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43 浏览:8557

【摘 要 】伴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众多金融理财产品也应运而生.作为新兴互联网金融一个标志产品,余额宝以高收益性而受到了广泛关注,但在其看似低风险高收益的现象下仍然有许多风险监管法律问题需要我们思考.

【关 键 词 】风险 监管原则 监管措施

一、余额宝的潜在风险

余额宝作为一支货币基金,虽然穿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但仍未改变其基金本质,依然难逃货币基金应有的风险,笔者认为有四个潜在风险值得我们关注.第一个是市场风险.货币基金在市场良好的情形下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相反在市场疲软时所遇到的亏损也不容小觑.余额宝作为货币基金也是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广大投资者对余额宝的了解并不深,货币市场违约而带来网络理财产品违约将带来的投资者的恐慌也不可估量.第二个是行业风险.网络理财产品依靠互联网公司发展,而目前对互联网公司监管的缺乏无疑加大了余额宝等的风险,一旦互联网公司或者基金公司运行出现问题,直接对投资者经济损失和间接导致的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危机将很严重.第三个是与银行竞争关系而导致的风险.余额宝以收集沉淀资金来运行获利,实际上是在分流本该属于银行的资金,这种与银行的竞争关系自余额宝上市以来就一直存在并得到了某些银行的“惩治”.前不久几大银行专门针对余额宝出台的限制转入转出金融的政策严重危及了余额宝用户的利益,即使投资者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但面对强势的银行也只能默默忍受.第四个是技术风险.基于互联网的背景,网络账户相较于传统的银行账户来说安全性低,发生被盗或者数据信息泄露的风险也更高.

二、余额宝的监管与规制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是一行三会的分别监管模式,余额宝本质上作为货币基金由证监会来进行监管.但目前并无具体法律来明确证监会的职权划分,对余额宝的监管仍处于较低阶段,不仅不利于对余额宝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也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监管原则,笔者在分析互联网金融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三个原则.首先是依法监管原则.目前我国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监管的法律相当欠缺,导致监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无法可依.我国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监管法律,使得监管机关遵循依法监管的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性质、业务范围、规章制度、法律责任等进行监管.其次是协调监管原则.余额宝之类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虽然实质是货币基金,但依然牵涉到银行业甚至保险业的业务,不应该单单只有证监会做监管机关.因此应由证监会领头,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比如银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的监管,这样才能做到全面覆盖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最后是实行比例监管原则.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监管虽然应当严格,但是没有必要每一个过程都必须由监管机关介入,可以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态、影响程度和风险水平等的评估,来确定监管的范围、方式,实行分类监管.影响小、风险低的完全可以交由行业自律监管,而影响大、风险高的则必须由监管机关插手.这样做的目的是不仅可以提高行业自身的自律水准,也可以减轻监管机关的业务量同时也节约了行政资源.

同时需要明白,余额宝是由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而开发的一款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宝和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天弘基金,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对余额宝进行重点监管的对象.对支付宝的监管应该重点关注支付宝是否具有规范的行为,包括审查运营余额宝的资格和牌照、检查其支付系统的稳定性以及要求支付宝要严格按照支付怎么写作约定存货币和按用户要求赎回货币,不得毁约违约等方面.而对天弘基金的监管则要重点监管其资金流动的安全与稳定性,要求其及时按客户要求转入或转入资金,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任意泄露客户信息和资料.

三、对余额宝监管的措施建议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法律对此的监管还不到位,主要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加快研究制定专门针对规制互联网金融法律,例如把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纳入监管范围,设立准入、退市的行业标准等方面.

第二,规范监管的程序.不仅包括对整个流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还要分日常监管和专门监管,全方面对整个理财金融产品从申报、批准、发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并且必须按法律的规定进行监管,对风险行为及时控制,如果牵涉到违法行为如洗钱行为等时应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处置.


第三,设立存款风险保险制度.可以学习美国的做法建立存款延伸保险制度,让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就是支付宝把投资者的存款放置在保险公司的账户中,由此产生的保险费用由沉淀资金的利息抵扣.同时规定检测如支付宝平台倒闭了,这笔存延伸保险并不适用,余额宝的投资者的存款并不会受到损失.

第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美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较为健全的发展离不开配套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并无良好的配套社会信用体系.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建立健全信用评级业务许可制度,培育专业性高的信用评估机构,从而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制约,有效的提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水平,带动第三方支付市场和类似余额宝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

第五,加强行业自律.对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监管除了需要行政监管外,还需要行业加强自身自律,让行业通过规范自身行为来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正当权益.例如建立互联网理财产品协会,通过同业成员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纠正机制来加强行业纪律,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结束语

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符合了经济发展趋势,也符合电子时代的电子化经济模式转变要求.然而互联网金融行业仍然存在很多潜在的风险问题,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监管,维护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