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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苍教人函〔2016〕168号 时间:2016-9-27 8:54:00 点击:2384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教政函〔2016〕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教师资格

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

1.中级教师职务: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初级教师职务:按《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实验技术教师职务: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资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研究生毕业的不少于2年),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的不少于2年),担任本学科教学3年以上.担任两门及以上学科教学的,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进行申报.申报实验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资历(其中中专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年资时间计算到本年度底(下同).

2.申报中学二级,助理实验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中学教师,实验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申报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聘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及以上.

3.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4.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平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1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5.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指灵溪一至四中,一至六小,县一小,县三小,龙港一至五中,实验中学,一至八小】教师在晋升中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任教满一年的经历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6.毕业生见习期1年满(即转正定级),须填写初定教师职务表格,由学校,学区统一报县教育局直接定级.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在中学任教的初定中学,在小学任教的初定小学一级,本科,研究生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在中学任教的初定中学二级,在小学任教的初定小学一级.

(五)年度考核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实验技术教师职务的对象,任现职近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均需达到称职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任现职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需达到称职以上,申报初级教师职务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需达到称职以上.

(六)论文和业务测试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应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交流,获奖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教学反思,教育随笔,学校行政领导可以是学校管理论文,班主任可以是德育工作论文,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必须是学生德育论文).发表,交流,获奖时间要在2016年9月底前.

申报实验师职务的任现职以来有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及以上获奖.

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须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市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颁发,并附论文评奖通知及获奖文件.

同时,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本学年度教育教学理论业务知识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具体名单已在苍南教育网公布).

(七)班主任年限

1.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其中正班主任年限不得少于3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其中担任正班主任不得少于2年(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和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正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2年).副班主任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必须提供学校副班主任制度和考核材料).

2.申报中学二级,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1年,或副班主任不少于2年.

3.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校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以及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程,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思品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实验,研究性学习课题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每学期组织6次以上活动,且有记录依据)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中学团委书记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对上述教师不要求正班主任年限.

4.申报中级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典型事例在县级会议上介绍宣传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必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满8年以上.

5.班主任工作经历须在本校内公示.

(八)教师教育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对象近4年必须累计达到216学分及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近5年来必须累计达到288学分以上,申报初级教师职务对象任现职以来必须平均每年达到72学分.获得学分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止.

(九)教学工作量

职称评审要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教学一线教师要满教学工作量,学校中层干部不少于一线教师1/2课时,校级领导不少于一线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修选课,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纳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

(十)普通话

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任教口语课或语言课的教师,普通话测试要求为一级乙等及以上.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它学科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实验师,在原139欠发达乡镇任教满20年的教师为甲等及以上.

(十一)计算机应用能力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他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5.获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6.乡(镇)基层单位(特指除灵溪镇一至四中,一至六小,县直属中小学外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二)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而不满4年,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1.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课题)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案例,并在县级及以上举行过公开课.

2.教龄在20年以上,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都在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效果一致公认良好.

3.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坛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或获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小学一级教师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十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与推荐

1.本年度没有承担学科教学工作的(不含教研室,教科所,学区教学辅导员,产检测).

2.任现职以来连续病检测半年以上,迄今仍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任职年限刚满,任现职以来,请病检测累计三个月以上,请事检测一个月以上的.

3.近两年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或不承担组织分配工作的,以及未经县教育局同意擅自借用的.

4.近年来,违背师德,歧视,排挤差生,有偿补课,带生,办班,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违反计划生育受处分未满五年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考试,考核,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逐层推荐申报对象.

(一)组织教师申报

各学区,学校传达县职评文件精神,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教师组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学区,学校上报材料如下:

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二份,用A3纸由学区,直属学校把中一,小高及中二,小一等分开造册,按单位顺序汇总上报.

2.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一式二份,用A3纸由学区,直属学校把中一,小高分开造册,按学科顺序汇总上报.

3.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所有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按清单规定顺序要求组织材料上报学校,学区,由学校,学区统一上报县教育局.每个人装1个档案袋,档案袋外注明申报类别,单位,姓名,学科.

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等所有职评有关表册均从苍南教育网下载.

