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师职述职报告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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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教通〔2016〕79号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教育单位:

经研究,现将《益阳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方案执行,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益阳市教育局

2016年7月31日

益阳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称评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确保质量,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教育强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时间安排

8月-9月: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教育单位上报岗位职数计划,各单位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评分标准,按照省,市核实批准的专业教师岗位职数,确定参评对象.

9月30日前,上报评审材料.

10月15日前,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对申报中级职称的对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评.

10月17日—18日,市教育局组织对申报高级职称(含市直中级)的对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评.

10月下旬:组织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11月中旬:组织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三,有关规定

1.各单位成立由校领导,中层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职称考评领导小组(9人以上),其中未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人数必须占领导小组总人数的1/3以上,履行考评,审核等与职称推荐有关的工作.同时依据益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暂行办法制定考评工作方案,该方案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公布和学习相关文件.原则上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都应申报,申报对象先根据全市量化评分办法自评,单位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对所有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选进行量化评审,对所有申报人员(按学科)的各项详细得分情况予以公布,并将最终得分予以公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选公示表》盖章后须放入个人职称评审材料.


3.各单位必须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5号)文件的规定,确定申报专业教师岗位职数.各单位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符合本岗位(专业)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高级按不低于1:2的比例,中级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申报.

4.民办教育机构由其进行人事写作技巧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怎么写作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写作技巧的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怎么写作机构进行人事写作技巧后再申报.

5.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的教学人员须有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系列申报职称的其他人员须有甲等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的语文和城镇学前教育教师须有二级甲等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6.所有申报对象,须上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培训学分不低于288分(2016-2016年度).

7.申报对象的任教学科是高中历史,化学科目的教师须提供湖南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证书》.

8.实行差额评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不跨专业,超职数评审.中高和中级评审通过率分别控制在申报总人数55%,70%以下.

9.区县(市),市直教育单位上报的岗位职数计划,须报市教育局备查.

10.从2016年起,申报对象必须具有在该申报学科从事教育教学,教研三学年度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教育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责任包干制,组织力量派专人对所属单位的职称工作从政策宣传,动员申报,量化评分,确定人选,公示公告等环节进行专项指导,督查.

2.各申报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省,市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相关文件,将今年职称的相关政策,措施与要求,程序与步骤进行公布,增加工作透明度.

3.做好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和程序的申报现象.单位须认真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所有参评的材料,一是要真实,不得弄虚作检测(从2016年起,凡因弄虚作检测被否决者,三年内不准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有关获奖加分项目以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文件主要由学校或区县(市)教育局提供,其他加分项目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注明责任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二是要齐全,按照必备材料的目录(清单)整理档案材料,职称工作部门组织整理的材料,必须认真负责地逐人逐项清理,并如实,按时,按要求上报.所有申报对象都必须符合附件1和附件3的要求和规定.

4.申报单位的推荐工作是评审工作最重要的环节,申报单位必须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凡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职称推荐工作的,或因单位责任出现弄虚作检测或岗职不符等现象的,将终止该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职称申报的要求与规定

2.益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

3.益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4.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意见表

5.满意率测评表(样式)

6.公示(样式)

7.民办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

附件1:

职称申报的要求与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申报中级:高中教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其他参评对象要求相应学历,申报高级:高中教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初中,小学教师及其他参评对象均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2.资历要求.申报中级:任中学二级四年以上,小学一级五年以上,申报高级: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五年以上.

3.任期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根据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破格基本条件的(两大项中各达到一项要求者)可取得评审资格,按正常程序评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送审必备材料欠缺或无组织结论,影响正常评审者.

2.送审材料弄虚作检测者(检测学历,检测任职资历,检测专业,检测工作或检测学习,工作经历,检测教案,检测听(评)课笔记,检测业绩成果,检测论文,检测年度考核材料,有意隐瞒因犯错误受组织处分等).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中,高级职称:

1.任期内,受到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及其以上处分,其行政处分未解除或党内处分影响期未满者.

2.申报的前三年内因乱收费,乱发资料,家教家养,兼课,体罚学生等有损师德的行为且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追究者.

3.任现职内,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行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参与功和地下者.

4.任现职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任期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者.

6.任期内,不在教育教学岗位者.

7.现正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期内和刑事管制者.

8.申报职务与岗位不符者.

9.任期内,年度考核出现过一次以上基本称职等次者(含不定等次者).

10.测评满意率中有一项未达到60%者,当次不能申报.

11.有其他严重问题者.

