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要与时俱进

更新时间:2024-03-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06 浏览:17856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人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与时俱进,我们才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同样,正是由于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的与时俱进,我们才为青少年创造了一个比较好的成长氛围.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青少年成长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青少年法律保护中遇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青少年犯罪的数量、类型、手段和危害等也在不断变化,如何在新形势下确保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作为富有挑战性的崭新课题,按照传统观念和习惯性做法是很难这一历史性课题的,迫切需要我们与时俱进来思考并拿出解决的方案和对策来.从这意义上说,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与时俱进是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与时俱进是全方位的,大到与青少年关联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小到家庭、学校、社区等的青少年教育保护等具体事项,都需要用发展的观点来重新审视,不断推进,但有必要强调的是前提和关键是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导致青少年法律保护的相关因素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条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的理论研究虽有进步但仍落后于现实,因此必须及时扩展新视野,不断作出理论新概括,以跟上时代前进步伐.可以这么说,没有理论创新,就无法解决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的现实问题.

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的与时俱进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以下两点很关键:

一点是改变就事论事的传统性思维,从更宽广的社会背景和更深远的意义上来思考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战略.其实,党和国家在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所提出的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战略部署,都将对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产生积极的影响.如何将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纳入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去,需要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和论证,使之在制定有关战略和规划时能够体现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思想和精神.

另一点是改变抓而不实的习惯性做法,将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做细、做实和做好.在调研中,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中的症结、难点等矛盾基本反映出来了,但缺乏深度,深刻的问题没有揭露透;在实践中,家庭、学校、社会、企事业单位、政府和司法等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表面文章比较多,即使是很好的经验和做法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和及时推广.理论研究应当体现学术深度和科学性,立法和对策应当加强科学的论证和具有更强的针对性,评价指标应当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并更易于操作,惟有如此,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才会有根本性的改观.

坚持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的与时俱进,就是要根据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形势的变化,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注意借鉴国外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有益成果,大胆倡导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理论研究和发展的新境界、新观念、新方法,及时总结和升华现实生活中的新经验和做法,努力开拓青少年法律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