(二)所在学校初审推荐

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对象的师德表现,教师资格,学历,年资,年度考核,论文,业务测试,班主任工作年限,教师教育,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根据《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附件3)进行逐项计分,审核《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表》(附件4),并进行公示.然后经本人述职,群众测评,课堂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学校评审组评审等程序,乡镇中小学向学区推荐评审对象,县直属学校向县教育局推荐评审对象.

各学区,直属学校向县教育局推荐按以下办法测算的结构比例控制数.具体推荐办法如下:

(1)现有专技人数比例满或超过设岗比例,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大于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3%,其推荐指标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3%,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少于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3%,其推荐指标不超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50%,

(2)现有专技人数比例少于设岗比例,且两者差值在10%及以下的,其推荐指标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60%(其中139欠发达乡镇放宽到70%),

(3)现有专技人数比例少于设岗比例,且两者差值在10%以上的,其推荐指标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70%(其中139欠发达乡镇放宽到80%),

(4)若以上推荐指标超过设岗人数与现有专技人数的差值,则按不超过差值的80%推荐.

(三)学区(直属学校)评审小组审核初评

县教育局向各学区,直属学校下达推荐指标,中级职称指标分配以业务考试合格并经审核后符合中级职务资格条件的申报人数为基数,根据适当照顾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和对中级岗位已满或超额的学校从严控制的原则,将推荐指标分到各学区,直属学校(具体指标另行通知).各学区在推荐评审时也要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严格控制岗位已满或超额的学校指标.县教育局向直属学校测算的推荐指标数如大于按第(二)点结构比例控制的指标数时,则以按结构比例控制的指标数下达.

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认真逐项审核推荐对象资格材料,核对综合评价成绩.同时,各学区,直属学校必须对申报对象的教学水平能力(上课,说课)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区,直属学校自定).再根据综合量化分数和教学水平考核结果做出综合评价,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原则,按县教育局分配的指标拟定推荐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县教育局.


(四)县学科专业组教学评估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申报对象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估.

(五)县评审委员会评审

县教育局组织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申报对象资格材料,核对综合评价成绩,并把综合成绩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A1,B1,C1,D1,同时对申报对象教学能力评估成绩也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A2,B2,C2,D2.评审会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结合申报材料对申报对象分类进行评审.评审时对农村,山区学校给予倾斜(原则上原139欠发达乡镇通过比例不低于原其他乡镇学校).

(六)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在苍南教育网(jyw.)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前各学校,学区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10月15日前统一将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10月19日前县教育局对申报对象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再次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数,并下达推荐指标.

(三)10月25日前各直属学校,学区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和推荐评审.

(四)10月30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将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明表和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作下年度评审.

(五)11月下旬县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6〕138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6〕93号)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推荐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对象.

(二)评审工作要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各学区要关注长期在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职称评定,积极为其职务晋升创造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

(三)做好教师职务评审小组成员的遴选和调整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组成人员中专家,教师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评审条件,推荐名额,考核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为教师搭建公平竞争平台.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和学区在材料上报前,必须将申报者的《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综合表》在本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并设置意见箱,).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经年 月日至 年月日在 公示,材料真实,符合中级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方可推荐上报县教育局.

(五)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评审过程要亲自把关,相关证书,表册材料要亲自签名.分管领导,人事干部,教研组长等有关审核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学校(单位)人事干部对群众的反映意见要详细登记建档,对被公示人员的有关原始材料,证书,等妥善管理,以供查询.学校(单位)纪检干部要对公示进行监督.群众对公示对象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反映,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六)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学区,学校必须遵守评审纪律,县教育局要建立职称评审责任追究制,对审核把关不严和违规操作的学区,学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科组成员,将取消其资格.

要严肃查处弄虚作检测现象,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伪造,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等弄虚作检测行为的人员,即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检测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

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检测推荐的,经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学校(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切实提高认识,形成正确导向.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区,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强化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班主任工作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真正把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推荐上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八)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为鼓励小学教师一专多能,使小学全科教师具有担任国家规定的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适应小学尤其是农村小学小班制,包班制等需要,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晋升职务(职称)材料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附件:1.中一,小高,实验师及初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2.关于申报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

3.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

4.苍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考核综合表

5. 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

苍南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