附件2:益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

申报者姓名:联系:

序号项目量化评分标准本人情况得分备注一基础分符合参评基本条件者起评分为100分.二加分1.学历加分.申报对象必须达到规定的学历要求,每提高一个层次加4分,获得同等第二学历加2分.申报当年取得学历不记分.2.资历加分.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超过规定的年限者,每超过一年加1分.3.教龄加分,从事教育工作每年加1分.工龄加分,自参加工作当年起,每年加0.3分(工龄,教龄均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分).4.申报对象测评满意率:学生(小学3年级及3年级以下,以教师测评为准,分值增加一倍)测评教师,教师测评校长(其他非教学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评),教师(全校教职员工)测评满意率为95%,90%,85%,80%,75%分别记5,4,3,2,1分,学生(申报对象任教班级测评率平均值)测评满意率为95%,90%,85%,80%,75%分别记5,4,3,2,1分.5.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劳模,师德标兵称号分别加14,10,6,4分,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奖励的,分别加14,8,4,2分,记二等功,三等功,获优岗者分别加6,4,2分,获单项性(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活动)的奖励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8,6,4,2分(以文件为准).6.任现职内,获得特级教师称号加14分,任现职内,被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国家,省,市,县级名师(含名班主任,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含教学能手等)的分别加14,10,6,4分(以文件认定为准).

益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

序号项目量化评分标准本人情况得分备注二加分7.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教研教改成果或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主持者(或署名第一者,下同),分别加14,10,6,4分,国家,省,市,县级教育教学课题(限已结题)主持者分别加10,8,4,2分.一般参与者分别加5,4,2,1分(主持者和一般参与者的界定以文件为准).课题研究领导小组成员不记分.8.任现职内,在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中,创建了模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并在县和县以上予以推广,加8分.9.任现职内,参加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小学不受限制)各种教学竞赛,教学比武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8,7,6,7,6,5,6,5,4,5,4,3分(以文件为准),教学设计,说课,课件制作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7,6,5,6,5,4,5,4,3,4,3,2分(以文件为准),在省,市,县上过示范课者分别加6,4,2分(以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为准).10.任现职内,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含小论文竞赛,音体美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职业学校技能比赛等)获国家,省,市,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5,4,5,4,3,4,3,2,3,2,1分(以文件为准).辅导学生在省,市级报刊发表作品(注明辅导教师),分别记2,1分.11.任现职内,所写专业论文,教育科研报告参加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评比并与申报学科一致的(小学不受限制)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7,6,5,6,5,4,5,4,3,4,3,2分(以文件为准),所写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教育科研报告在国家,省,市级正式刊物上(不含发表在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公开发表的分别加7,6,5分.在国家,省,市,县专业学术会议上正式交流的论文分别加5,4,3,2分(以文件或相关会议资料为准).非本专业的获奖相应减1分计算.

序号项目量化评分标准本人情况得分备注二加分12.任现职内,单独出版教育教学专着加15分,参编国家,省,市,县级教育教学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习题,复习资料,练习册等)编着,编者分加8,7,6,5分(以代表作为准).13.任现职内,指导教师参加教学比武和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的竞赛活动获国家,省,市,县奖励的,分别加6,5,4,3分(以文件和证书为准).14.教育教学效果及其他工作效果分满分为35分.由单位职称考评领导小组制定评价办法,该办法由各单位职代会通过并予以公布.申报对象上报材料中必须有反映该对象任期内教育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有关数据,证书或其他材料,并附单位职代会通过的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办法.15.任现职内,到农村支教工作,每1年加3分.16.任现职内,担任校长,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者,每年加1分.副校长(含副校长级行政干部),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中层干部工作累计3年以上者,每年加0.5分.17.任现职内,被学校评为各类先进共加1分,被授予各种专业称号者共加1分.三减分18.任期内,受过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其行政处分已解除或党内处分影响期已满者,减8分.19.任期内,因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资料,家教家养,体罚学生等行为受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警告以下处分者,减6分.20.任期内,无故不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者扣5分.21.任期内,因病因事请检测(法定的婚检测,产检测,亲属丧检测,培训学习,公休检测,国家法定检测日,双休日除外),按下列标准扣分:请检测天数累加10天以内,每天扣0.2分,10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0.4分.病检测减半,病事检测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旷工一天,扣2分,照实累加扣分,该项扣分不超过30分.22.任期内,校长,副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每周平均兼课数分别不得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授课时数的1/4,1/3,1/2,20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校长,副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兼课时数分别可降低到1/5,1/4,1/3,上述申报对象授课量不足者每期扣2分.教师授课量不足者每期扣2分.加分:减分:总分:单位负责人签名:考评领导小组(公章):

附则:

1.在适应范围内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单位必须依此办法推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对象.

2.本办法中"任现职内"与"任期内"的界定:

任现职内:指申报职称评审资历要求所规定的获得相应起始职称至申报高一级职称时止,

任期内:指申报高一级职称所要求考核的规定年限(申报中级:中学二级任期内:是指申报当年的前四年,至申报当日止,小学一级任期内:是指申报当年的前五年,至申报当日止.申报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任期内:是指申报当年的前五年,至申报当日止).

