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194 浏览:123342

为提高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加强责任和效率管理,积极稳妥推进2012年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按照《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绩效对象

绩效对象为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示范村具体项目支出绩效和县(市)整体支出绩效.

二、绩效原则

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一是方法科学.绩效采取定量评价的方法,注重专项资金投入的科学性、经济性和有效性.


二是过程公开.严格遵循标准和程序,确保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评价档案.若被评价单位对评价结果存在重大分歧,应重新组建评价小组进行复验.

三是数据可得.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可靠、可得.

四是结果反馈.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反映和体现新农村建设的水平、进展和建设质量,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并根据绩效结果,调整完善专项资金投入政策,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管理职责

根据《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各示范村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是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主体,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组织示范村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工程考核验收、审核项目绩效报告、落实上级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具体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县(市)负责示范村项目绩效管理;另一个是省里负责县(市)绩效管理.

四、示范村项目绩效考核

示范村具体项目绩效,由县(市)考核.绩效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实行100分制度,其性指标50分,个性指标50分.共性指标50分,其中项目决策10分,资金拨付10分,资金管理15分,项目管理15分.个性指标50分,其中完成数量7.5分,完成质量7.5分,经济效益指标12分,社会效益指标12分,环境效益指标6分,怎么写作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具体指标、分数分配、评分办法见《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五步操作:

第一步,示范村申报绩效目标.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地示范村,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批复后,根据省财政厅项目指标文件,填写《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7月底完成.

第二步,县(市)审核确定绩效目标.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对示范村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把关,核准后下达批复文件.要求在8月底完成.

第三步,县(市)在项目建设中进行跟踪绩效检查和评价.各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农业、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要求在11月底完成.

第四步,县(市)对项目进行工程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完工后,示范村应向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和绩效评价申请,填报《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完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申报表》,并上报项目实施绩效报告.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和绩效评价,对于捆绑其他部门项目投入如道路项目等,经其他部门验收通过项目应直接认定验收意见,只进行绩效评价,填写绩效评价意见,并给绩效评价得分.要求在12月底完成.

第五步,县(市)撰写并上报具体项目绩效报告.县(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个示范村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意见,撰写具体项目绩效报告,于下一个年度2月底报送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市)专项资金整体绩效

县(市)整体绩效,由省考核.绩效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实行100分制度,其性指标50分,个性指标50分.共性指标50分,其中项目决策10分,资金拨付10分,资金管理15分,项目管理15分.个性指标50分,其中完成数量7.5分,完成质量7.5分,经济效益指标12分,社会效益指标12分,环境效益指标6分,怎么写作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具体指标、分数分配、评分办法见《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省对县(市)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考核,分四步操作:

第一步,县(市)制定上报绩效目标和指标.县(市)新农村办、财政部门在组织本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同时上报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于每年3月底前汇总报省新农村办和省财政厅.今年由于刚开始操作,要求8月底完成,填报《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第二步,项目建设中进行跟踪绩效检查.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指导问题整改和绩效评价.要求11月底完成.

第三步,县(市)年末项目阶段验收和年度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市县新农村办、财政部门要于预算年度终了3个月内,完成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绩效报告的审核工作,将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报告、具体项目绩效报告和《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表》(附件:6)于下一个年度2月底报送省新农村办.

第四步,省对县(市)进行绩效评价.省新农村办对县(市)报送的绩效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重点项目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对专项资金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于年度终了4个月内,将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报告、具体项目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绩效管理工作组,指定专门人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要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绩效管理协调联接机制,将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验收等情况、数据以及意见作为绩效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实现绩效监督、绩效审计、绩效问责、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有机结合的方法和机制.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与项目管理、检查督查、专项资金管理、示范村分级分类、政务公开等业务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绩效数据采集、跟踪检查、考核验收、分析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规定和政策,实现绩效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保证绩效科学性、合理性.

(三)把握程序和标准.绩效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讲,改变了以往“抓大堆”的工作方式,在定性基础上更加注重定量分析、数据分析以及工作反馈,必须坚持工作程序和执行标准,工作一步跟着一步,环环相扣,没有上步结果和意见,无法开展下步工作,没有全年各个环节的工作数据,很难进行全年绩效评价.因此,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里的总体要求,清楚各个环节,理解各个指标参数,做到胸有成竹,有地放失.

(四)加强培训宣传.各地要加强对示范村干部群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管理的理念,增强绩效意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五)强化工作整改.绩效核心是考查工作业绩和实施效率,如果只做客观评价而不反馈应用,就失去了绩效管理的意义.要强化项目建设中随时整改,发现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就要及时整改,不将问题留下.项目完工并绩效评价后要整改,县市和市州年度绩效考核后都要提出整改意见.凡是整改不到位或不进行整改的,省里将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实施惩罚措施.

附件:

1.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完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申报表

4.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6.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表

7.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或示范村具体补助项目年度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8.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县(市)整体绩效报告(参考提纲)(省新农村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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