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修改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000 浏览:18834

申请书修改注意事项

1."经费来源"选项中建议选"兼报".

2.计划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7月.

3.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成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四人,原则上以3人为宜.

4.表中项目组成员不包括申请人,参加人签名需本人亲笔签名.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填写其为参加人.

5.如有合作单位,需合作单位盖章.

6.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年3月24日.

7.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着,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8.研究现状及趋势:应紧扣选题针对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导出问题,从而明确本项目的研究价值,研究意义要明确,概括要精炼,一般不展开论述.

9.预期成果:根据省厅规定,明确成果形式及数量.预期成果为专着的,计划进度中要设计发表论文,预期成果为论文的,要发表不少于3篇系列论文,成果名称应是拟发表的论文标题.成果需注明字数.成果为研究(咨询)报告的须2万字以上.

10.经费预算:经费申请总额基金资助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不低于0.6万元,以1—2万元为宜,学校管理费填"0"(学校不收取管理费).

11.《项目申请书》设定为8个A4版面,无需装订,A表(第1-4页)和B表(第5-8页)分别用1张A3纸双面印制后对折成A4大小,将B表夹于A表中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