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创新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
根据《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指导意见》(院字〔2016〕61号),学校将从2016届毕业生开始进行本科生创新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指导意见》第六条,第八条规定之申报条件且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填写《池州学院创新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2.系部受理学生的申请后,将相关申请材料交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审核的,由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系部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相关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三、注意事项
1.系部应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申请,包括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实践成果是否与所学专业关系密切,学生是否在创新实践成果为第一完成者或主持人,学生用来替代的论文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等.对于省级学科与技能竞赛的作品一般应获得二等奖以上.
2.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通过后,仍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教师指导,评阅等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并参加论文答辩等环节.
3.论文题目写法:学科竞赛类(无特定论文名字的)的写法为年份+竞赛名称+项目名称,艺术作品和专利发明类的写法为艺术作品(专利发明)名称,学科竞赛类(有特定论文名字的),学术论文和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类的写法为原竞赛论文,学术论文或项目技术报告的题目.所有论文题目最后应加上"(论文替代)"字样以示区分.
4.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替代材料.
(1)学科竞赛作品:以科研作品(论文或设计)或研究(设计)报告的形式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并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学术论文:以论文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3)艺术作品:将创作过程等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如获奖,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申报并获准立项的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经结题验收通过后的科研作品(论文或设计)或研究报告(项目技术报告),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5)专利发明:学生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可将创作过程等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并附专利复印件等.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池州学院创新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