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朝阳区民办教育论文征集
工作通知
为落实《朝阳区2016年民办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鼓励各民办学校研究新形势,新问题,探索发展新模式,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2016年朝阳区民办教育优秀论文征集"活动,促进科研物化成果的交流与推广,整体推进朝阳民办教育科研水平提升.征文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二、评选原则
在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开是指将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向参评对象全部公开,保障参评对象的知情权,
公平是指参评对象享有平等的参与评选的权利,
公正是指在评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全体评委以公正的态度严格依据评选条件,评审程序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本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干部,教师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文活动.
征文类别分管理类,德育类,教学类.
(二)征文要求
1.每篇论文任选某一专题进行深入论述,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有较强的说服力,有借鉴或推广价值.
2.论文正文参考附件一格式.
3.论文必须自己撰写,不得抄袭,提交手签名的《学术诚信书》,请见附件二.
4.论文字数应在4000左右,以6000字为限.
四、有关事宜
1.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和复评,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遴选部分论文编辑出版民办教育优秀论文集.
2.论文征集工作通过各民办学校组织实施,参评论文由各个学校汇总后集体上报,协会在对征文质量,数量,获奖率,规范性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对积极组织此项工作的民办学校颁发"优秀论文组织奖".
3.论文评审费标准:区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每篇论文30元,非会员单位每篇论文50元.
4.各民办学校将单位汇总表(见附件三),参评论文纸制材料(论文一式三份,诚信书一式一份)和论文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报送交至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四区临9号楼1号院三层办公室1).电子版发至:chymjx@163.
5.交稿日期:2016年9月30日前.
6.联系人及:
杨扬:64200503李嘉宾:64282329
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