资合作谈判最终的结果是要体现在相关文件中,在这一过程中的主要任务是从法律的角度严格把关,保证所签署的各项文件严密、合法、真实体现双方的意思表示.避免为将来合资合作留下隐患.

任何谈判都是在代表某一组织、集团或个人利益的谈判代表之间进行的,而各位谈判代表的个性与素质又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律工作者的参与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可以及时把符合实际的、确实行之有效的制度、方法及双方的共同点固定下来并使之条文化.这样就可以明确谈判方向、提高谈判效率,摆脱以谈判者自身素质决定胜负,或以玩弄骗术获取成功的现象的发生.也对合资后的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能够在发生纠纷时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三、后期的公司设立及完善法人治理工作

无论是决策、调查还是商务谈判归根到底就是为了通过新公司的组建完成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新公司的组建不但要合资双方的意思统一,同时也要由国家行政部门的认可.具体表现就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取得开业经营的行政许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这些工作的开展都属法律工作的范畴.熟悉法规是对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这期间的主要工作是:

第一,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经理为首的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确立企业的股权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司设立的实践情况看,公司的股本结构通常设置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股份组成主要包括国有股、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外资股等.

第三,完成企业的设立工作.

公司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的公司章程、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设立公司的基本程序.设立公司的基本程序主要有:公司出资人签订设立公司协议、通过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或国家有关机构的批准、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出资人依据设立公司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共同制定并签署公司章程、各出资人委派或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并组建董事会和监事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的登记注册机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有限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公司登记分设登记管辖设置,即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市(县),应根据相应的要求选择登记机关.

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的主要事项为:

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有限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

第四,相关的证照的变更和登记工作.

取得企业经营许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税务登记及其他相关证照的等工作.

总之,兼并重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做为法律工作者也是一项难得的锻炼机会.做好这些工作既是职责所在同时也是对法律工作者的知识经验技巧的综合考验,每一名参与其中的法律工作者都应珍惜这难得的机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把各种风险降到最低,为兼并重组工作奉献自己的才能,从而推动兼并重组活动的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河南省济源市鹤壁煤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