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背景下的爱与罚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428 浏览:44398

策划人语

爱是教育的源泉,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教育常识.

爱心教育之下,赏识教育,也为近年来所大力提倡.

然而,物极必反,有专家呼吁,“教育中不能没有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老师们也发现,光有爱心、赏识、表扬、奖励,似乎并不能解决教育中遇到的所有问题.

不过,教师对惩戒的态度,却是暧昧的.

一方面,不少老师说,现在的孩子娇惯任性,稍不注意,自虐、暴打老师、大闹学校的事件就接连冒出,教师自身难保,哪敢批评,遑论惩罚.

以至于教育部出台文件,规定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另一方面,有老师认为,师爱不是溺爱,而是一种专业的爱,惩戒本身也是爱心的体现,赞成合理运用惩戒.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有的老师也一直在运用惩戒.

只不过,有的一不小心,变成了罚跪罚跑、机械抄读、讽刺挖苦等体罚或变相体罚.

于是,再次引发舆论讨论,被指惩罚越界,是“教师仁爱之心缺失”,是“学校功利办学恶果”.

教育之“爱与罚”,就此陷入无穷尽的争论怪圈.


在依法治教的大背景下,教育究竟是否真的需要惩戒?如果不需要,那么没有惩戒的教育如何解决实际遇到的种种难题?如果需要,到底如何界定教育惩戒的边界?如何让惩戒合法、合理、有爱心、有教育性?

本刊特别策划“爱与罚”话题,邀请大家畅所欲言,希望对全面认识爱与罚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