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4-0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422 浏览:81893

关于本市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

为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规定以及人事部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并经市人事局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机构

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土建施工高评委),负责本市土建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含施工应用技术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含施工应用技术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从事土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含施工监理,监测,咨询)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从事建筑,市政工程中机械施工,建筑物,构筑物内机电等设施安装(含工业安装)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研制,技术改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五)从事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生产以及混凝土制品,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凡具备《试行条例》所规定的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即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可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少数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经考核,可择优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十二年以上的,不具备规定资历,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的,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有书刊号)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下同)三等奖以上一项的主要贡献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一项或三等奖二项的主要贡献者.

(2)在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在本专业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进行专业答辩.

学历,资历条件均不具备的,不得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三)已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四)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土建施工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土建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五)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按市人事局规定参加全国称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196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应参加全国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195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间出生人员应参加全国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考试,成绩合格.

(六)为促进职称评审与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接轨,凡申报目前已开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一般应通过执业(职业)资格考试.

(七)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有关称职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的,可直接申报.

(八)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

(九)境外回国人员,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回国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也可直接申报.

(十)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或市人事局委托的申报怎么写作机构申报.

(一)向本单位人事部门申报.申报者应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结合单位用人需要,本人业绩情况可接受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予以核实,盖章并汇总后填写"评审对象名册"(见附件六),向上级人事部门或有关评委会或申报怎么写作机构报送.

(二)向申报怎么写作机构申报.申报者可直接向申报怎么写作机构申报.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加盖核实章(未经单位核实的材料,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送申报怎么写作机构,申报怎么写作机构将符合评委会要求的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评审对象名册"(见附件六),报送相关评委会.

(三)申报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四).申报人在申报的同时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其所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没有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受理部门不得接受其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内容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报送材料的时间定于每年9月15日至30日,逾期放在下一年度.

(二)申报材料内容.报送材料包括: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本市大木桥路123号市人事局业务受理处有售),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报告(打印件21份),(见附件二)

3,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必须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杂志(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应将登载该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复印,连同论文复印件一同报送(主送论文一式9份,其他论文各1份).主送论文请注明,

4,个人专业工作小结(3份),

5,业绩考核档案(1份,蓝封面,本市大木桥路123号有售),

6,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职称,专业职务聘书,专业技术成果奖项,职称外语成绩,职称计算机成绩,继续教育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报送单位验证章,并装订成册),以及学术论着原件一份,

7,制证信息表(一份),(见附件三)

8,近期照一张,背面写好本人姓名,装入空信封.

9,申报材料袋面上贴上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五).

注:上述2,3按顺序装订9册.

六、其他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届高评委,

(二)市土建施工高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地址:浦东福山路33号1909室

邮编:200120

:58885666转1936

联系人:张永奎

材料请报送高评委办公室.

(三)本办法由市土建施工高评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内容及附件在21世纪人才网(21hr.)上可供下载.

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OO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