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的完善途径

更新时间:2024-01-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835 浏览:22975

摘 要:自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实施以来,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争论较多.本文通过汇总我国现行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所取得的经验,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缺陷和弊端情况,分析了现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对策,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依据.

关 键 词: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5-95-2

课题名称:关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研究,编号:2011B127

为帮助我国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经过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十几年的艰苦探索和高等学校等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对贫困大学生制定和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然而,该制度在多年的实施和操作过程中,贷款违约的现象却层出不穷,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助学贷款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违约率平均为20%,有些高校违约率甚至高达80%.依赖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大学生不能如约还贷,日益成为助学贷款制度存续和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1大学生不能如约还贷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不能如约还贷,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主观因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大学生诚信意识缺失,中华传统文化十分强调诚信是重要的为人之道,而屡见报端种种背离诚信理念的事件和行为,却在不断地破坏着青年人对诚信的笃信和追求.此外,在全社会将注意力集中在学生的学习成绩大趋势指引下,从事义务教育的各级学校不得已将提高升学率作为自身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教学目标.在学习成绩就是一切的社会大氛围中,人们只注重功利而忽视获取功利的手段正当与否,人们有时会觉得诚信有碍于功利的取得.特别是,当今社会中存在诸多不合理获取功利现象大部分是通过避人耳目的形式而取得;另一方面,有很多大学生认为,助学贷款来自国家,作为公民中的一员,他们理所应当享有贷款机会.部分大学生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免费的午餐”,既不用付利息,又不用财产担保,一旦目的达到,又想尽种种办法不偿还贷款,能拖则拖,能不还则不还.大学生信用意识的淡薄,使国家助学贷款潜伏着较大的道德风险.

客观因素也有两个表现方面,一方面在于,接受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往往很难找到工作或者是工薪太低,“由于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严重不对称,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越来越严峻.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03年和2004年的大学毕业生离校时待业率分别达到33%和27%.当贷款学生就业遇到困难,连生活都成问题的时候,按时还贷就成了问题.”另一方面在于,助学贷款的返还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有关于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没有有效、成功地建立起来,严重地影响了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的贷款信心和放贷意愿.

若要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对我国在读大学生,发挥持续的助学、促学以及兴学的社会功能作用,必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特别要加强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2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的缺陷

我国自2003年开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以来,同时开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是根据“风险分担”的原则,按当年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经办银行给予补偿.风险补偿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

风险补偿金的设立解决了银行不能按时收贷的风险,但却将相应的风险不公平地转移给财政和高校.须知,银行作为营利性经营企业,从事贷款本是银行的经常性业务内容,即便是助学贷款也要附加一定比例的利息.现有风险补偿金的相关制度内容消除了银行在从事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规避了一切可能出现的风险,也确实激发了银行从事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但这种做法对于财政和高校却是不公平的.


现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如下:

2.1表现为权威性信用担保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应属于完全的个人信用贷款,但从1999年试点到2004年全面铺开,却一直未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担保机制,这也是国家助学贷款成为高风险贷款的根本原因,就是说没有政府的相应担保.美国由各联邦政府牵头采取灵活多样的助学贷款模式,联邦政府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实施者.“联邦帕金斯贷款(FederalPerkinsLoans)是联邦政府为来自低收入家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提供的低利息贷款形式,政府将该贷款资金按比例分配到每个学校,由学校直接管理贷款的发放和归还,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其是否符合该贷款的获得条件.”贫困大学生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相应的财产和信用记录,或者其自身的信用等级不足,就可能无法获得贷款.为此,缺少政府般的权威性担保机构是首要的缺陷问题.

2.2表现为风险补偿金分担不合理

2004年出台的助学贷款新规定中提出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弥补银行面临的风险与损失,由政府和高校联合负担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政府和高校各负担风险补偿金的50%.风险补偿金的设立,确保了银行的利益,有助于提高银行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但我们也要看到,助学贷款作为国家的一种政策性贷款,由政府财政予以政策性补贴或补偿顺理成章.但由高校来承担风险补偿则未必合理,高校并不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也不应承担这一政策性的贷款补贴.高校没有能力控制和强制要求学生毕业后的还款行为,但却要承担其违约责任,明显有失公平,特别是贷款量大的高校通常都是经济困难学生比较多,通常学校的经费也都比较紧张,学校的政策和经费不足以帮助学生解决面临的经济困境,还要拿出一部分学费收入作为风险补偿上交到银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高校自身的发展.

2.3表现为风险预先补偿制度不合理一笔正常助学贷款的运行应是由银行放贷、银行首先承担风险、损失,政府事后再对能确认的损失部分进行补偿,而不是通过招标的方式事先确认风险补偿比例,对未发生风险事先进行补偿.因此,风险补偿金额可能真正大于银行的损失,也可能小于银行的损失,可能造成政府补偿过溢、银行受偿过短的不均衡状况,这一不均衡实际上构成了制度运行的成本,成为助学贷款制度内部固有的缺陷.

3完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途径设想

3.1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制度体系

政府是实施助学贷款政策的最大受益者,要发挥政府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国家担保制度.从银行发放贷款的要求来看,担保制度是贷款发放和回收的必要条件.政府可以设立助学贷款国家担保基金,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力量捐助等途径筹措资金,建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对确实存在实际困难无法还清贷款的学生,要从基金支付,帮助其偿还,从而避免商业银行的损失,保护商业银行开办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政府还要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切实从法律层面保障助学贷款政策的施行,促进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发展.

3.2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社会担保制度

可以偿试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公司或私人担保制度,作为国家担保制度的有效补充.从目前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看,可以实行助学贷款社会担保制度,可以让有资质的公司、机构、法人和自然人等承担信用担保,从而有效化解助学贷款的还贷风险.

3.3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7月下发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将保险引入助学贷款,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要积极推进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业务,逐步建立国家、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助学贷款违约责任的风险分担机制.

3.4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属于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但要求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在学生心里形成了父母为自己担保的预期,所以通常还款率也较高.为了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率,也可以适当增加由学生父母或亲友担保或学生所在家庭房产等抵押的放贷要求,从而使贷款回收更有保障.

4结语

总之,健全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尤其要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补偿机制,是保持和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性条件.风险补偿机制的完善需要政府、银行和高校群策群力,发挥各自的功能作用并结合社会捐助、公益投入等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将助学贷款风险降至最低.另外,国家还可以继续、强化和完善通过国家代偿和减免政策等政策引导方式,给品学兼优的高校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诸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家庭困难学生的还款负担.事实上,从2006年起,部门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怎么写作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国家还应对毕业后从事国家急需的基础科学领域研究、到贫困落后地区工作的大学生的助学贷款进行减免或由国家代偿,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怎么写作于国家急需发展的行业和地区.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切实帮助在校贫困大学生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应该发挥其本身所具有的教育作用和引导功能,帮助大学生从入学开始就建立起诚信意识,引导大学生从他律引向自律.还可以在开展诚信教育的同时,结合对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强化感恩意识,时刻提醒自己,国家助学贷款是完成学业的重要辅助条件,走向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还应当知恩图报,回报国家对自己的帮助.

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机制不是冷冰冰的制度框架,它需要政府、社会、企业、高校以及大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与奉献才能给这个制度框架施加人间的温情,才能更加有效发挥其应有的机制作用,当然,这尤其需要银行和大学生之间的互相理解与支持.唯此,我们的教育事业才能发展,我们的高等教育也才能真正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