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CEO之路

更新时间:2024-03-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424 浏览:17112

保险行业是怎么写作行业,怎么写作行业的成功关键是人,有人就有业务,有人就有发展,经营保险公司,就是经营人才,发展人才.

而人才的培养是需要周期的.在新的人才没有养成之前,现有的人才是有限的.而需要人才的机构增长很快,不需要周期.因此,就会出现机构数量与人才供给的矛盾.据估计,保险公司的人才需与求之比是4比1.

过去,保险企业有从海外选任CEO的惯例.可是海外人才对中国市场、本土资源、管理方式的了解,总是隔着一层障碍,甚至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关键是,海外人才任CEO的成本也是非常昂贵的.而本土CEO能够带来的是,竞争对手的信息、政府关系、团队、客户和订单.因此,从其他保险公司“挖人”,一举多得.其“性价比”显然要高得多.


对于那些想成为CEO的保险公司高管们,是在自己的企业等待晋升,还是去其他保险公司一步到位

想要在自己的企业晋升为CEO,这个成本有多大如果你是一家企业的副总经理,你就会有切身的体会.和投资者及董事会的沟通、杰出的业绩、背景,最大的成本就是时间,3年还是5年最关键的因素,还得看运气是否光顾.一所大学需要你苦读3年,并告诉你有可能拿到博士学位,而另一所大学许诺你明天就授予你博士称号,并附带赠予安家费50万元.你会做何选择答案是唯一的.

跳槽带来的危害首先是人才流失的保险公司.高管人才一走,市场、客户、团队、核心机密都跟着走了,直接经济损失明显.另外,跳槽的人走了,没有挑槽的人还等待着跳槽的机会.骨干们心神不定,企业业绩受到大幅度的影响.其次,是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加大.双方或者对簿公堂,或者恶性竞争,甚至造成打斗等社会事件.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效尤,造成市场的混乱,监管的难度大大增加.

保户也随之受到影响.今天业务经理千言万语来劝说我购写甲公司的保险产品.明天,他又来人告诉我写乙保险公司的产品更好.这给客户增加了麻烦,严重的会产生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对于准CEO跳槽做出了相应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高管的任职标准更加严格,二是将原来的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制和报告制统一为核准制.三是要求对离任高管进行审计,四是对频繁跳槽的高管进行调查,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

保监会作为监管行业部门来说,既不能对保险高管频繁跳槽无动于衷,也不能过深地介入保险公司的高管任留.因此,《规定》里既要提要求,但也没有一刀切.对于符合市场规律的人才流动不设限制,对于极不正常的恶性跳槽又必须要过问.

准CEO如果想跳槽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担任CEO,首先要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比如学历、工作经历等其他方面的要求.如果有不符合的地方,也可以“以退为进”,即到新公司后先任COO,主持工作,待符合条件后再向保监会申报成为CEO,其二,就是审慎处理与“老东家”的关系.过去,高管跳槽之后,与原来的保险公司不发生关系.现在,“老东家”可以根据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对跳槽者进行处罚,第三,如果遇到保监会的限制,准CEO和保险公司可以在向保监会出示书面说明做文章.因为说明得有道理,保监会就会批准.说明强词夺理,保监会就会否决.相信,所有保险公司都会在这方面做文章.跳槽表面理由是很充分的,比如职位、收入、个人成长空间.但也要向保监会说明,跳槽后会做好新旧衔接,稳定市场秩序.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办法有两个:一个是堵、一个是留.堵,就是在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筑墙.比较常见的做法,就是建立竞业违约金.让跳槽者支付较高的费用.这在航空、软件行业都有先例.留,就是给高管人员戴上“金”.通过股票,期权期股的方式,让想跳槽的人不想损失到手的利益,让那些挖人的公司大幅提高成本.

总之,保险行业人才匮乏的状况没有解决,保险高管跳槽的现象就不会减弱.

作者为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