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提纲范文2016年版

更新时间:2024-01-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180 浏览:15016

案例一解读第六次机构改革大部制改革开幕,部委新格局渐成案例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进行过五次机构改革.2016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已是30年来的第六次.尽管背景与任务不同,过程有难易,效果有大小,但历次改革都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需要,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着提高,为中国这艘巨轮的破浪前行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怎么写作基础较为薄弱,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领域权力仍然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另一方面,此前五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落脚点基本上是精简,统一,增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现有行政机构设置的弊病.从2005年开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改革进入"深水区"阶段的首要命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并被描绘为"改革之首".正是着眼于这样的大局,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怎么写作型政府"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思路.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又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大部门制是现代社会公共怎么写作型政府的制度产物,也是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普遍采用的政府体制模式.它的要旨是将政府机构中同类性质的部门进行合并,把密切相关的职能集中在一个大的部门统一行使,这样不仅有利于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怎么写作政府和责任政府,更有利于建立一个决策,执行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案例内容1.环保部门:一朝晋身登内阁尽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1998年就升为正部级单位,然而此后数年,却苦于只是总局,而无法有更多施展空间.一般来说,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参与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而"直属机构"则负责专业性行政事务管理,基本上是国务院决定了的事情,然后交给环保总局去办,环保总局本身无法参与决策,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张占斌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此次改革的一个依据是,"总局"监管力度薄弱,在过去几年,环保总局搞了多次"环保风暴",然而风暴过后,却也总流露出博弈劣势,力不从心.此次晋升,环保部门的地位发生重大变化.张占斌说,之前环保总局也可以给国务院汇报问题,但制度化的国务院会议列席,它没有参加,没机会,只能会后再跟领导谈,很被动.现在它成为'部',列席会议的时候部长当场就可以把想法说出来,在决策中的地位突出了.环保部也可以会同其他部门共同签署文件,一些文件该部门不同意,可能就无法通过.按相关惯例,国务院环保方面的文件,会由环保部起草,然后以国务院名义发出,如此一来,对地方约束力大大增加.张占斌说,过去环保总局的一些文件,地方上可能也就是看看,但如果是国务院文件,就不同了.更重要的是,环保部可以成为国家大战略比如"十一五"规划的参与者.至于监管力度问题,张占斌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虽然同样是副市长,过去环保总局是"不是常委的副市长",不参与决策,而如今的环保部是"常委副市长","下面就要更重视".过去由于对环保总局的定位是直属机构,有些环境保护的职能分散到如农业,水利,卫生等部门,由此造成多头执法.环保部成立后,分散的职能会逐步向环保部整合.2.药监部门:曲线生存10年前合并了卫生部药政司后组成的国家药监局,10年后又被卫生部合并.最近几年国内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国家药监局一系列弊案暴露,关于国家药监体制改革的讨论不断升温.其中回归卫生部是方案之一,该方案如今成为最终选择.改革设计者认为,国家药监局虽然管药品,但医院制剂这块它一直管不了,因为医院归卫生部管.现在统一之后就可以把管理延伸过来.和两部门都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认为,"药品监管包括生产,流通,使用等,之前药监局不好监管,因为医院归卫生部,现在合并后体制会顺,可以监管药品生产,使用的全过程".之前一些药品安全事件中,也涉及使用药品的医院.部门合并后,在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上会更容易些.药监局并入卫生部最大的好处也被认为有利于推进医改.现在医改已经明确由卫生部主导,整个医改中,医和药是关键,全由卫生部负责,改革会更容易统一推进.国家药监局虽然全称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实际上管不了食品,因为食品涉及卫生,农业,工商等部门,国家药监局作为一个副部级单位,没有太多声音.这次调整后,按方案,卫生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食品这块由卫生部统一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可以真正管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职权加强了,更名副其实."不过国家药监局权力也有"缩水",比如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变成卫生部的部管国家局,只能发一些规范性文件,不能再制定规章.就在两三年前,有的地方药监局连办公室都没有,并入卫生部之后,药监局在人,财,物上都会得到更多支持.临合并前的药监局多少有些悲彩,宋去年参加了国家药监局的一个会议,当时一个副局长说,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有五万多人,不分双休日地查,还是查不完,老百姓还骂没管好.该副局长由此羡慕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3.能源管理:为何不见能源部与此前传媒的预测不同,此次改革没有成立能源部,而是成立了两个机构:一是国家能源委员会,属于高层次议事决策机构,另组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按中国官制,国家能源局应为副部级,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单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如此配置下,可协调各部委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将发挥更多作用.有专家分析,没成立能源部,是因为诸如电力,石油,煤炭等部门改革进程不快,所以先组成高层次的协调机构和能源局,进行初步的整合.不过汪认为,能源部将来还是会建立的,不过只是时机问题.此前,中国的能源管理体制弊端已显现.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小君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能源管理机构多次改革,但能源管理不但没有强化反而被削弱.