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纺织品检验标准的趋势对我国的

更新时间:2024-01-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819 浏览:8975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国.据海关统计,2011年我国出口纺织服装2478.9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0%.2011年我国出口的服装因设计或产品质量存在导致人身伤害的危险源而在美国被召回15起共约8.5万件,占美国服装召回案例的52%,说明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依然严峻.

随着国际上各种生态及环保标准不断推出,环境保护的浪潮已经影响到纺织品市场,欧美国家越来越重视纺织品的环保、安全等问题,消费者越来越关注绿色、无毒和生态消费品.因此,顺应国际市场需要,顺应国际纺织品检验标准的发展趋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检验标准,才能保证我国纺织服装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国际纺织品检验标准的发展趋势

产品质量始终是纺织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关注的核心问题.国际市场对纺织品质量要求日趋严格,迫使纺织品生产企业、外贸公司开始重视纺织品检验,因为纺织品检验不仅是对纺织品质量的认可,更是纺织品外贸活动中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在解决贸易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纺织品检验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生态纺织品检验标准日渐成熟

生态纺织品又称绿色纺织品,起源于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随着全球化绿色环保产品不断推出,生态纺织品将成为新的生产和消费热点.

在生态纺织品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欧盟及各成员国迈出了坚实的步伐.1989年奥地利纺织研究院的WilhelmHerzog教授建立了一套检测纺织品有害物质的标准,颁布了第一个纺织品生态学标准——《奥地利纺织标准?魻TN》,首次规定了纺织品上有害物质的测试规范和极限值.1991年奥地利纺织研究院、德国海恩斯坦研究院、国际纺织品生态环境研究与测试协会三者联合推出了“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对全球生态纺织品检验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德国于1992年颁布的《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及其5个修正案构成了德国政府禁用染料法令的全部内容,并对世界生态纺织品生产起到带动作用.欧共体于1992年建立了Eco-label生态标志,并于1999年公布了综合性的纺织产品生态标签标准.我国在2000年前后公布了类似的生态纺织品标准,等等.世界主要纺织品生产、消费国有关生态纺织品检验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极大地推动了生态纺织品的生产和消费.

(二)国际纺织品检验法规日益完备

纺织品和服装技术法规主要包括纤维成分和使用标签法规、燃烧性法规、羽绒产品法规、对人体有毒化学物质的控制法规等.为满足纺织品生产、消费和处理的生态性,欧美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始就对纺织品中的有害物质及对人体的影响制定出了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标签,使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无害或少害,并有利于资源保护和再生.目前比较成熟的法规有:

1.禁用偶氮染料、致癌和致敏染料法规:1992年德国发布的《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中部分禁用染料,欧盟则禁止使用可裂解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


2.禁用含溴或含氮阻燃整理法规:1979年欧共体对纺织品和服装,尤其是婴幼儿服装上限制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阻燃整理剂.德国、瑞典等国规定在以纺织品为原料的日用消费品生产中禁止使用含溴及氯化石蜡阻燃剂.

3.禁用五氯苯酚(PCP)法规:1989年德国颁布法规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质量含量超过0.01%的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化合物的物质;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规定了不与皮肤直接接触和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五氯苯酚限定值.

4.禁用TBT(三丁基锡)及其他有机锡化合物法规:欧盟分别于1989年和1999年规定有机锡化合物及其制剂不得作为杀虫剂在涂料中使用.德国、日本等国禁止有机锡化合物浸入到重型工业纺织品及用于消费产品的整理.

5.限制可萃取重金属及部分重金属总含量的法规:国际上对控制纺织品/服装和日用消费品上重金属含量的法律法规并不齐全,但国际贸易中对重金属含量控制仍然是生态纺织品和消费品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对部分重金属的含量仍有多项严格的法规或限定值规定:(1)汞:1989年欧盟禁止汞化合物在工业用抗磨损纺织品或纱线中使用,英国、丹麦、日本等国规定在销售或出口的产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50mg/kg;(2)六价铬(Cr6+):德国、瑞士等国将六价铬列入禁用危险品名单,并规定其在最终产品中的检出量不得超过3mg/kg;(3)镉:1991年欧盟禁止镉沉淀或涂布在纺织品和服装配件的金属表面,丹麦、荷兰、瑞典等国全面禁止镉在颜料、染料和所有塑料稳定剂中使用,也严禁涂层在金属上;(4)镍:1994年欧盟限制对可能与皮肤长时期接触的含镍产品,丹麦、英国、德国等国颁布危险物质及制剂(镍)安全性条例.

