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申报,小学教师职评定申请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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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市第15届教教坛新秀申报评选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西教发﹝2016﹞88号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当申报数不到或超过教育局规定的申报数,学校将根据《杭州市袁浦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办法》进行择优推荐.

附件1:西教发﹝2016﹞88号文件

附件2:杭州市袁浦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办法

杭州市袁浦小学

2016.6.8.

附件1:

西教发﹝2016﹞88号

关于开展2016年杭州市第15届教坛新秀,西湖区第15届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区学院:

为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发展潜力大,业务能力强的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适应我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的需求,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第15届中小幼,中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杭教办研[2016]117号)精神,决定开展杭州市和西湖区第15届中小幼,中职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1.西湖区第15届教坛新秀评选对象:全区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含民办,部门办),直属单位,社区学院具有2年以上教龄,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2.杭州市第15届教坛新秀推荐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35周岁(1979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且经学校推荐的本届或往届区(县)教坛新秀(含教龄,年龄符合条件的西湖区第四届"起航奖"获得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素养好,教育教学成绩显着.

3.下列三项中某一方面成绩突出:(1)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2)学科教学质量高,学生学业负担轻,(3)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有显着成果.

4.中职市教坛新秀推荐对象还须具备:专业课教师具有"双师型"资格,有下企业挂职锻炼的经历,专业教学能力强,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成绩突出,公共基础课教师在学科教学上有创新,质量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研究有显着成果.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区级教坛新秀评选

1.单位考评.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单位组织考评,择优按适龄教师20%比例(四舍五入)推荐候选人.单位考评内容:一是师德考察,凡师德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二是一篇教育教学案例撰写水平和一堂公开课教学能力及效果(包括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考核,三是在前两项考核基础上,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单位推荐名单需在校内公示3天.

2.区级评选.(1)第一轮笔试(与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同时进行),分学科按成绩高低,直接确定排名前20%为本届区级教坛新秀,排名后30%直接淘汰,其余进入第二轮考核.(2)第二轮分学科面试考核.最终确定本届区级教坛新秀(含99名西湖区第四届"起航奖"获得者).

(二)市级教坛新秀推荐

1.确定初步人选.在条件符合的本届或往届区(县)级坛新秀中,单位择优按每个校区推荐1-3名的要荐市教坛新秀候选人.单位推荐名单需在校内公示3天.

2.区考核办法.(1)第一轮笔试(与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同时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130名左右人选作为推荐市教坛新秀的初步人选.(2)第二轮分学科面试考核.最终确定市教坛新秀推荐人选57名.

市区第一,二轮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组织工作

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含民办,部门办),直属单位,社区学院按要求填报《杭州市第15届中小幼,中职教坛新秀推荐名册》,《西湖区第15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册》,于6月25日前将名册(盖章)同电子稿一并上报,幼儿园报送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黄洁副主任处,中小学,直属单位,社区学院报送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促进中心陈英老师处.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6年6月4日

附件2:杭州市袁浦小学关于推荐参加教坛新秀和学科带头人办法

(修订稿)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教坛新秀和学科带头人相关精神,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特制订以下考核推荐方案.

一,推荐原则: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兼顾学科的均衡.

二,为了尽可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申报的基础上,当符合基本条件的实际人数多于申报名额时(申报名额以教育局批准数为准),将进行考核推荐,在兼顾学科均衡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具体如下:

1,符合区教育局有关区,市教坛新秀或学科带头人申报条件.

2,日常工作考核:最近4个学期日常工作考核的实际考核分值之和,从高到底平均分成三档,分别计5,3,1分,若人数不能被3整除,则"按先取中再取上"的原则.

3,测评分:平均分成三档,分别计3,2,1分,若人数不能被3整除,则"按先取中再取上"的原则.

4,班主任工作:

五年班主任龄及以上,无差错的记3分,三年班主任龄及以上,无差错的记2分,三年以下班主任龄,无差错为1分.

5,教科研文章获奖:

在区级及以上(特指教育系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正规评比,不含报社,刊物,编辑部及其他的评比)文章(教学论文,科研成果,案例,课件等)获三等奖(含优秀奖,合格论文等),区级一篇次加0.5分,市级一篇次加1分,省级及以上一篇次加1.5分.

一篇文章如有多名作者,该教师排名第一,系执笔者或实际操作者,经确认可按以上要求加分,如该教师属主要作者,经确认则加一半分数,如多名作者作用相当,经确认则按平均数加分,如该教师作用甚微,经确认则加一半分数的平均分数.

该加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奖次提高一等则相应分数提高0.5分.

在正规刊物发表文章均以区级三等奖计.

课题研究不单独加分,以成果获奖体现.

6,教师参加各级开课:

区级开课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加3分.以上均以开课证明为准(其他开课不予考虑).

开课获奖区级三等奖(含鼓励奖等)加0.5,市级1分,省级及以上1.5分,每提高一个等次则加0.5分.

开课与获奖可累计加分.

但在近两年内没有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2节)的,不予推荐.

7,比赛加分:

教师本人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系统组织的比赛(教师素质,教学团体赛,基本功,演讲,书画,艺术,体育等)获奖加0.5分.

获奖以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不计获奖个数,等次.

其他诸如报刊,编辑部等部门组织的比赛均不予加分.与其他栏目重复的则不再加分.

8,教师荣誉:

被政府部门,教育系统,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各类先进,区级每个荣誉加0.2分,市级每个荣誉加0.5,省级及以上每个荣誉加1分.

各类各级如"优秀指导老师"等均以0.2分计.

此以获奖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为准.

其他诸如报刊,编辑部等部门评定的荣誉均不予加分.

9,教师指导学生获奖: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局,进修学校,少年宫规定并认可的比赛(不能确定的则向以上单位咨询)并获奖加0.5分.此加分以学校记录为准,不计获奖等次和数量.

10,教龄加分:教龄1年加0.3分.

公示.

学校对评价推荐结果公示3天.

说明.

1,本办法经学校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经教代会通过实行.

2,解释权属校长室.

3,如上级部门在推荐条件上有什么变动,学校将及时调整.

4,凡近两年内,荣获杭州市袁浦小学"生力杯"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或及以上青年教师优质课评比获奖(同时参加生力杯比赛)直接推荐.

5,如被推荐教师本届没有评上的,下一届不作推荐.

杭州市袁浦小学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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