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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玉市教职办〔2016〕4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6〕63号)以及玉林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玉职办〔2016〕11号)的精神,现将申报,评审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评审的基本条件

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意见的批复》(桂职办〔2016〕129号)执行.

二、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玉职办〔2016〕16号)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老师需要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并按表中的审批要求逐级审批.

三、关于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衔接问题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必须兼顾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衔接.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考虑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比例的情况,对无职务空缺或者超过控制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适度控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减少评聘矛盾.

四、个人申报工作

(一)网上填报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将采取网上填报和递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办法.申报者需要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进入"玉林市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检查无误后打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用16K纸打印),《评分核实表》一式3份(用A4纸打印).

(二)复印和装订申报材料

第一本复印件名称为"证明材料",装订的内容和顺序如下:

1,中专起的书,学位证书

2,教师资格证

3,助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5,2007—2016年继续教育登记页

6,2004—2016年继续教育结业证(得分条件,非必备)

7,WTO(200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免)

8,东盟知识(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免)

9,知识产权

10,2006—2016年度的专技人员考核登记表(用8K纸双面复印各年度的登记表,然后逐张对折)

11,2006—2016年度专技人员考核优秀证明材料

12,班主任工作情况表(或由学校出具的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材料)

13,任现职以来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证明

第二本复印件名称为"业务获奖",装订的内容和顺序要求:

按《评分核实表》"业务获奖"的顺序装订.

第三本复印件名称为"论文",装订的内容和顺序:

把《评分核实表》填报的两篇论文材料排在前面,接着再安排其他的论文材料.

对以上三本申报材料复印和装订的要求:

1,为整齐美观,所有复印件均用16K纸,复印要清晰,干净,平整,比16K纸大的证书,报刊可缩小复印,要尽量充分利用16K纸的页面,横排的装订边一律在上,纵排的装订边一律在左,复印时要留下2厘米的装订边.材料适合横排的就横排(如书),适合纵排的就纵排(如发表在书刊上的论文).

2,发表在杂志上的论文要复印封面,有自己名字的目录页(用彩色笔在自己名字下画线),正文,封底,发表在报刊上的论文要复印报头,正文(用彩色笔在自己名字下画线).复印内容要清晰可读.论文获奖的复印获奖证书.如果没有发表的论文,只有获奖论文,那还要附上2篇获奖的原文(用16K打印).

3,三本复印件最好各自要有目录,装订好之后再粘贴上封面,封面可自行制作.

(三)填写"评审资料袋"封面有关信息,把一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三份《评分核实表》和三本复印件装入评审资料袋,连同所有原件交学校(单位)验收.

五,学校(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一)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该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行政领导不得多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职称评审的文件,尤其是本评审通知,桂职办〔2016〕129号,玉职办〔2016〕16号等文件精神,还要把这些文件张贴出来.

(三)组织和指导教师做好个人申报工作.及时为申报教师实事求是地出具"班主任工作","公开课(研究课)"等证明材料,协调提供各年度的专技人员考核登记表.

(四)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要求:一是张贴一份申报人交来《评分核实表》,二是公示文中要注明申报人的《评审表》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存放在学校(单位)某办公室,公示期间群众可去查阅.公示期5—15天.

(五)对本学校(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验证.验证要严肃认真细致,一是对《评分核实表》中各项信息进行核实,二是对照三本复印件,《评分核实表》与原件进行验证,要杜绝只有复印件或者《评分核实表》有填写而没有相应原件的情况,三是验证无误的要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这项验证工作可由校长指定人员来做,复印件上签具体验证人的姓名,该验证人向校长负责).

(六)审议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写出具体推荐意见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结果和公示情况,抄录到《中级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目内,盖章.审议推荐小组结果和公示情况也要抄录到《评分核实表》的相应栏目内.

(七)校长(单位负责人)在申报人的两份《评分核实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亲笔签名,以示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八)汇总填写《评审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

(九)向上级主管部门缴交申报材料并复验原件.各学校(单位)检查整理申报人材料,确保需要签名或盖章的地方没有遗漏后,便可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缴交申报材料并复验原件.各县(市,区)中小学(单位)向本县(市,区)教育局,玉林市直学校(单位)向市教育局缴交申报材料并复验原件.

五,各县(市,区)教育职改办的工作

(一)向本县(市,区)的中小学(单位)转发有关职称评审文件.

(二)召开职称培训布置会,使每个学校(单位)都有人明白今年职称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审验各学校(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验证无误后在《评分核实表》"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在《评审表》相应位置签意见盖章.

(四)把申报材料送县(市,区)职改办审验盖章,并会同县(市,区)职改办完成申报人网上填报的资格条件审查工作.

(五)汇总打印《评审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一式2份(用A4纸)

(六)编写送审序号.《名册表》,《评分核实表》,评审资料袋的序号要按顺序连续编码,同一申报者的编码必须一致.

(七)向市教育局报送评审材料.

