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公共管理专业普通博士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面向对公共管理专业有学术志向,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 自愿申请,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时间
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6年3月仅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三,报名申请
1,申请条件:同《清华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16年8月28日9:00——9月10日16:00登录yz.tsinghua.edu.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在9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2室 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杨老师收.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报名后打印),
(2) 两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选题报告全文(应届生),
(5)本科及研究生书及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等,
(6)个人自述(含研究兴趣陈述,1000字以内).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交材料不退,
③若发现材料查重者,将取消博士申请及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1,本院根据报考学生专业方向,综合背景组成5-7人材料审核专家组,针对学生材料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均分由高到低排序,遴选部分申请人参加综合考试.
2,9月中旬通知可参加考试的申请者.
五,考试方式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
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水平,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英语等.查
3,录取:在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六,联系人及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7月14 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