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毕业文提纲重庆

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709 浏览:16385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全面检验,为确保我院的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依据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一条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注重发挥专业的优势和特长,有利于巩固,拓展和深化所学的知识.

第二条选题应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尽量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建设怎么写作,有利于学生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条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题目内容不宜过大,既要体现综合运用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原则,又要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题目难度和份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都能完成.

第四条选题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保证培养目标的前提下,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可选内容不同的题目,使基础和能力等方面有差距的学生均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教学要求.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时可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可分为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等.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

第六条学生除了在指导教师提出的题目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外,也可以根据本专业特点和本人兴趣自己提出课题,但学生必须就课题的研究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计划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报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第七条选题一旦确定后,未经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撰写前,要填写《河南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由学院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分工负责.

第九条教务处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计划,

(二)对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审核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

(四)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分配,

(五)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六)协调院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第十条各系(部)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各系(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3—5人组成.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二)编制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

(三)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检查,

(四)确定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并报教务处,

(五)组织本系(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六)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

(七)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十一条教研室作为直接指导和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二)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三)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

(四)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五)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六)提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


(七)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

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指导

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讲师(含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具有硕士学位,教学能力较强的助教亦可担任适量的辅助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一般不跨系(部),但个别涉及公共课的选题,经系(部)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作为指导教师.

第十三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如下:

(一)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坚持教书育人,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二)指导教师应尽量培养学生独立设计,实验,写作的能力,以启发诱导为主,在选题和论文(设计)构思方面尽可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包办代替,

(三)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检查应不少于36小时,

(四)指导教师指导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5篇.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下:

(一)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审查学生拟定的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

(二)介绍有关文献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三)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四)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语,确定初评成绩.

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十五条各系(部)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名,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3—5人,委员必须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协助答辩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系主任确定后,最迟于答辩前一个月送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答辩委员会应指定若干名答辩小组成员作为评阅人,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评审,写出评阅意见及提出问题,交答辩委员会.评阅人一般作为答辩的主提问人.答辩委员会应在学生答辩前3天将评阅人意见及所提问题(一般不少于三个问题)交给学生.

第十七条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及评阅人给出的意见,成绩符合答辩要求的论文(设计),才能参加答辩,并于答辩一周前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第十八条答辩进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报告(8—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指导教师不得对被指导学生提示.

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办法及评定标准

第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划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成绩,评阅教师评定的论文(设计)成绩两部分构成,再折算为五级评定,指导性比例为:优秀(90—100分)占15—20%,良好(80—89分)占25—30%,中等(70—79分)占25—30%,及格(60—69分)占15—30%.不及格(60分以下)根据论文质量定.

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存档和检查评估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由各系(部)填报《河南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并按学生总数的15%的比例,向学院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分电子和纸质档案两种类型.由学生所在系(部)保存,保存期为5年.相关材料放置顺序:按论文封面,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目录,论文正文,附录,指导教师评语表,成绩评审表(答辩记录表)顺序每生一袋,教师指导记录等相关辅助材料另装一袋.

第二十三条每学年度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检查评估的项目包括:

(一)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及选题分析,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

(四)指导教师一览表,

(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及质量分析.

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第二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组成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论文目录,论文题目,摘 要,关 键 词,摘 要(英文),关 键 词(英文),正文,注释(当前页面下端,采用页脚注),参考文献,附录(可选).要求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文字通顺,条理清楚.

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各部分撰写的格式要求如下:

(一)论文目录

对应到二级标题页码.

(二)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在20个汉字.如有特殊要求,可加注副标题.

(三)论文摘 要

论文摘 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 要200—400汉字,英文摘 要应与中文摘 要相对应.

(四)关 键 词

关 键 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 键 词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一个关 键 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关 键 词后不用标点符号,英文关键 词应与中文关 键 词相对应.

(五)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序言,正文主体两部分.序言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主要研究内容,范围及应解决的问题.正文主体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正文内容应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格式规范,符合学科,专业的有关要求,论文中的用语,图纸绘制,表格,插图应规范准确,符合各专业国家标准,正文中出现的符号和缩略语应采用本专业学科的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学生论文字数理,工科专业要求4000字以上,文史类专业要求5000字以上.

(六)注释

正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及原话,主要数据等必须注明出处,有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加注说明(注释采用页末注,当前页面下端,每页的注释单独排序号,脚注用宋体小五号不加黑).

(七)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