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一体化”教学改革

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408 浏览:70361

[摘 要]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面向,尤其需要“一体化”的教学改革.文章分析了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构建了“理实一体化”的课程体系,与之相适应设计了“一体化”的教改模式.该研究的主要贡献是构建了“一体化”的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了“一体化”的教改模式,对全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关 键 词]高职院校一体化应用型会计人才

[作者简介]邵丽(1978-),女,辽宁沈阳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审计教研室主任,讲师、会计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审计学、高职教育,史新浩(1970-),男,山东莱西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会计学、高职教育.(山东潍坊261011)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任务驱动’模式下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史新浩,项目编号:2009482)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0-0150-02

一、引言

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会计人才资源总量增长40%,会计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高、中、低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10︰40︰50.这一发展规划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发展空间.规划特别强调,推动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应用型会计人才是指能够将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会计工作实践的专门人才.①这对会计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高职院校,提高会计人才培养质量应当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模式改革.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的核心是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就是融“教、学、做”为一体,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教而不做不是真教,学而不做不是真学,要教学做合一.②本文在对传统教学模式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了体现专业核心能力的“理实一体化”课程体系,设计了“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并对其改革效果进行了总结.“理实一体化”课程体系的设置和“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改革,对全国高职会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主要贡献.

二、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1.教师“主导”地位与学生“主体”地位不明显.长期以来,教师的“教”代替学生“学”的教学模式可谓灌输之功十居七八,而启运之功十不得二三.这客观上使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缺乏对专业实践技能的有效训练,制约着学生应用能力的提高.教师“主导”地位与学生“主体”地位不明显,导致教师教得辛苦、学生学得吃力,结果是教师不满意、学生没收获.

2.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训练不同步.传统上,会计专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分开的,理论课程开设在先,实践课程开设在后.以笔者所在学校改革之前的课程为例,“会计基础”在第一学期先进行理论讲授,学期末进行一周的“会计基础仿真实训”.这种教学模式下,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时,没有同步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而学生在进行集中实训时又忘了理论知识.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专业教师发现这种“学做不一”“学做分离”的模式已不适应高职会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

3.教学目标与证书考取目标不配合.许多职业院校的常规教学和职业资格证书考取之间存在着“两张皮”的现象,课程教学目标与证书获取目标不能形成合力.课程教学仅仅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没有考虑和兼顾证书考试科目的内容要求.为了学生参加证书考试,还要组织专门的辅导,增大了日常工作量.实际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相辅相成的,会计专业教学应当把证书考核项目和要求纳入课程标准,将课程教学目标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结合起来.

三、“一体化”课程体系的构建

根据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高职会计专业应当培养学生具备以下核心专业能力:(1)会计基本核算能力,(2)会计实务处理能力,(3)成本核算与分析能力,(4)税务核算与申报能力,(5)财务报告编制与分析能力,(6)会计软件操作能力等.能够体现和培养上述核心专业能力的课程包括:会计基础、初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仿真实训、会计岗位仿真实训、成本会计实训、税务会计实训、会计综合仿真实训等十门课程.传统教学模式下,上述课程都是独立开设的,无法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

为有效传统教学存在的问题,为“一体化”教学创造条件,笔者构建了由五门课程构成的体现专业核心能力的“一体化”课程体系:(1)会计基础,涵盖原会计基础和会计基础实训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选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会计基础》和自编教材《会计基础实训》,(2)初级会计实务,涵盖原初级会计实务和会计岗位仿真实训课程,开设在二、三学期,选用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初级会计实务》和自编教材《企业会计岗位实训》,(3)成本核算与分析,涵盖原成本会计和成本会计实训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选用自编教材《成本核算与分析》和《成本核算与分析实训》,(4)税务核算与申报,涵盖原税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实训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选用自编教材《税务核算与申报》和《税务核算与申报实训》,(5)企业会计综合实训,涵盖原会计手工综合实训和会计电算化实训课程,开设在第五学期,选用自编教材《企业会计综合实训》,实现手工实训与电算化实训的有效衔接.


新的课程体系将原来普遍设置的十门课程构建成五门“理实一体化”课程.因课程数量减少而节约下来的课时,可以调增五门课程的周学时.与原课程设置的总课时相比,构建的“一体化”课程的总课时并没有增加.五门课程使用的配套教材,可以有效发挥“一体化”课程的协同效应,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融合,开创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