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晋级文发表外国语学院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48 浏览:9560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层级岗位条件(外国语学院)

根据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一)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社会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教高[2005]1号文件规定,连续两年不服从学校安排,或无特殊原因,未讲授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专科生课程的教学科研并重型和教学为主型教师,不得聘用高级岗位.

(四)外语和计算机要求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华师行字[2007]29号)执行.

(五)达到破格条件,在申报高级岗位时可不受任职年限,英语,计算机等条件限制.对与聘用条件不完全吻合但在教学或科研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分别经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名,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研究通过,可破格晋升高级岗位.

(六)申报高级岗位人员必须参与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教学团队或重大项目团队,参与团队的具体情况在申报时由各院,系,所(中心)负责认定.

二、教师岗位类别

学校根据工作岗位主要任务的性质,将教师高级岗位划分为"科研为主型"(含文科专业课,理科专业课和工科专业课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含文科专业课,理科专业课,工科专业课和音体美英教师)和"教学为主型"(含专业课,基础课和学科教学论教师).

三,申报教授四级的具体条件

(一)资历条件

在副高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五年及以上.

(二)教学条件

任现职近五年来必须系统主讲过2门及以上课程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平均测评分不低于80分,且每次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分不低于75分.具体教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三)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其中在①,②和③中任选两项为必备项,其它为任选项.具体条件如下:

1.英语系教师:

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可含有经费的教研项目1项)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10万元或横向项目总经费达20万元,

②出版个人学术专着1部,

③在SSCI,AHCI或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④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技能课教师2篇),

⑤出版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第一主编的教材2部,

⑥获国家级奖(有奖励证书者)或省,部级(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奖或武汉市级一等奖前2位,或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第1名或金奖(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⑦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公共外语系及俄语,日语,法语,韩语系教师

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可含有经费的教研项目1项)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6万元或横向项目总经费达12万元,

②获校教学竞赛一等奖,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③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着1部,

④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第1名或金奖(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⑤出版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或第一主编的教材]2部,

⑥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⑦理论或实验教学的成果显着并在业内取得公认的较大教学影响,且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其成果及事迹,

⑧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学科教学论教师

①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可含有经费的教研项目1项)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8万元或横向项目总经费达15万元,

②获校教学竞赛一等奖,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③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着1部,

④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第1名或金奖(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⑤出版经教育部认定的第一主编规划教材1部或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或第一主编的教材]2部,

⑥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⑦在深入中小学学校挂职指导中做出突出贡献且被地级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或理论或实验教学的成果显着并在业内取得公认的较大教学影响,并均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其成果及事迹,

⑧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教学为主型教授

(1)专业课教师

①理论或实验教学的成果显着并在业内取得公认的较大教学影响,且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其成果及事迹,

②获校教学竞赛一等奖,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③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着1部,

④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第1名或金奖(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⑤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⑥出版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或第一主编的教材]2部,

⑦主持有经费的省,部级科(教)研项目2项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8万元或横向项目总经费达15万元,

⑧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副教授的具体条件

(一)资历条件

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五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博士后出站.

(二)教学条件

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任现职近五年来平均测评分不低于80分,且每次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分不低于75分.任现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科研为主型岗位

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

2.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

须系统主讲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1门以上.教学工作量须达到11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不得少于600课时,且每学年至少有1门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

3.申报教学为主型岗位

①专业课教师:须系统主讲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1门及以上.教学工作量须达到1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不少于800课时,且每学年至少有1门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

②基础课教师:须系统主讲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基础课1门及以上.教学工作量须达到1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不少于1000课时,且每学年至少有1门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

③学科教学论教师:须系统主讲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1门及以上.教学工作量须达到1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不少于800课时,在中小学进行实践的课时应累计达到120学时.每学年至少有1门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或学科教育教学技能课程,指导本科生教育实习和教师教育方向学生的教学技能训练.

