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安全性有关问题探究

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332 浏览:131148

【摘 要】建筑电气安全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下内容将对建筑电气安全性措施进行简要的分析,仅供参考.

【关 键 词】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迎来了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建筑电气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其适用性和安全性得到了很大改善,极大的优化了房屋建筑的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筑电气安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电气安全性措施

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建筑电气的安全性措施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等电位保护.《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建筑物等电位连结作了具体要求,等电位分局部等电位连结和总等电位连结.在规范强制性条文中,要求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在建筑工程中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线利用插座压紧螺栓相互翻接是不符合要求的,干线导线应可靠连接后连接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箱直接相连.接地线用黄绿相间线是国际上通用的,总等电位同时是重复接地点.

第二,接地保护.设备的某部分与土壤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叫做接地.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物件,叫做接地体或接地极.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流就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球形散开,这一电流叫做接地短路电流.试验证明,在距单根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左右的地方,实际上流散电阻已趋近于零,也就是这里的电位己趋近于零.凡电位趋近于零的地方,即距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以上的地方,就叫做电气的“地”或“大地”.接地电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下水位的变化以及土壤导电率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规范中要求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每单项工程不宜少于两个测试点,按接地作用的不同可分为重复接地、防雷接地、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

①重复接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中,为确保零线安全可靠,除在电源(如变压器)中性点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的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重复接地.比如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到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如果不进行重复接地,则在零线发生断线并有一相碰壳时,接在断线后面的所有设备的外壳都将呈现接近于相电压的对地电压,这是很危险的.

②防雷接地,为了防止雷电的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叫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作用不言而喻,不接地就无法对地泄放雷电流.规范对利用建筑物基础和主体钢筋做接地极和引下线以及人工接地装置、接闪器的安装作了具体要求.设计对防雷接地阻值都给出了参数,接地体和引下线完成后要测试,接闪器完成后整个系统才能测试.人工接地引下线要顺直,不存在死角,引下线金属保护管要与引下线做电气连通.避雷带形成等电位可防静电危害.人工接地装置接地体间距不小于5m是为了降低接地体屏蔽作用.

③工作接地,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可靠地工作而进行的接地,叫做工作接地,如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④保护接地,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叫做保护接地.对电力系统来说,保护接地的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只有在这种电网中,凡有金属外壳及构件的用电设备才可以采用保护接地来保证人身安全.

第三,短路、过载保护.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将增加到正常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配电设备中常用熔断器以达到短路保护功能.熔断器不仅要标明额定电流,还应标明额定电压.根据配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选择具有相应分断能力的熔断器.熔件的额定电流一般为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左右.过载保护一般由自动开关(或小型断路器)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自动开关可配备过电流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分离脱扣器.为了起到自动开关过载保护的作用,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要与负载电流相匹配,并小于导线的载流量.

第四,绝缘保护.材料、设备进场应进行绝缘检查,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中对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作了详细要求.比如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内部所用导线绝缘厚度不小于0.6mm;开关、插座的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大于1MΩ;电线、电缆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且规定了绝缘层厚度.因有异议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对于在施工中由于工艺需要而损坏的绝缘层应采用色相带和绝缘电胶布恢复到不低于原绝缘等级等等.

第五,漏电保护.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特别是电流的大小和通过时间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和西欧及日本一样,对于漏电保护器取30毫安/秒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各国经验,这样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在建筑工程中漏电保护方式一般采用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相结合的分级保护方式,并以末端保护为主.这样,可尽量缩小发生人身触电及故障时所引起的停电范围,不影响其他设备或用户的用电,便于查找故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不同于其他电气产品,由于它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选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应符合漏电保护方式对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及分断时间的要求,并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并具有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缩写为CCEE)的认证标志;应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并试验合格的报告证明文件.


第六,从施工方面来说,应严格控制施工的质量,首先应严格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另外应加大对施工工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并对工程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再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从设计方面来说,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实际情况进行建筑电气设计,并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证建筑电气的安全运行.从监理方面来说,应加大对电气工程的监理力度,因为电气工程一般属于隐蔽工程,必须加大监理力度,实行事前控制,才能更好的保证电气工程的质量.从开发商方面来说不要随意更改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在设计合理的情况下,要舍得投入,不能将设计标准降低.

三、结语

以上内容对保证建筑电气安全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确保建筑电气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