6.禁止聚氯乙烯(PVC)及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法规:1999年欧盟规定禁止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用于3岁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纺织品、服装和用于制作婴幼儿用品的纺织材料,欧盟主要成员国和阿根廷等国也制定并颁布了相应的法规.

7.限制甲醛含量的法规:1990年奥地利对甲醛含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德国、日本、荷兰、法国、挪威和芬兰等国颁布了有关纺织品内甲醛含量的法规.

8.REACH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2007年欧盟颁布法规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

(三)国际纺织品检验标准技术日新月异

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的建立,为纺织品检验技术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方向.目前,纺织检测设备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方向发展,且功能日趋完善.纺织检测仪器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并逐渐向成品模拟和质量预测与评估方向发展,由测试试验室向网络发展.现已开发出了轻便式、低成本及高速、高效的纺织检测仪器,为生态纺织品检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国际纺织品检验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传统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开发出了不需人工调节和不需要人为判断的检测仪器,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测试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如振动式细度仪;二是计算机技术、数字图象处理技术、激光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数据采集方式方法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测试过程自动化,测试结果显示图形化,使得测试过程和测试结果更加直观;三是纺织测试仪器由电容式传感向声频传感、光电传感发展,传感方式和支持器不断得到改进,测试结果不受测试材料混合和环境大气的影响,提高了试验的准确度.最具代表性的是瑞士乌斯特(Uster)公司推出的HVI检测系统,该系统集光学、电学、机械技术于一体,集高效、准确、实用等优点于一身,可以在很短时间内(20~30s)一次性取样检测出棉纤维的长度、长度均匀度、强度、伸长度、马克隆值、成熟度、回潮、色泽、杂质等检测项目,对指导棉花的种植、生产、贸易乃至工厂纺纱工艺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科技创新推动了纺织检测领域的革命性变化.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纺织品检测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推动了纺织检测标准技术的进步,提升了现代纺织检测的手段与能力,提高了设备的检验速度、准确性、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检测仪器和设备趋于系列化、通用化,其用途和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展.

二、我国纺织品检验标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在非关税国际贸易壁垒中,技术法规作为各国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已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我国虽是纺织品出口大国和纺织品检验大国,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纺织品检验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对我国纺织品出口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一)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纺织品检验标准

我国的纺织品标准主要是参照世界上相关国家的标准制定出来的,如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18885-2002就是参照Oeko-TexStandard100-2002《生态纺织品通用及特殊技术要求》制定的,而纺织品纤维材料检验标准则参照了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ASTM、国际标准ISO等标准制定出来的.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制定纺织品检验标准起步较晚,大约在1993年前后开始制定,其后在1997年、1998年、1999年、2006年制定了一些标准外,其余年份则少有标准制定出来;二是对已有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进展缓慢,甚至有的标准自制定以来就几乎没有修订过;三是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极少有企业参与,使得我国制定出的标准不能更好地反映纺织行业生产实际情况.作为一个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纺织品检验标准,对我国纺织品的生产、出口及检验非常不利.

标准职能不同,标准水平偏低

欧美国家的标准为贸易型标准[4],是从指导用户购写产品的角度和需要来制定的,将标准作为交货、验货的技术依据,其技术内容规定得简单、笼统、灵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纺织新品种的不断涌现,简明灵活的贸易型标准更符合市场的需要.我国的标准为生产型标准,是从指导企业生产的角度来制定标准的,是组织生产的依据.为便于企业生产,其技术内容规定得具体、详细.但生产型标准范围比较窄,覆盖的产品种类较少,以致标准的数量不少,但仍跟不上产品开发的速度.

国外贸易型标准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如色牢度普遍高于国内指标1~1.5级,耐磨擦色牢度相差更多.我国的生产型标准偏低,如按染料类别和工艺制定不同的色牢度等级,在贸易交货验收中确定考核依据较为困难,不适用于贸易.国外的面料标准根据最终用途制定,考核项目更接近实际服用情况,如耐磨、纱线滑移阻力、起毛起球、耐光色牢度等.我国的面料标准还缺少诸如接缝滑移、干洗尺寸变化等考核指标,不能完全适应人们对服装产品舒适、美观的要求.

纺织品测试项目偏少,测试方法不详细

由于我国标准的职能不同,导致纺织品测试项目偏少,测试方法不详细.中国的纺织品检验标准中有2个测试项目欧盟没有(GB/T18886-2002和FZ01096-2006),欧盟有4个测试项目中国没有(ENISO105-C09-2002、ENISO105-C12-2006、ENISO105-E16-2007、ENISO105-X16-2002).而ISO105-C12-2004《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标准中关于床上纺织品、餐布和工装制服等纺织品耐工业洗涤的色牢度测试方法包含有4种不同的测试条件和洗涤过程,欧盟及其成员国采用此标准,中国工业洗涤相关标准没有.

