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047 浏览:95034

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制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在(工程交易场所名称)进行(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币种,金额,单位),建设规模,中标工作内容:,中标总工期为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要求).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到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附:中标企业在投标书中承诺情况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写作技巧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写作技巧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表中标企业在投标书中承诺情况一览表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职称专业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职称专业安全员证书编号施工员证书编号质检员证书编号施工机械设备

主要安全措施

填写此表字体要工整

说明:

1,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企业在投标书中承诺情况一览表由招标写作技巧公司负责核填.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招标投标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规定的工作日之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进入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监察部门联合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承发包交易,区直中直及所属部门以及各地区在拉萨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进入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承发包交易.

登记号:

兹证明此项建设工程在本工程交易中心(或指定交易场所)进行了招投标活动.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指定交易场所没有公章的,由负责指定场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代)

送:中标人,招标人

抄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管处(科),招标办,交易中心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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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招标写作技巧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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