(三)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二项,其中在①和②中任选一项为必备项,其它为任选项.具体要求如下:

1.英语系教师

①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含有经费的教研项目)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6万元或获横向项目总经费达12万元,

②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③出版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主编或副主编(前2位)的教材或参编全国通用的教材]1部,

④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技能课教师3篇),

⑤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奖励证书者)或武汉市级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第1位,或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前3名(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⑥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公共外语系及俄语,日语,法语,韩语系教师

①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含有经费的教研项目)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4万元或获横向项目总经费达8万元,

②获校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③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前3名(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④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⑤出版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主编或副主编(前2位)的教材或参编全国通用的教材]1部,

⑥理论或实验教学的成果突出并在本单位取得公认的较好教学影响,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其成果及事迹,

⑦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学科教学论教师

①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含有经费的教研项目)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5万元或获横向项目总经费达9万元,

②获校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③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前3名(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④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⑤出版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主编或副主编(前2位)的教材,参编全国通用的教材或经教育部认定的规划教材]1部,

⑥在深入中小学学校挂职指导中做出突出贡献且被地级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或理论或实验教学的成果突出并在本单位取得公认的较好教学影响,并均被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其成果及事迹,

⑦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教学为主型副教授

(1)专业课教师

①理论或实验教学的成果突出并在本单位取得公认的较好教学影响,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其成果及事迹,

②获校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③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决赛中获得前3名(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老师),

④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⑤出版学术着作[含合着,编着,译着(不含文学类作品),主编或副主编(前2位)的教材或参编全国通用的教材]1部,

⑥主持有经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教)研项目1项,或获纵向项目总经费达5万元,或获横向项目总经费达9万元,

⑦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讲师的具体条件

(一)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两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

(二)教学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的助教,实践一门课程的主要教学环节不得少于一遍,指导学生教育实习不少于2次或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满一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或研究生毕业的助教必须已系统讲授一门课程,担任助教每年应完成150课时的教学工作量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任现职近五年来教学平均测评分不低于80分,且每次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分不低于75分.

(三)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获校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本学科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外语,音乐,美术,体育在本学科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品及省部级及以上参展作品)2篇(幅)(技能课教师1篇).

六、破格申报高级岗位的条件

(一)破格申报教授四级岗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任职未满五年,同时满足下列必备条件和任何一项选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教授四级岗位.

1.必备条件

(1)主持国家级项目(纵向第一类项目)1项或主持单项纵向项目经费理科50万元,文科20万元,

(2)文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理科被SCI收录B区及以上论文2篇.

2.选项条件

(1)以第一作者在《SCIence》,《Nature》及其系列刊物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者,

(2)以第一作者理科在本学科国际顶尖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文科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1篇者,

(3)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5)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及以上1项者,

(6)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三年期及以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或教育部重点基金项目2项者,

(7)主持单项纵向科研经费理科100万元,文科40万元,或主持单项实到横向科研经费理科150万元,文科70万元(其中70%在校内开支),

(8)获得国家专利(含软件着作权)并得到转化应用,且学校获得150万元及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的成果第一发明人,

(9)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10)国家优秀教材一等奖第1名,

(11)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第1名,

(12)获得校教学竞赛一等奖,

(13)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讲师任职未满五年,同时满足下列必备条件和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者可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

1.必备条件

(1)主持省部级项目(纵向第一类项目)1项或主持单项纵向项目经费理科25万元,文科10万元,

(2)文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理科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选项条件

(1)以第一作者理科在本学科国际顶尖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文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者,

(2)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前5名,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1项者,

(5)主持单项纵向科研经费理科50万元,文科20万元,或主持单项实到横向科研经费理科80万元,文科40万元(其中70%在校内开支),

(6)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7)国家优秀教材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8)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9)获校教学竞赛一等奖.

(三)破格申报教授四级岗位,若选择选项条件中的第(5),(6)条,则视同同时具备必备项中第(1)条,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若选择选项条件中的第(4)条,则视同同时具备必备项中第(1)条.

