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文开题报告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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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校级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教师进修学校2016-3-23阅读:303次

根据《市教育科研"十二五"发展规划》(晋教综〔2016〕7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晋教综〔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着力推进我市校本性的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加强各单位课题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充分发挥校级课题在基层教育科研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市校级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条件

1,范围与时限

自2005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或结题的,且未参加过地市级,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成果评奖的校级立项课题,均可参加评选.

2,参评对象

中学,市直单位以校为单位推荐1-2个课题,小学,幼儿园以教委(育)办为单位推荐3-4个课题,各单位须填报《参评市校级课题优秀成果汇总表》,加盖公章,(见附件1),报送市教师进修学校科研处,并把汇总表发送到:jxkych@163..

二、申报材料

凡申报项目,均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四份),并归档成盒(袋):

1,市优秀校级课题评选申请书(见附件2).

2,基础性资料: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课题总体规划及各阶段实施计划等.

3,过程性材料:包括研究活动记录,学习笔记,课例,教育叙事,教后记,研究课教案,问卷调查,活动照片或图片等原始资料及各类相关材料.

4,总结性材料:包括专题总结,相关论文,成果获奖或发表情况一览表及各类汇编本等.

三、评奖标准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评选,并对获奖成果将进行表彰.

四、其他事项

1,报送日期

各单位的评选材料须于2016年4月27日前送交至市教师进修学校科研管理处,逾期不候.

2,结合《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将2016年8月以来校级立项课题(中学,市直单位以校为单位,小学,幼儿园以教委(育)办为单位)进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市教师进修学校科研处备案,并发送至jxkych@163..


3,联系:85609357.

附件:

1,参评市校级课题优秀成果汇总表

2,市校级课题优秀成果评选申请书

3,市校级课题汇总表

市教师进修学校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