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河滨小学晨会教育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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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结评估的通知浙教电传〔2016〕23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浙江省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农远工程")将于2016年底结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电〔2016〕69号)精神,为深入总结工程实施的成绩和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轮农远工程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对象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工程省级专项经费支持的一,二类地区项目受益学校.

二,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省补硬件设备各项目受益学校

对照"第二轮农远工程各项目受益学校名单"(附件1),仔细核对本校硬件设备配备到位情况(或变动情况),并结合工程配备设备(包括学校装备的所有教育信息化设备)的使用,管理,应用及工程实施对学校教育信息化推进作用等情况,填写总结评估报告(附件2).附件1(电子稿)和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请在11月10日前上报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二)各项目受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负责指导项目受益学校开展自查工作和全县总结评估工作.组织各硬件项目受益学校全面开展检查和总结评估,审核各项目受益学校名单(附件1),对各项目学校工作和成绩进行考评,填写项目受益学校总结评估报告(附件2)中的第三部分(对项目学校工作和成绩的考评),结合本地农远工程实施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填写"省补硬件项目受益县(市,区)总结评估报告"(附件3).附件1(电子稿),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和所在地区所有项目学校填报的附件2(电子稿)请于11月20日前上报所属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受益学校上报的"省补硬件项目受益学校总结评估报告(附件2)"(纸质稿)请装订成册留存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查.


(三)各市教育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对省补硬件项目受益县(市,区)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县级上报材料的审核.填写项目受益县上报的"省补硬件项目受益县(市,区)总结评估报告(附件3)"中第二部分(县级工作考评),结合本地农远工程实施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填写"各市总结评估报告"(附件4).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稿)和所属项目受益县(市,区)上报的所有材料一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没有受省级专项经费支持的有关市,县(市,区)请参照上述要求,在所属市统一安排下进行市或县(市,区)级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关项目的总结和评估.有关材料按所属市要求汇总和上报.

(二)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工程总结和评估的具体要求(见附件),组织人员,集中时间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在各地完成项目总结和评估的基础上,省教育技术中心将专门组织省级项目验收组,对省补经费支持的县(市,区)和受益学校进行随机抽查.

(三)各市,县(市,区)(含三类地区)应结合总结评估工作,将本地在开展农远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建设,管理和应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案例,成果,论文,媒体报道等素材资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技术中心将通过《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杂志和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集中展示各地实施工程的成果.同时,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编制第二轮农远工程实施情况视频专题片和宣传画册.

(四)附件1请在浙江教育技术中心网站第二轮农远工程总结评估专栏中下载电子稿.

(五)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屠元成,联系:0571—87880807,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403室,邮编:310012,电子:tuych@126..

附件:1.第二轮农远工程各项目受益学校名单

2.省补硬件项目受益学校总结评估报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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