七,申报条件的说明

(一)关于基本条件的说明

1.本条件所要求的各项教学科研成果均为任现职以来至统计截止日期间完成的成果,并确认在前次申报晋升现职时没有使用过.

2.对海外引进的教师,若引进时破格申报高级岗位,则必备条件中的项目可不作硬性要求.但其他条件要适当高于文件规定的标准.

3.申报人员在科研条件中的第①或②或③项非常突出,并超过本规定要求数量的1倍及以上,可代替一项除教学和必备项以外其他方面的不足.若申报正高岗位人员所满足的条件全部为项目经费数,则至少需要有2篇论文发表在重点核心期刊上,若申报副高岗位人员所满足的条件全部为项目经费数,则至少需要有1篇论文发表在重点核心期刊上.

4.正常申报人员的岗位类型按其所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确定,但教学,科研等条件要满足同一类型岗位申报条件.学科教学论教师岗位单独设置,由教师教育学院牵头评审,学科教学论教师身份需教务处和教师教育学院共同认定.


5.交叉学科的认定标准由论文的文理科属性决定,若一半及以上论文属于文科范畴则按文科标准认定,反之则按理科标准认定.文,理科成果都计入成果总数.

6.工科教师指在物理学院,化学学院,工程中心,计科系和信技系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教师.认定标准由论文的属性决定,若一半及以上论文属于工科范畴则按工科标准认定,反之则按理科标准认定.工科,理科成果都计入成果总数.

7.若当年申报经学校复核不合格者,则下次停报一次.今后缺岗聘用中将逐步实施限定申报次数的规定.申报当年,若单位有空岗且科研条件合格,却因教学测评不合格而未通过院,系,所(中心)推荐并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的申报人员,下次缺岗聘用不再停报一次.

8.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正常申报教授和副教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和学历(音,美,体,公共外语学科的必须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和学历),申报讲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和学历(属于音,体,美的技能型教师或公共外语课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学士学位和本科学历).上述人员中如系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者,则只需具有相应的学位.

9.从2016年起,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高级岗位必须具有在国(境)外学习,进修,合作研究连续达六个月及以上的经历,或教师深入基层一线企业实践达一年且有研究成果被企业采纳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年横向合作到账经费达50万元及以上.在同等条件下,若有在国(境)外学习,进修,合作研究连续达一年及以上经历者优先.音体美教师,公共体育课教师,公共政治课教师,学科教学论教师,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和从事党史,历史文献学,考古学,古代史,古代汉语和古代文学等专业的申报人员暂不受上述限制.

10."基础课教师"指从事公共体育,公共政治和公共外语教学的教师,日语,俄语,法语,韩语等四个小语种教师和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师申报高级岗位时教学和科研条件比照基础课教师的条件执行.

11.音,体,美,外学科的教师在申报副教授时,若博士已毕业且达到了正常晋升条件,可视为符合破格条件.

12.符合破格条件或学科急需的申报人员,若单位有岗位应在岗位数内申报,若单位没有岗位,可申请机动岗位.

13.新晋升到高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本系列岗位工作满三年方可申请转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必须在本系列岗位工作满一年,聘用制人员不得转岗.

(二)关于教学的说明

1.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分指综合测评分.

2.聘用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华师行字〔2000〕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对于双肩挑教师(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同类型教师的标准减免30%.各院,系,所(中心)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进行严格的初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由研究生处审核,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审核,国家计划内函授(夜大)教学工作量由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最后由教务处依据原始教学安排计划汇总审定.

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凡属计划公派国内外短期(一年以内)进修培训的教师,在完成学习任务的条件下,其进修培训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全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学工作量按华师行人字(2000)58号文件执行,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教学工作量比照上述文件执行.