ISO标准提供多种试剂全部或部分进行试验,中国标准只选取其中一部分.对于相关的操作程序说明,欧盟不仅有操作程序详细说明,还给出相应的指标值,中国标准仅给出相应的试剂或溶液配方,无相应的说明.

(四)燃烧性能规定不清晰

美国和日本等国都对纺织品的燃烧性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涉及的产品类型也很具体,指标限定值也很明确.如美国纺织品技术标准将织物的易燃性分成三个级别:第别为常规可燃,没有毛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4s,有毛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7s;第2级别为中等可燃,火焰蔓延时间在4s~7s之间;第3级别为快速剧烈燃烧,火焰蔓延时间<4s.日本的纺织品技术标准对窗帘、地毯、床上用品和服装等产品的燃烧性规定更为具体,如薄料窗帘的续燃时间应在3s以下,厚料窗帘的续燃时间应在5s以下,地毯续燃时间<20s,还具体规定了燃烧性能的损毁长度和损毁面积.

我国虽在法律中规定公共场所必须使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材料,但未针对各种产品制定有效的限量指标及试验方法,使用者只是知道要使用符合燃烧性能测试的产品,但没有一个有力的依据作为参考.

三、推动我国纺织品检验的发展措施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加上WTO规则的有关限制,传统的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发达国家通过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和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保护本国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在国际贸易中形成了新的非关税贸易技术壁垒(TBT).各国都在借助TBT有关条款规写作造技术壁垒,而欧盟在为纺织品和日用消费品的市场准入构筑完整的“绿色屏障”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受到的影响显然是不可低估的.只有加大纺织品检验技术,国际技术贸易壁垒,才能不断推动我国纺织品贸易健康稳定发展.第一,加快标准修订和新标准制定工作.我国的纺织标准是参照国际标准ISO等制定出来的,并没有从我国的纺织产品的自身出发,制定出符合对我国纺织企业的生产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标准,也没有充分考虑最终消费者的实际使用要求.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对纺织品检测标准修订非常及时,我国纺织品出口因此受到各种绿色壁垒的限制,为适应国际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使我国的纺织品检测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非常有必要对原有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又能满足国际市场需要的新的国家标准,为我国纺织行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第二,研发先进纺织品检测仪器,提升纺织检测技术水平.我国的纺织检验技术与检测设备相对落后,检验项目也比较单一,检验设备相对简单,精度也不是很高,如纤维检验就分为若干个检验项目,且一台设备一般只承担一个检验功能,不仅设备数量偏多,数据分析也非常复杂,一些企业甚至采用精度值较低的传统机械式检测仪器,检验结果必然会产生较大的偏差,不适应国际贸易对纺织品检验的要求.为提升我国纺织检测技术水平,满足各项检验标准,必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验仪器,同时加强技术引进与合作,开发出具有权威性的检验仪器,以避免国外检测机构对我国纺织品市场造成的垄断,为我国纺织品检验技术发展作保障.

第三,优化整合资源结构,做大做强纺织品检验机构.在我国纺织品检验市场中,检验机构约占45%,民间检验机构约占5%,而国外知名的检验机构如瑞士通用公证行SGS、英国天祥集团ITS等的市场占有率在50%左右.国际第三方检验机构大举登陆我国纺织品检验市场,一方面说明我国纺织品检验市场庞大,另一方面说明我国本土检验机构还很薄弱.鉴于目前国内纺织检验机构相互独立,资源利用率低,缺乏统一怎么写作平台的被动局面,建议将现有分散在各地、不同企业、高等院校实验室的检验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协调各方力量,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或国家商检部门等牵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构建共享性纺织品检验平台,让有能力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通过资格认证后进入纺织品检测市场,做大做强纺织品检验市场,提升我国纺织品检验在国际上的发言权.

第四,多方联合培养纺织品检验专门人才.国际纺织品检验标准不仅包含各种复杂的技术指标,专业名词也越来越多,且检测仪器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相应的操作说明也非常具体,我国的纺织品检验不能光靠先进的仪器设备来维持,还需要有一大批懂计算机,有一定外语能力,具有纺织品检验知识,掌握纺织品检验法规、标准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来正确使用和操作这些仪器设备.虽然我国纺织品检验市场巨大,但高技能检验人才非常缺乏,特别是复合型的高端检测人才更是稀缺.为改变目前纺织品检验人才缺乏的不利局面,需要政府、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等多方联合,培养具备高素质的纺织品检验专门人才,逐步提升我国的纺织品检验水平,以保持我国纺织品检验的大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