五,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11月1日为个人准备,申报和各基层单位公示,验证,审议,推荐阶段(其中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8日,18日之后将停止网上申报怎么写作),请各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凡发现不按规定公示的单位和个人,今年一律不得申报,11月2至22日为县级职改部门审核,审议,验证,推荐,11月23—30日各县(市,区),把材料送到市教育系统职改办,11月5日至20日市直各单位把材料送到市教育系统职改办验证.各级职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原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发现弄虚作检测,一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申报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费为230元/人·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本通知中提到的有关文件依据及在所需表格均可在玉林市教育信息网职称专栏查看,下载,:yledu../.

附件:

1.评审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

2.2016年度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及评分标准实施细则

3.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表

玉林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不能直接用这个表,要用另外附上的Excel的送审名册表)

评审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性

别出生

年月文化

程度学历专业

工龄何时取得

何职务资格外语合

格或免计算机合格或免备注毕业

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制 附件2:

2016年度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

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及评分标准实施细则

一,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资格的适用范围和评审条件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资格,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适用范围,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外语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着作)条件或破格条件等评审条件〈详见《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意见的批复》(桂职办〔2016〕129号).

评分标准

(一)学历(25分)

各学历层次赋分如下:

学历档次研究生本科大

专中

专分数双学士学位学士

学位无学位学历与专业关系对口或相近专业全日制教育252523222016函授,自考等242422211815学历不对口按破格申报.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三年以上.

(二)资历(23分)

1.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前10年每年1分,第11年后每年0.5分,其中,现在乡镇以下基层学校(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其在乡镇以下基层学校(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每年再另加0.25分.此项满分为13分,按周年计算.

2.取得中级技术资格或助理级技术资格,每年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德,能,勤,绩考核(20分)

1.以2006,2007,2016,2016,2016年年度考核为依据,年度考核优秀每年4分,称职每年3.5分.

2.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凡有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四)继续教育(5分):

1.凡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必须附有经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指导)中心年审,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中有关登记内容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从2006年起,申报中级职称从2007年起至2016年不完成任何一年继续教育学分的,不能申报晋升教师职务资格,完成要求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的给1.5分,

2.2004年至2016年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获结业证书(经玉林市教育局验印)给1分,

3.WTO知识培训合格(200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免)0.5分,

4.东盟知识培训合格(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免)1分,

5.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1分.

(五)取得中级,助理级职务资格后业务工作获奖情况,科技成果,科技项目,教师讲课比赛,录像课竞赛等(15分)

1.业务工作先进奖励.申报者所获得的业务工作先进奖励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含同其他部门联合)授予的才能给分.

(1)党,国务院,国家教育部(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国评选的先进,属全国业务工作先进,满分为10分.给分如下:

第一类别,获一次给10分,第二类别,获一次给5分,第三类别,获一次给3分.

(2)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厅(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区评选的先进,属自治区业务工作先进,满分为10分.给分如下:

第一类别,获一次给5分,第二类别,获一次给3分,第三类别,获一次给0.5—2分.

(3)市委,市政府,市教育行政部门(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市评选的先进,属市业务工作先进,满分为7分.给分如下:

第一类别,获一次给3分,第二类别,获一次给2分,第三类别,获一次给0.5—1分.

(4)县(市,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县(市,区)评选的先进,属县(市,区)业务工作先进,满分为5分.给分如下:

第一类别,获一次给2分,第二类别,获一次给1分,第三类别,获一次给0.25分

(5)玉林市教育局面向市直教育单位评选的先进第一类别获一次给2分,第二类别获一次给1分,最高分可累计到5分.

类别界定如下:

第一类别:模范教师,劳动模范,优秀(先进)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先进)班主任,

第二类别:除第一类别外,对长期性,经常性(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评选的先进,如优秀(先进)团干,优秀(先进)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先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先进支教工作者,优秀电化教育工作者,教学仪器优秀实验教师,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高中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课程改革先进工作者,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个人)等,

第三类别: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评选的先进.

业务工作先进打分办法如下:

业务工作先进主要指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被评选出的先进.申报评审高,中级职务的,在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前获得的业务先进不给分.

业务工作先进分,同一个年度(获得业务先进的时间以落款为准)只计算得分最高的一次.举例如下:

例①某教师2016年获自治区优秀教师(5分),2007,2016年连续两年获市优秀教师,因2016年已计自治区先进分,故2016年市优秀教师不重复计分,只计2007年市优秀教师3分,共8分.

例②某教师2016年获县(市,区)优秀教师给2分,2007年,2016年获市优秀教师给6分,因市奖励最多不超过7分,故计分时只能计7分.

例③某教师2007─2016年连续三年获县(市,区)优秀教师给5分,200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给10分,因该项满分为10分,所以只计满分10分.

业务工作先进奖励限分如下:

①获奖最高级别为国家级第一或第二类别先进,或自治区级第一类别先进,分值均可累计至满分10分,

②获奖最高级别为国家级第三类别先进,或自治区第二类别先进,或市级第一类别先进,分值均可累计至7分,

③获奖最高级别为自治区第三类别先进,或市级第二类别先进,或县级第一类别先进,分值均可累计至5分,

④获奖最高级别为市级第三类别先进,或县级第二类别先进,分值均可累计至3分,

⑤获奖最高级别为县级第三类别业务先进,可累计至2分.