而能源监管格局更是"五分天下",宏观调控乏力,使能源管理陷入一个怪圈:能源紧张时便加强管理和追加投资,反之便放松管理限制能源生产,从而再度出现能源紧张局面.此外,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能源综合管理机构,中国在国际能源竞争中处于被动位置."例如,由于缺乏石油储备战略研究,以至于在国际石油处于低位时没有增加石油进口,而在国际石油暴涨时,大量增加石油进口."中国在国际石油定价机制里连1%的权重都没有,这与在国际合作中没有统一的对外机构有关,以致一些国家想与中国进行能源合作时都不知找谁,错过很多国际合作机会.改革后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与能源行业的综合协调,成为其最主要的工作内容.此次改革对尽快建立国际石油储备,保障国家石油安全起着重大作用,同时会通过国内企业联手采购,改变对国际油价的被动接受局面.4.成立""此次真正"全新"的部门是,囊括发改委工业司,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等.据称该部编制将达600人,办公地点不出意外仍在老信息产业部.而之前有些神秘的国防科工委则成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管理.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顾平安3月10日于《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整合工业行业管理体制和部门》说道:"别看这么多电脑都在我们国内生产,我们赚了查重这是一个高附加值问题."顾对记者表示,"我们讲的工业化是'大工业',不是狭义制造业,它不仅融合工业生产,还包括上游研发,下游流通等,由此中央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是,要从宏观上管理工业行业,推进信息技术和工业行业的融合.而信息产业部只是一个部门,它要推动这项工作是很困难的."至于国防科工委也被合并进来,顾说,这是因为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与建设以及军工企业的战略重组等重大问题,都需要加强产业融合与产业配套.面对成立主管工业化部门有计划经济色彩的质疑,顾解释说,新部门不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工业管理方式的回归,"它肯定是宏观的,整体的,指导的,不是直接干预市场的,更多的是提供一种怎么写作."亦有专家指出,此次的不过是过渡方案,只符合当下国情,而发达国家并无类似的"大工业"部门.不过顾平安强调,中国毕竟还是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5.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型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原来的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到一起.之前广泛提到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问题也被寄予解决希望.此前人事部职能和组织部多有交叉而曾被认为需要变革,人事部对普通公务员和一些低层级干部的管理职能也相对尴尬.而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局组成交通运输部,航局的功能被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国家民用航空局所取代.但铁道部未进入,专家说,铁道部"政企合一"的问题一直存在,如此则不急于并入——长期以来铁路一直颇为独立,包括拥有独立的公检法系统,此次改革迁就了其特殊体制.建设部改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职能被突出.此次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发改委转型.发改委前身是国家计委,后又合并了诸如纺织部,轻工业部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国家体改委,有30多个司局,现有正副主任12名,管理职能涉及方方面面.此次改革方案称,国家发改委会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方案说要进一步减少发改委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要继续缩小其投资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简化审核程序.在规划和产业政策上,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而不再由发改委审批.有传媒称上述改革是给发改委"动手术".另一问题是上述部委合并的时间表,专家说,部委合并到位大概要到2016年中,而地方机构的相应改革,或许要等到2016年.马昌博解读第六次机构改革南方周末2016-03-13.思考题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组织变革的有关理论,说明如何使政府机构改革真正取得成效,摆脱精简膨胀的怪圈.,案例分析所谓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比如"大运输","大农业"等,并在公共管理变革中有了新的发展,如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等.大部制改革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按照大部制的思路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无疑会对政府的管理和运行产生重要影响.实行大部体制管理,不仅可以大大减少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沟通难,协调难等方面的问题,改"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或者接近于"一龙治水",而且,通过政府部门的整合和调整,能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机构的数量,减少过多的协调和沟通的环节,这对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1.实行大部制的优势(1)实行"大部制",最核心的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目前,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部门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大部制改革将会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相似度检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2)实行"大部制",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经验表明,政府职能与机构设置有着内在联系,政府职能变化了,机构设置也要相应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简了许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健全了宏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逐步增设了环保,社保,信息,能源等新的管理部门.这些逐步健全和增加的机构,是政府履行职能所必需的,但也出现了分工过细,机构扩张的趋向.实行大部门体制,将职能相近的部门重组为大部门,既可保证政府有效履行各项职能,又能防止机构数量不断膨胀,形成精干高效的现代政府组织结构.(3)实行"大部制",另一个着眼点是提高政府效能.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配置脱节,多头重复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影响行政效能的体制性障碍.例如在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管理等领域,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实行"大部制",从体制上减少职能交叉现象,理顺部门关系,明确部门责任,无疑有助于提高政府效能.