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法律专业面临的困境其成因

更新时间:2024-01-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555 浏览:22455

摘 要:进入新时期,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与健全,相应的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无论是在招生上,还是就业上都面临着严重的困境,这些困境将会严重困扰着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发展.本文指出了当前高职法律专业面临的一系列困境,并在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 键 词:高职法律专业困境成因对策

纵观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发展状况,我们可以发现,有关法律专业的高职院校的数量依然在增加,且招生的人数也在不断扩大,但是由于就业难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将会始终困扰着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高职法律专业的出现有其自身的历史背景,但是进入新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以及法律职业与法律专业的特殊性,使得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高职法律专业已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及时的进行废止.[1]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特点

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从学历上看,属于专科的第二批次类,与法律专业的本科学生相比,无论是学生的知识水平、学生的自觉能力,还是教师力量的对比上,都有一定的差距性,这些现象的出现无形中对高职院校的老师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来看,高职院校因为其自身的定位条件以及师资力量的发展状况等因素限定了他们培养人才的目标以应用型人才为主,从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大都是面向生产、经营的一线人才,而很少能培养那种理论性的研究性人才.从某种程度上讲,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更多的情况下所从事的工作是律师助理、书记员等等,而一些职位高的职业,像律师、法官以及检察官等往往是他们今后努力、奋斗的目标,需要他们在自身原有的基础上付出更多等的努力后方能实现.

二、高职法律专业面临的困境

1.专业的设置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

当前,我国法律类的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往往过分的考虑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求,而忽视了学生毕业之后的就业状况.进入新时期,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社会中的人才竞争形势也变得越来越激烈,所有毕业的学生都面临着国家不统一分配工作的现实,毕业的学生都需要自己去找工作,而在市场双向选择的情形下,便会出现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对口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刑事执行、法律事务以及司法鉴定等专业的就业面过窄,面临法律专业激烈的就业现状,这类型的专业在其中可以说是毫无竞争力可言的,必然会被淘汰出局的.因此,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法律毕业的学生往往因找不到对口的工作,而从事了保安、怎么写作员、售货员以及保洁员等工作.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很多方面是无法与同类本科院校的毕业生相比的.[2]

2.学校培养人才的模式缺乏技能性与实践性

衡量高职院校中法律专业学生的水平仅仅依据理论知识以及学术能力往往是不够的,岗位技能以及实际操作能力往往会占很大的比重.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时,更应多注重学生技能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纵观当前,我国的高职院校,我们可以发现很大一部分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依然保持着传统的模式,即以课堂教学与理论知识的讲授为主要的教学手段,没有从根本上突破陈旧的教育模式.而且当前高职院校中法律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能力不足,课程中有关实训教学的内容也相对比价缺乏,这无形之中将严重制约着高职院校中法律专业的发展.高职院校中,学院的领导、教学管理部门以及学生管理处的思想都比较陈旧,更不上时怎么发表展的步伐,也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状态以及就业市场的变化,由此看来各大法律高职院校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

3.学历层次难以突破职业门槛

当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前身是由司法、政法以及之类的专科院校升格而成的,或者是由一些成人干部学校转型而成的.因此,这类型的高职院校与同类的高等本科院校相比,无论是硬件设备还是软件设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很难与其相比的.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由于政策等原因的影响,我国的大部分法律高职院校是专科级别的,这一级别带来的问题是学生不能够获得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资格,因为司法考试的最低限定学历是本科,由此看来高职院校毕业的学生很难从事法律职业,也就是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公证员一类的工作.

学生如若无法参加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那么他们也就得不到法律职业资格证,这对于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讲无疑是处于一种尴尬的进地.[3]

三、高职法律专业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1.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健全,我国在法律专业对人才的需要量也在不断增加,与此相适应的法学专业也渐渐成为热门型的专业.很多高校看清了这一发展形势,于是开始大规模的扩招,不仅政法院校与综合类的大学扩招了人数,连一些理工类、农业与师范类的院校也开始设立法律专业.随着这类型院校的扩招,一些高职院校也开始顺应发展潮流,一方面不断的进行扩招,另一方面多增设法律专业.但是需要我们意识到的是,与各大学校的扩招相比,市场上并不需要如此多的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可见供与求之间并没有正比例增加的趋势.

社会中对法律专业的人才需求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中:律师、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一些企业中.从这三个就业领域中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律师是为广泛的一个就业方向,一般情况下,从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大都会从事律师这一项职业,但是职业岗位中对律师的要求是首先应有法律职业资格证,那么这一要求就限定了很大一部分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无法从事律师的职业,而能去做律师助理,可是律师助理的需求量是极其有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也是法律专业毕业学生就业的一个方向,但是事业单位中对毕业学生的要求是极其高的,即使是一些本科专业毕业的学生有时也很难达到要求,更不用说高职院校毕业的专科学生了.社会中的一些企业、公司也会招聘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让他们做法务人员,但是综合看来,只有一些大型化的企业中才会招聘这类型的人才,对于一些中小型的企业来讲是不会设立专职的法务人员.2.高职教育特色无法得到体现

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的标准应体现职业教育的本质,重点培养学生的技能与动手实践能力.按照这样的标准培养人才,将会有助于高职院校的学生与同类型本科专业的学生拉开距离,体现他们自身的特色.从这一意义上讲法律专业又有一定的限制瓶颈,要想在法律专业上体现高职院校的特色是有一定难度的,它不同于其它工科技术类的专业.

除了以上两点重要的原因外,高职院校办校的师资力量不足,办学理念以及目标定位上的失误等都是引发高职院校法律专业面临困境的原因.因此,综合看来造成困境的原因既有外部条件的制约,也受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影响,所以高职院校法律专业面临困境有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四、解决高职法律专业面临困境的对策

1.合理设置专业,改革培养人才的模式

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专业学生不好就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法律人才太多了,恰恰是因为法律人才太少了.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当前很多学生所学的专业与就业岗位不对口,再有就是很多的学生并未掌握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知识.所以,针对这一现象,高职院校的相关负责人员在设置专业时,应先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之后在此基础上,合理的设置专业,以使之后的广大毕业生能够很好的走向工作岗位.

2.培养双师型队伍,建立工学结合模式

对于高职院校来讲建立一批具有实践教学经验与职业经验的双师队伍是十分有必要的.双师型的老师不仅具有很强的教学能力,他们也富有一定的职业经验,只有这样的教师队伍才有足够的能力胜任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教学,同时也能使

高职院校摆脱之前那些传统的理论知识传授以及枯燥课堂授课的模式.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一方面是培养人才的关键举措,另一方面也是解决人才就业的关键举措,这种教育模式既能将工作与学习结合在一起,同时也能让学生获得丰富的社会经验,为学生之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3.坚持自身的定位,明确培养目标

随着新课改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对人才的教育模式不在仅仅局限于通识教育与精英教育,技能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的理念也渐渐深入到了人们心中.一个国家的良好治理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因此国家对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等人才的需求量不会减少,而且在经济社会中还有其它一些法律职业有待充实,像一些大公司、大企业中的法律顾问、法务专员等等.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一些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实务人才将会越来越受到重用.因此,法律类的高职院校应坚持自身的职业教育定位,在办学的过程中,明确培养人才的目标,只有做到这些才能逐渐解决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五、结语:

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面临着学历层次低、专业不对口、缺乏实践性以及就业难等一系列的困境,究其原因是由于供求关系的失衡、高职教育特色无法体现等因素引起的.面对这一系列的困境,法律类的高职院校应坚持办校的遵旨,明确培养目标,通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合理设置专业、强化教师队伍以及做好工学结合工作的方式来使高职院校获得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