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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376 浏览:129615

关于2016年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申报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16]233号),《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6]173号)以及《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16]25号)文件精神,并经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月6日讨论通过,现将2016年我校自主科研计划的申报及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

1,今年自主科研计划申请项目只设人才基金中的青年基金

青年基金资助对象是每一位新引进的,在科研或教师岗位的青年博士,采取直接资助启动科研经费的方式.但申请仍按正常程序,可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资助名额不限.理工类每项资助8万元,社科类每项资助4万元,经费分2年度(各50%)划拨,使用要求仍然是当年划拨,当年使用完毕,

2,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2016年1月1日—2016年2月29日之间每一位新引进的,在科研或教师岗位青年博士(已获2016年自主科研计划资助的老师不得再次申请),

(2)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结题要求

青年基金研究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项目实施期间,主持人:

理工类:

①以江南大学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发表至少2篇SCI检索论文,或单篇影响因子超过4.0的SCI检索论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②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③作为负责人引进科研经费累计超过50万元以上,


④作为负责人获市厅级科技二等奖以上一次.

社科类:

①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SCI或SCI或A&,HCI论文1篇以上,或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以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划定的56种期刊为准)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②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CSSCI论文2篇以上,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③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着作一部,CSSCI论文1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④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⑤作为负责人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一次,

⑥作为负责人引进科研经费累计超过3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需填写《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并严格根据项目的研究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2,书面申报材料(A4大小,一式四份,严禁使用塑料封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由所在的学院(实验室)统一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10点前(已报到人员在此之前可随时申请),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同时收到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社科类:陆文君,邓理(联系:85329087)

理工类:谢正军,黄方今(联系:85913615)

电子邮件:社科类skc@jiangnan.edu.,

理工类hfangjin@jiangnan.edu.,

科研院社科处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