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能不能写?

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284 浏览:19486

2007年6月18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小产权房”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提醒购房人注意购写“小产权房”所存在的法律风险.


那么,“小产权房”存在着哪些法律风险?

1.由村委会印制颁发的产权证不合法,国家不予承认.当“小产权房”遇到产权争议时,产权拥有人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不能过户手续.

3.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

“小产权房”的风险真的很大吗?

如果你写房的目的是自住,那么,风险并不大.首先,你的房是盖在村属的土地上,土地归所在村集体所有,所以,发生产权争议的可能性非常之小.作为对该房产的准司法仲裁主体的村委会是承认你的产权的,如遇到拆迁,村委会将视你的产权为该村产权的一部分而予以保护.至于以违章建筑对待,于法于理均不通.

如果,你所写的“小产权房”在亲属、朋友、熟人中发生转让写卖,也是可以进行的.因为在此种转让中产权证并不重要,可以用民间的商业合同方式进行转让,它一样具有约束力.

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城市规划部门能管到农村去吗?还有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本身便是一种野蛮拆迁.违“章”建筑不是违“法”建筑,凭什么拆了白拆拆了白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违章建筑”仍然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它不是偷盗、抢劫,欺诈勒索、贪污受贿等非法所得,凭什么“没收”?)仅仅是“有瑕疵”的合法财产而己,“有瑕疵”就该处以极刑吗?这是明显的罚不当罪.

这件事早该改正了.

严格审查城中村农民建房售房的所有环节,未见什么不合法之处.“法所不禁,即为合法”.“小产权房”在手续上也许有些欠缺之处,应该允许他们补办,并缴纳该缴纳的税费.在这件事上,“堵”莫如“导”.

已建成的房不让人家卖,正建的房子不让人家建,堵塞农民的致富之路,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妥.

农民建房售房就像平价药房的横空出世,它作了政府多年来一直想作而未能做到的同盟,也许畸形的房价能从这里打开缺口,这是件天大的好事.

政府应该做的事是为城中村农民建房售房提供政策支持,提供法律帮助,而不是相反.

无论事态会如何发展,“小产权房”不但会大量存在,还会越建越多,昂贵的房价会为“小产权房”带来无限商机,现在,许多房地产的加盟已使“小产权房”如虎添翼,登堂入室.无视“小产权房”的存在,会让我们犯下一个绝大的错误.

而且“小产权房”的确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平抑房价,实现“居者有其屋”,作出贡献.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派出所应该主动上门,为他们上户口.如果他们至今还是黑人黑户黑娃子,那都是派出所的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