2.讲课,录像课等竞赛和课题研究.对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逐级选拔的县(市,区)级以上的讲课,录像课等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励的和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业务部门批准的独立立项的课题研究者,予以记分.

(1)讲课,录像课,说课竞赛.经逐级推荐评选获奖的,记分办法如下(每项每年仅限2次,三项作为同一类限分):

①讲课:

获得全国级一等奖记7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3分,最高10分,

获得省区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最高10分,

获得地市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最高6分,

获得县(市,区)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25分,最高4分.

②录像课,说课竞赛:按讲课同级降一等给分,获三等奖的,则按讲课同级三等奖的50%给分.

(2)课件,备课,教案,案例等(每项每年仅限2件).经逐级推荐评选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及业务部门奖励的,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获奖项目及次数多于一项,次,多出部分每项,次加0.5分.此项最高限计2分.

(3)自制教具.经逐级推荐评选获奖的,自治区教育厅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教育局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此项最高限计3分.

(4)课题.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业务部门批准的独立立项并与所从事本专业有关的课题研究者给分办法如下(提供经验证的课题立项批复书复印件和结题证书复印件,课题负责人在未结题前,不能再承担另一个课题负责人,课题人员有已结题的课题,给分可计算三个课题(含未结题的课题),课题人员没有已结题的课题,给分最多可计算两个课题.所研究的课题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关),

获国家级课题立项并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A类记10分,B类记7分,C类记4分,该课题组成员,A类记3分,B类记2分,C类记1分,

获省级课题立项并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A类记5分,B类记3分,C类记2分,该课题组成员,A类记2分,B,C类记1分,

获市级课题立项并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5分,该课题组成员,均记1分,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国家级A类记5分,B类记3分,C类记2分,省级A类记3分,B类记2分,C类记1分,市级记1分.课题组成员,省级以上记1分,市级记0.5分.

讲课,录像课等竞赛和课题项,如果同时期同类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则分别以最高级别的奖励给分,并不重复计分,此项限分10分.

业务工作先进奖励及讲课,录像课等竞赛和课题项,两项分别计分并限分,然后相加,两项累计分数不能超过15分.所有获奖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取得中级,助理级职务资格后发表的专业论文分(满分为5分)

列入评分的论文每人限定2篇,由各申报者在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注明,超出2篇提交的论文不列入量化评分范围,作为评审参考依据.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对口的论文,一篇给4分,

2.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专业对口论文,一篇给3分,

3.在《玉林教育》等地市级专业刊物发表的专业对口论文,一篇给2.5分,

4.2004—2016年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交流的刊物发表论文一篇2分,

5.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玉林市教育学会2004—2016年组织评审的专业论文,获一等奖的一篇给2分,获二等奖的一篇给1.5分,获三等奖的一篇给1分.

6.对发表论文字数的规定:

①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的每篇一般不少于1200字,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每篇一般不少于1800字,③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每篇不少于2000字.

7.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专着的,视学术价值,出版社级别记3—4分,与其他人合着的,视学术价值,出版社级别记2—3分.该项记入论文分,论文分最多不超5分.

8.论文给分规定

(1)级别规定

①国家级:国家各部委办专门学术机构公开发行的主刊.②省级:省专业部门公开发行综合性刊物,各本科院校主学刊.③市级:市级公开发行的业务刊物,市级教育部门交流期刊,国家级和省级主刊的增刊,市教育学会评选的论文,各大专院校学报和各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的论文.④县级:县级教育部门交流期刊发表的论文.

(2)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业务文章,经验总结算论文,教案,案例,消息报导,诗歌,小说,纯练习题不算论文.不是论文或论文专业不对口的,不给分.

(3)申报评审高,中级职务的,在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前发表和获奖的论文不给分.

(4)论文(专着)的作者不只1人,第一作者(主编)按该级论文(专着)应得分数六成给分,其余按四成给分.

(5)论文必须提交已验证的论文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内容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及主办单位和刊号页),如属获奖论文,除提交经验证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还要提交获奖论文的原文.


(七)综合能力分(7分)

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业务工作奖励,撰写专业论文,担任技术工作任务,效果,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等为依据.

1.综合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理论水平(2-5分),

2.综合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所承担的项目,技术的难易程度和工作环境(1-3分).

三,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破格申报晋升和国家机关分流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评分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审.符合桂职办〔2016〕129号文件中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老师均可申报.

本细则报经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执行,由玉林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林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3:

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现任教学校现任教科目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前起止时间任何年级何班班主任证明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意见

教导主任签名盖章

年月日现所在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盖章

年月日属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中心小学意见

校长签名盖章

年月日说明:1.此表必须真实填写,并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送.

2."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确认方法,按桂职办〔2016〕129号执行.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单位:年月日

姓名性别参加工作

年月申请免试种类何时何校何

专业毕业何时获何

学位,学衔何时获何专

业技术资格拟评审(聘任)何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免试条件所在单

位审核

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县(市,区)

职改办审核

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市,区直厅

局职改办

审批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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