(三)关于论文的说明

1.发表论文级别:文科期刊级别按华师行字〔2016〕54号文件执行,扩展版刊物和集刊论文按一般论文计算,理科权威期刊按华师行字〔2005〕121号文件执行,理科重点核心期刊按华师行科字〔2001〕45号文件执行,理科核心期刊按科研部门指定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范围执行.SCI分区的标准按各学科制定的并在科技处备案的为准.美术学院的期刊级别按在社科处和人事处备案的为准.刊物专辑(增刊)的论文不计.

2.所有论文均指学术研究论文,书评,会议综述等折半计算.

3.发表的论文中近五年发表的应占二分之一,且应有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论文在校外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以第一作者被SCI,SSCI,AHCI,EI和ISTP收n(nSCI,EI,ISTP,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聘用条件

(一)教授

1.教授一级岗位基本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教授二级岗位基本条件:

(1)必备条件

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作为学科带头人,承担发展学科,组织团队的重要工作,在学科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本学科领域有很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教授岗位期间在论文,着作,项目和教学科研奖励等方面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且聘期考核合格.

(2)满足必备条件且同时符合表1中任何1项者,可不受资历限制,破格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3)满足必备条件且同时符合下列两条之一的,可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①聘用在教授岗位工作满12年且任教授以来符合表2中任何1项者,

②聘用在教授岗位工作满8年且任教授以来符合表2中任何2项者.

(4)经校学术委员会提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在国内外学术界公认或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杰出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教授岗位基本条件:

(1)必备条件

承担主要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作为学术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教授四级岗位期间在论文,着作,项目和教学科研奖励等方面取得较好的学术成就,且聘期考核合格.

(2)满足必备条件且同时符合表2中任何1项者,可不受资历限制,破格申报教授岗位.

(3)满足必备条件且同时符合下列三条之一的,可申报教授岗位:

①聘用在教授岗位工作满12年者,

②聘用在教授岗位工作满8年且任教授以来符合表3中任何1项者,

③聘用在教授岗位工作满5年且任教授以来符合表3中任何2项者.

(4)经校学术委员会提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且学校急需的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副教授

根据附件1的规定,达到教授四级的破格条件,副教授可不受资历限制,破格申报教授四级岗位.

1.副教授一级岗位基本条件:

(1)承担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及一定的学术影响,副教授二级岗位期间获得"晋升副教授岗位科研条件(见附件1)"中任意一项,且聘期考核合格.

(2)聘用在副教授二级岗位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12年.

2.副教授二级岗位基本条件:

(1)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副教授岗位期间获得"晋升副教授岗位科研条件(见附件1)"中任意一项,且聘期考核合格.

(2)聘用在副教授岗位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7年.

(三)讲师

根据附件1的规定,达到副教授的破格条件,讲师可不受资历限制,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

1.讲师一级岗位基本条件:

(1)按规定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讲师二级岗位期间获得"晋升讲师岗位科研条件(见附件1)",且聘期考核合格.

(2)聘用在讲师二级岗位且在讲师岗位上任职满10年.

2.讲师二级岗位基本条件:

(1)按规定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讲师岗位期间获得"晋升讲师岗位科研条件(见附件1)"(获得博士学位者除外),且聘期考核合格.

(2)聘用在讲师岗位且在讲师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者.

(四)助教一级岗位基本条件:

1.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并且效果良好,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相关教学研究和改革,且聘期考核合格.

2.聘用在助教二级岗位且在初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者.

(五)教授四级,副教授和讲师岗位基本聘用条件按照附件1中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条件说明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学校各级岗位基本聘用条件的基础上,应制定具体的聘用细则.

(二)本办法中涉及的教学科研成果指担任现岗位以来的成果,论文应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引进人才除外).公认学术成就中的论文指权威期刊和被SCI, 表1教授二级岗位破格申报条件

序号项目1资深教授2"千人计划"入选者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上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者973计划专家顾问组,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家委员会成员973计划领域专家咨询组,863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责任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SCI期刊上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文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和被SSCI,AHCI(全外文)收录4篇及以上论文者,理科在影响因子学科排名前5%(数学学科前20%)的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数学学科2篇及以上)论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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