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教师职2016年,中级教师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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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派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的通知

莆教[2016]人34号

有关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专业技术干部中期轮换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61号,附件1)和市委研究同意,决定推荐选派5名中学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开展支教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2).

请有关县区按照闽委组通[2016]61号文件要求,按1:2比例(即1名正选,1名备选)认真做好支教人员的选派工作,务必于8月3日下午4点前将《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附件3)报送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联系人:薛朝伟(电子:ptsjyjrsk@163.).

附:1,《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专业技术干部中期轮换工作

的通知》

2,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教师名额分配表

3,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

2016年7月31日

附件2:

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教师名额分配表

受援学校学科需求

人数推荐条件派出单位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


物理1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仙游县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

物理1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荔城区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

化学1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城厢区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

化学1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涵江区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

生物1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秀屿区

附件3:

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

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教龄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任教学科政治面貌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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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县(区)教育局意见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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