(4)实行"大部制",可以推进我国政府转型.大部制不仅是保障政府转型的有效措施,更触及政府转型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通过大部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政府从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怎么写作型,另一方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通过大部制改革促进政府从行政控制型转向公共治理型,增强政府在公共怎么写作提供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此外,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参与,基层自治,社会监督等是基本趋势.由此,推动政府从传统的行政控制型转向现代的公共治理型,应当成为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2.实行大部制需要处理好的关系(1)行权的相分离,执行机构内部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弹性管理.比如《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财政部是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机构,但不是执行机构.执行权交给设在国务院下,由代管的国务院政府采购中心.这样就把决策和执行分开了.对大部制的约束监督,更值得我们关注的还是如何从外部对其进行监督.实践证明,对公权力的制约,最有效的还是外部的监督,特别是人大,司法,公众,媒体等方面的作用,将会形成大部制改革的外部监督力量.(2)大部制能不能有效遏制部门利益,也成为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大部制机构设置有可能把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相互扯皮问题,通过改变组织形态来加以抑制.过去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决策周期长,制定成本高,协调沟通困难,原因就在于受到了部门利益的严重影响,所谓"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导致政府运行成本太高,效率太低,甚至把部门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有人担心,大部制改革可能把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如果一个部门变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更加困难.(3)正确处理好和地方的条块矛盾.原本职能部门之间的牵制是一种权力相互制衡的力量.实行大部门体制后,这种制衡的力量被减少或消灭.新组建的大部门的权力比以前更大,"条条"的管理权能增加.由此,会产生地方政府积极性降低的问题.因为,大部门管理权能的增加,意味着它能够用于管理和控制地方的机会的增加,显然,这会导致政府与地方政府新的权能博弈,而博弈之中摩擦的潜在可能性就会增加.,案例小结大部制改革的实质,是一种权力结构的重构,是政府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的一种重新确立,改革的关键,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它改变了传统公共行政的方式,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角色定位,彻底塑造公共怎么写作型政府.这符合当代公共管理发展的潮流和趋势.但是,当前的大部制改革,不是完成时,而是进行时,是一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而不断进行的动态过程."大部门体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既应当把握趋势,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又应当把握节奏,审时度势,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这样才能推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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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马骋诉求政府信息公开案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改革步伐的加快,社会控制型政府向公共怎么写作型政府转型成为普遍的共识,依法治国思想逐渐深入人心,信息公开也开始提上议事日程.为了推动立法,2002年国家已启动有关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继广州市政府2003年初率先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上海,湖北,吉林,江苏等省市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委也先后制定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条例,办法等.2006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是被列入国务院一类立法.2006年6月2日,《中国青年报》经济版(第7版)头条刊登了一篇题为《屡次采访申请被拒绝上海一记者起诉市规划局信息不公开》的报道,从而将这一原告旨在让有关部门重视记者的"新闻采访权"和"信息公开"的案件推向了全国.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道路.,案例内容原告:马骋,原上海《解放日报》资深政法记者.被告:上海市城市规划局.为了对一项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马骋于2006年4月18日上午到上海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上海市规划局)要求对其进行采访,但被拒之门外.该局宣传处项处长在门卫拨通的中告诉马骋,他事先未经过批准不符合采访条件.要采访必须提出书面采访申请,要求马骋写一个书面申请传真给他们.当天马骋回报社便将书面采访申请传真给了该局,并与项处长通过确认她已经收到.中项处长告诉马骋,他的书面申请已转该局有关业务处室.而上海市规划局之后并没有答复,说是马骋的采访提纲上没有加盖报社公章,并说报社并没有委托马骋采访.2006年4月23日,马骋又以挂号信形式向上海市规划局寄送了书面采访申请,请该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15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上海市规划局在收到挂号信后发现没有报社公函,于是他们与马骋所在单位联系,要求转告马骋他们不接受采访.上海市规划局某负责人后来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像马骋这样第一次要求采访的记者,规划局的常规做法是,不仅要求记者出示,还要提供所在报社公函,并附采访提纲.他们并没有故意给马骋的采访设卡.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城市规划信息,保密安全是第一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也不是什么信息都要公开的.现在记者很多,他们很难判定采访内容是否用于报道.要求出示相关单位公函,在客观上把个关,这也是政府部门的常规做法.现行的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多年来规划局都是这样处理的,并没有发生过什么问题,这次是第一次遇到.