3.本办法从第1项至第4项及可累计加分,第5项至第17项(第11,16项除外)不累计加分,只记一个最高分.例如:第5项中,同时获得劳模,名师,师德标兵等称号和立功等奖励,只记一个最高分14分,不累计加分.第11项不同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教育科研报告在不同层次获奖,交流或发表可累计计分,本项累计加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同一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教育科研报告不累计分,只记一个最高分.第16项,本项累计加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

4.申报对象需提供文件或证明材料必须由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

5.特别优秀者,按照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的规定,符合破格基本条件的(两大项中各达到一项要求者)可取得评审资格,按正常程序评审.

6.有国家,省,市文件规定而未列入本办法的可加分项目,按国家,省,市文件执行.

7.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3:

益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

按照上级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上报如下材料:

(一)《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1.最高学历的毕业(肄业,结业,含第二学历)证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

2.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学人员须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高级证》.其中任教学科是高中历史,化学科目的教师,须提供湖南省教育厅(电教馆)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证书》..

4.《益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

5.《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意见表》.

6.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注:

1.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相应的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2.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和《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意见表》(单位公示期意见栏)内必须填有"公示七天无异议"的公示意见.

(四)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1.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述职主要陈述任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2.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级各类各种奖励的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或相关证明材料.

3.前一年内(2016年下学期至2016年上学期)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含电子备课教案,教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并附周教学课程表(工作量),及担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实验实习研究,科技推广及开发,培养和指导教师等方面,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经验总结,论文,着作的代表作1—2篇.其中教学人员的不限公开发表,教研人员的要求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4.教学人员,教育教学研究(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人员,提交前一年内听课,评课全部原始记录(教学人员必须交每期不少于10节,教研人员必须交每期不少于40节的听,评课笔记).属电化教育研究人员亦可提交电化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具的成果材料.实验教学研究人员可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学仪器的成果材料.

5.必须提供本年教育教学能力考评表.

6.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人员提交年度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1份.

实验教学人员提交指导学生实验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各1份.

教研人员提交指导本地区或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实验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各1份.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提交本人拟的专业课教学或年度教学计划1份,指导学生实习计划1份,年度工作总结1份.

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所写的学校(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1份.

7.特别优秀者,按照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破格基本条件的(两大项中各达到一项要求者)可取得评审资格,按正常程序评审.

8.申报对象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所有参评材料,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均由参评对象的所在单位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排列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每本材料必须分别有打印的"×××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粘贴必须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送审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性别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学科,申报系列,申报单位名称,系民办,,讲师的申报对象须分别在档案袋正面醒目位置以及统计总表和分表注明其特征名称.

3.各区县(市),市直教育单位必须将评审材料按申报级别(中级:小学高级,中学一级,讲师,中学高级),学科分类打捆,按规定时间上交市教育局职改办,送审材料统计总表和分表须与上交的实际档案数一致.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备材料目录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1.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任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由教育职改部门提供)

3.教师资格,普通话,信息技术等级证书

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

5.单位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含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办法)

6.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量化评分表

7.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意见表

8.本单位所有申报对象量化评分排队一览表

9.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10.个人述职报告(必须单列)

11.各级各类各种奖励的文件(复印件,必须由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

12.教案(教学设计)和听,评课笔记

13.工作计划,总结,论文

14.评审表2份(不装订)

15.其他材料

①所有申报对象的量化评分表

②申报对象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附件4:

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推荐意见表

姓名工作单位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考评

得分本单位

排名单位

(学校)

公示期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单位

(学校)

职称考评

领导小组

推荐结论

(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测评满意率汇总表

(样式)

单位

姓名申报学科满意率(%)得分教师学生其他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满意程度测评表

(样式)

单位

姓名申报学科满意不满意说明:1.教师参测对象为单位教职员工,

2.学生参测对象为参评对象任教班级学生.

附件6: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选公示

(样式)

经本人申请,单位(学校)职称考评领导小组考评,以下同志为我单位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年月日至月日(七天).欢迎广大教职员工以信函,,当面反映等形式对拟推荐人选存在的问题及量化评分情况予以反映.反映问题,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反映问题者将受到保护.

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考评专业

技术职务学科得分本单位

排名

附:以上推荐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评分表(复印件)

:[区县(市)教育局职改办]

(单位)

年月日

附件7:

2016年度民办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任职

资格审核表

申报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年月日

教师

人数现有职称人数实聘人数未聘人数空余

岗位数小计中级高级中级高级中级高级中级高级合计申报专业申报数核定数中级高级中级高级合计职改办意见

共核定:中级名高级名

盖章

年月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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