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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16年上海市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审定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条例》(沪职改办[200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6年本市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审定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本市各级各类图书,资料部门中从事中外文书刊采编,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利用,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怎么写作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在上海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

(二)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由本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1,本年度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限的除外,需提供延长退休手续审批表),

2,上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一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的除外),

3,由于本人工作失误给社会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服从单位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在同行中享有一定的声誉.

(二)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对图书资料有较深的研究,造诣,能够指导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着,并在担任低一级(现任)职务期间,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向部门或单位领导提交有独到见解,旨在改善业务工作流程,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研究报告,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研究馆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图书资料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以上,

(2)大专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担任图书资料副研究馆员职务6年以上,并在省,市级本专业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含论文获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2次以上),并经有关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审定程序.

2,副研究馆员:

(1)获得博士学位,受聘图书资料馆员职务2年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图书资料馆员职务5年以上,

(3)大专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7年以上,受聘图书资料馆员职务6年以上,并在省,市级本专业活动中获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含论文获省,市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次以上),需经有关职改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审定程序.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1,申报晋升副研究馆员的对象,必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或通过上海市职称古代汉语(高级班)考试.

2,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学术论着.

1,研究馆员:独立撰写并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学术专着1部(另提供答辩论文一篇).

2,副研究馆员:独立撰写并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学术专着1部(另提供答辩论文一篇).

经审核符合申报的对象,需参加上海市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转评(审)定的要求

具有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者,转评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除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外,还须从事图书资料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登陆个人申报系统(218.242.131.184/renshi/zc/index.),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查询本专业评审通知并点击进入个人申报系统.申报对象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论着,相关表格,单位意见和附件资料.其中,相关表格:下载《申报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荐综合材料》(见附件二)以下简称《自荐综合材料》,输入(注:共七个部分组成,缺一不可)完成后打印,单位意见: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中最后部分"单位审核意见"填入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附件资料:将(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外语或古汉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专业职务聘书,获奖证书和现专业技术职称后发表的主要论文,论着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图像或文本文件上传,上述步骤完成后,点击生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高评委办公室将对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有关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审查通过后,高评委办公室为申报对象分配受理号,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审核审查未通过的,不需上报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止.

(三)申报对象将材料按件打印,分别装订,经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所在地审核签章后,根据要求申报书面材料.

(四)参加评审的申报对象须在评审会上进行答辩,由高评委进行评审.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会结束后,高评委办公室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对象),并对评审通过者发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五,申报书面材料要求

(一)对申报对象的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网上完成后,用16K纸张打印,需盖单位推荐公章).

2,《自荐综合材料》,应充分反映本人的学术,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

3,报送学术专着或专业论文.递交已发表的论文,将封面,目录与论文装订成册.

4,申报者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填写承诺书.

(二)对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要求.

1,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业绩,论文,论着,学历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明确核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和人事部门公章.

2,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报对象提供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聘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获奖等证书进行审核,并在每一核实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以及审核人签名.

3,将申报对象聘任期满或年度考核结果和等次填入《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最后一页"考绩情况"栏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申报对象本人撰写的《自荐综合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从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简述推荐意见,并表明是否有岗位缺额,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送材料内容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16K纸张打印件3份,

2,《自荐综合材料》打印件12份,

3,专业论文或学术专着:研究馆员,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学术专着1部,副研究馆员,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学术专着1部,(注:其中主送论文1篇一式2份,供答辩用),

4,《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16K纸张打印1份,

5,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职称外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等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6,承诺书1份,

7,二寸照1张(办职称资格证书用).

上述材料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外,其他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装订.

七,受理材料时间,地点,联系,收费标准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16年8月1日—5日,

2,地点:静安区巨鹿路709号市文广影视局行政事务受理大厅,

3,联系:54045501,54045290转受理大厅,

4,审定费每人700元,交书面材料时付费.

八,其他

1,在个人申报中,对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古汉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将视情节轻重,不予审定或取消职称资格.

2,申报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和相关材料原件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3,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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