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登陆中国?

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275 浏览:104368

美国爆发金融危机,人们惊呼存款保险不保险.中国此时酝酿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遭到质疑.其实,此举只为完善制度,提增信心,防范于未然.

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在第十四届两岸金融学术研讨会上透露,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案已正式上报国务院,2009年有望推出.此消息一出,引起全国各界广泛讨论.那么什么是存款保险,它有什么作用,对普通储户和银行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此时推出该制度是否合适呢

危机不代表失败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这些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破产倒闭或者其他经营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赔偿保险金等方式,保证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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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国家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作为信用相似度检测的银行,它的风险具有较强的扩散效应和传染效应,当一家银行出现支付危机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储户无法准确判断银行问题的严重性,使挤兑现象同时出现在“好”银行和“坏”银行,由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局部的金融问题很容易演变为全局性的金融危机.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为储户提供心理上和实际上的保障,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目前,人们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存疑主要是因为最早建立该制度的美国爆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导致美国二十几家银行倒闭破产,且危机仍在持续蔓延,人们不仅怀疑这是否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美国的彻底失败

宏源证券固定收益总部结构融资部总经理宋鸿兵告诉《小康财智》记者:“在这么大的危机面前,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没有太大作用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自有资金只有452亿美元,而它所担保的资产相当于它资产的100倍,救了几家大银行后,它自己就会资不抵债,需要国家来救助了.”

然而,部分学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在于保护存款者利益,而非挽救银行破产,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主任胡滨在接受《小康财智》记者采访时说:“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只是人们将关注焦点集中在了银行不断破产的层面,没有注意到储户利益层面.”他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于对存款者的救助,稳定投资者信心,在美国7000亿美元紧急救助法案中,将存款保险额度由之前的10万美元提高到25万美元的条款,正是它发挥作用的表现.另外,存款保险制度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制度中的一种,不可能仅靠这一种制度来挽救如此大规模的金融危机.

存款保险影响了谁

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方案设计也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利益平衡问题,包括存款者、各种银行以及政府监管部门.

对于存款者,该制度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在银行发生支付危机时保护存款者利益,确保储蓄安全,理当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中国的特殊国情造成了特殊问题.在中国,银行的退出风险一直都是由政府来隐形担保的,人们的市场意识相对薄弱,存款者更相信政府而非市场,因此,人们担心建立这项制度是否会使存款不保险.胡滨认为,中国建立这种制度是为了完善金融市场,促进市场化改革,但是如果出现了这种制度难以解决的问题,政府依旧可能承担最终的担保责任,这项制度使存款者的存款更安全了.

对于银行,成立该制度后,银行一方面需要交纳一定额度的保费,另一方面需要接受该制度的一些监督约束,都会增加运行管理成本.另外,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者储蓄提供担保,可能导致人们在选择银行存款时过度注重利率而忽视银行资质,加大银行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从而加大银行经营难度和风险.

对金融监管部门来说,权力划分和协同监管的难度将会增加.胡滨说:“中国没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重在制度完善,不是机构建设.”由于该制度还涉及到金融监管、银行破产清算重组等问题,而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制度,由“一行三会”共同管理,这必然需要进行权力划分,对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提出更高的要求.

推出时机已成熟

公布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案上报国务院消息的时间是11月26日,而就在前一天,11月25日,美国第二大商业银行花旗银行的股价大幅下跌,截至当天,其股价累积下跌六成,市值缩水为210亿美元,不及其2006年年底时2740亿美元的1/10.正在全世界都在担心金融危机已经蔓延至储蓄银行的时候,中国加大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步伐,人们不免要问:时机成熟吗,是不是太过仓促了

其实,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开始了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论证,经过十年的努力,各相关部门也已达成共识,可以说在理论和认识上已经相当成熟.胡滨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不仅在于发生危机时维护存款者的利益,它还肩负着金融监管和风险预警的责任,在中国金融尚未遭受此次金融危机实质性冲击时推出该制度,意在未雨绸缪.

应该说,中国十年来难以真正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根源在于中国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以前,国有银行占据绝对的垄断地位,有国家信用担保,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然而,经过多年金融改革开放,中国金融市场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建立起了包括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地方银行等在内的多层次金融体系.浙江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金融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沈立刚对《小康财智》记者说:“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政府应该把一些本应由市场来承担的责任剥离出去,由市场来承担这是一个发展方向.”国巨创业投资集团总裁孙飞在接受《小康财智》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银行应该自己承担风险,不可能依然由国家来为它们担保,尤其是外资银行,它在中国成立独立法人,它破产总不能让中国政府来写单,因此,目前成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是当务之急.

建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中国来讲,仍然是种新事物,在具体方案设计和规划方面仍需要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结合中国特殊国情,推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彘目前,国际上已经几十多个国家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其中最典型的是美国存款保险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最早、也是运行机制最完善的国家.1929年经济大萧条造成全美先后9755家银行倒闭,存款者损失约14亿美元.为了应对危机,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其中包括成立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条款,并于同年7月正式成立FDIC.其主要职能包括:1、存款保险.为全美约97%的银行存款者的存款提供限额为25万美元的保险2、银行监管.直接监管着5600多家非美联储成员的州注册银行和储蓄信贷机构;3、处置倒闭存款机构.当存款机构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或其资本充足率低于2%时,由该机构处置.

自该机构成立以来,曾多次进行改革,最近一次即为近期美国提出的7000亿美元紧急救助法案中保险额度的提高.该制度运行70多年来,经受住了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比较成功地保证了银行体系的稳定,维护了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

纵观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史,不难得出一条最重要的经验,即存款保险制度成功运行,金融体系保持稳定,都离不开整个金融监管体系的协调统一.因此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仅需要在具体设计方案上,各方达成共识,比如强制性存款保险、限额赔付、风险差别费率等,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与之呼应,包括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的建立和有关私募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规范的出台,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协调统一,共同维护中国金融市场稳定,保证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