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组织部文件青岛市卫生局青岛市财政局
青卫政发〔201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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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评选2016年
青岛优秀青年医学专家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市直各单位,,省驻青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强医工程,着重培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急需的重点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优秀青年医学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我市整体医疗怎么写作技术水平的提高,按照市委市政府"青岛英才211计划"和"青岛卫生135计划"总体目标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推荐评选优秀青年医学专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目标
根据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实际需求,按照优秀青年医学专家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青年医学专家的推荐评选工作,2016年计划评选40名优秀青年医学专家.
二,范围和条件
推荐评选人选范围为,省驻青单位和青岛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一线优秀医学人才(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和中医类别),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医学专业(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和中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医疗工作10年以上.其中,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工作时间可以放宽至7年,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工作时间可放宽至5年,
3.已聘任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4.每年在医疗工作时间不少于150个工作日,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对贡献大,业绩突出,知名度高,身体健康仍从事本职工作的个别专家学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二)推荐优秀青年医学专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
2.承担国家级(前五位),省级(前三位)或市级(首位)临床研究课题,
3.掌握某一诊疗科目的核心关键技术或某一病种诊疗技术在我市处于领先地位,其上年度采用这一技术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列全市同项目工作量前列的优秀人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出现因怎么写作态度,质量等.组织对进行根据范围和条件对人选初评.初评中应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进行初评考察,确定初选人员选择研究课题,完成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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