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总结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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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滁州市第二届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二幼,教师进修学校:

现将滁州市教育局《滁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滁教人)〔〕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稿请发至nqjyj@163..

联系人:孙礼飞3113221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滁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

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意见〉》(皖政办〔2016〕35号)和《滁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和提高全市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成果,不断增强教师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民办学校.

(二)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民办学校一线在岗教师.

(三)评选及推荐名额

评选"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10个,"师德标兵"10名及"师德先进个人"100名.

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内容,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成立由单位主管负主责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机构,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能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融入学校常规工作,并以此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有完善的教育,评议,考核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安排,会议有记录,结果有总结,档案资料健全.

3.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学校,教师在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品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无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没有以非法方式或无事实根据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毁损学校及他人名誉行为.

2.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无私自在校外和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行为.不争名夺利,不沽名钓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构建,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无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4.勇于创新,治学严谨.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工作精益求精,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实验.努力学习和运用新知识,新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教学业绩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一致好评.

5.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大局意识强,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团结同事,尊重家长,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一)组织申报(6月10日前).各学校要在广泛发动,

充分酝酿,征求师生,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自评互评,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由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给定的推荐名额,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二)审核推荐(6月10日至30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推荐申报的人选和单位进行审核评比,按给定的推荐名额确定候选人选和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

(三)组织评选(7月8日至31日).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的候选人选和单位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上报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四)表彰倡导(9月-10月).市教育局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通过网络媒体,师德报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标兵)的先进事迹,营造学标兵,赶先进,强师德,树师风的浓厚氛围,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为活动深入开展夯实基础.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滁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1.滁州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3份),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经验材料(4000字左右),

3.本单位所获荣誉,表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署"复印无误"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二)滁州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3份),

2.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

3.近三年来相关评审表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署"复印无误"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4.申报人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格式,2寸(3.5*5.3cm)照,像素626*413以上). (三)推荐评选工作报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将评选推荐基本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以文件形式上报. 上述申报材料均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标题用加黑2号宋体,正文用3号仿宋体,行距固定值30磅.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与师关资科,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教研室,计财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与师资科,主要负责评选工作的协调落实.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确保评选活动的广泛性,透明性,公正性.要把评选活动与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典型,统筹兼顾.推荐评选要严格依据条件,认真资格审核,综合衡量,认真遴选,优中选优,要兼顾学科和学段,注重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教师中有驻点支教农村,薄弱和边远学校经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倩倩

联系:3042842

电子信箱:cjr3042842@163.

附件:

1.滁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师德先进个人

(标兵)名额分配表 2.滁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3.滁州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4.滁州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

5.滁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情况一览表.

滁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1日

附件1

滁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师德先进个人(标兵)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师德师风建设

先进单位师德标兵师德先

进个人琅琊区2210南谯区2210来安县2213全椒县2214定远县3321凤阳县3318天长市2217明光市2216

滁州一中111滁州二中111滁州实验中学111滁州一职高111滁州电大111合计2323124

附件2

滁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全称教职工数单位负责人联系拟申报荣誉称号集体主要获奖情况

(限500字以内,小四号宋体,行距24磅打印)

附件3

滁州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照片

(小2寸

正面免冠照)民族学历政治

面貌职称现任职务教师资格证教龄年工作单位移动

手机详细地址邮政

编码拟申报荣誉称号先

要(限500字以内,小四号宋体,行距24磅打印)

个人主要获奖情况学校

推荐

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2016年月日县(市,区)教育行性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2016年月日市教育局审定意见

盖章:

2016年月日备注注:一张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4

滁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单位全称学校类别负责人曾获得的集体荣誉联系备注附件5

滁州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性

别出生年月拟授予荣誉称号手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