而马骋认为记者采访不需要提供公函,再次遭到拒绝后,他以公民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5月18日马骋起诉上海市规划局信息不公开案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马骋在他的行政诉讼状中称,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部门对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怎么写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或者应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依据该规定,要求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该规定还制定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新闻发言人代表各级政府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那么,对新闻记者的采访申请,各级政府部门也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马骋在行政起诉状中,要求法院判决上海市规划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由他申请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当天,马骋还向中国记协发出一封信,题为"新闻采访权司法救济的一次尝试"."最后的结果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让有关部门重视记者的新闻采访权."这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的案件.2006年6月2日,《中国青年报》最先对马骋诉上海市规划局一案进行报道,从而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就在媒体兴奋地高调追踪,连续报道这起被冠以"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称号的案件,探讨诸如"个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司法意义","如何实现新闻采访权的法律保障"等问题时,作为"寻求新闻采访权司法救济"的尝试者的马骋,迫于其不愿透露的原因,突然以"放弃对被申请人的采访申请"为由,于6月7日撤回了诉状.最终这起引起业界和学界广泛关注的案件以"息讼"的方式结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骋的诉讼是继岁的上海市民董铭因申请查阅一处房屋原始产权资料被拒,进而状告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政府信息不公开案"的第二例"政府信息公开案".而在董铭诉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案中,董铭最终败诉.记者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新华网,news.xinhua.,2006-06-03.思考题1什么叫电子公务它对公共管理产生些积极作用

2什么叫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一般分哪三个阶段

3简述公共管理系统的特点.

4什么叫公共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它有哪些特点它由哪此次级系统构成

5发展我国电子公务应注意哪些问题,案例分析本案例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公共部门负有公开公共信息的义务,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公民有对公共信息合法的知情权.公共信息公开一般来说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公共权力运作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国家机关拥有和掌握的信息向社会和公众公开.与公共信息公开相对应的则是公民的知情权.所谓公民的知情权,简而言之,就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权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知悉的权利.知情权是在现代法制社会中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知情权的内容不仅局限于知道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政党的大政方针,还应当包括政府掌握的一切关系到公民权利和利益,公民个人想了解或者应当让公民个人了解的其他信息.知情权是政治发展到现代阶段所产生的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公民实现和维护自身其他权利和利益的重要条件.对于采访权,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采访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权力,因此,记者的采访通常需要被采访者的同意.但是,例外的是,对于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信息,公民理当有权知晓,记者也有权利和义务去报道.针对案件中的阐述,应该说马骋的起诉是合理,合情,也是合法的.2004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信息,属于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那么,马骋在不能查询到上述信息的情形下,有理由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查询和采访,如果采访被拒绝,他可以根据该条例中的规定提起诉讼:一方面马骋的诉讼是在争取公民的知情权.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截至案件发生之时国家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法》,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仍不完善,只有通过一个个具体的诉讼才既可以使地方条例有效运转,同时也引起公众的关注,从而促进全国性的法律制定与出台,最终使公民的知情权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马骋的诉讼也是在争取记者的采访权利.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保护新闻记者方面的法律,记者被拒绝采访甚至被殴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通过此类案例的司法适用,记者采访权受保护的观念会受到社会应有的重视,促进媒体更有力地监督.相信这些权利的争取,必将促进信息在整个社会更加及时,畅通地公开,使公共利益免受损害,新闻报道更加公正,自由,最重要的是,公民个人也可以通过有效地获取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案例小结信息公开是现代政治对公共部门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府的普遍做法.当今社会,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必然要求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也是我国建立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信息公开的法制化是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的必需之举.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明确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信息公开的请求权,以及为落实这一请求权所必需的诉权,即对不履行法定公开义务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这样才能有力地推动社会公众监督信息公开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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