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下的网络金融风险管理

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868 浏览:10240

【摘 要 】随着计算机与网络技术迅速的发展,网络犯罪迭起,电子商务下的网络金融风险管理越来越引起关注.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金融风险的特殊形式及其产生的原因,然后针对性地提出了电子商务下进行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一些建议.

【关 键 词 】电子商务 网络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21世纪,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经营和消费理念使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营和消费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电子商务的发展迅速推动了网络金融的发展,随之也带来了网络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随着网络金融的不断发展,一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金融风险暴露出来,而网络犯罪的兴起进一步引起人们警觉,使网络金融风险管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网络金融风险的特殊形式及其原因

网络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种特殊形式: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

网络金融技术风险主要包括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由于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因此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既包括计算机发生故障等不确定因素,也包括来自网络外部攻击,病毒感染等.据统计数据显示,在发达国家,由于计算机故障造成的对金融业的损失相当大;另一方面,我们也深受行为侵害,通过电脑病毒的传播,们在网络中进行大规模钓鱼,个人资料,银行,给网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普华永道公司27日发布一份调查报告称,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对金融怎么写作业不断增长的威胁,在该行业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犯罪中排名第二.

网络金融技术选择风险则是指在开展网络金融业务时,由于存在技术选择失误的问题而产生的风险.网络金融依赖于成熟的网络技术,然而现有的技术并非完美的,往往存在其特有的缺陷,因此,在技术选择上的失误将对整个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产生较大风险.技术选择风险的产生有两个原因,其一是由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较差而导致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其二是由于选择了较为落后的技术方案,使得由于技术过时而导致巨大的技术和商业机会的损失.

网络金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业务风险在本质上相似,最主要就是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首先,网络信用风险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能或不愿完全履行其义务而产生的风险.由于网络本身是具有虚拟性的,因此网络金融业务和怎么写作机构也都具有显著的虚拟性.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怎么写作,其中一切业务的活动(包括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虚拟性大大增加了在网络金融业务中对交易对手所给信息的认证与识别的难度,可以说是一个信息相当不对称的环境,从而对对方的信用评价,以及对风险的评估都收到了很大限制.正因如此,网络金融业务中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往往比传统金融业务中更大.而对我国而言,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又进一步加深了网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因此,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正是大多数个体、企业客户对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取观望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网络流动性风险是指网络金融机构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需求所产生的风险.由于目前的电子货币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交易媒介,尚不是一种独立的货币,交易者收取电子货币后实际上并未最终完成支付,还需从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收取实际货币,因此电子货币发行者就必须满足这种流动性的要求.如果发行者实际货币储备不足那么其流动性风险也就暴露出来.事实上,流动性风险还可能由于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入侵,病毒感染等原因引发,而这又与网络技术安全风险息息相关,因此可以看到,网络金融风险是一个更加复杂,联系性更加紧密的系统,其范围更广,危害也更大.

当然,网络金融业务风险也还包括支付和结算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等,这里不作细谈.

二、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一些建议

正因为网络金融风险的特殊性以及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我们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网络金融风险的特殊性质,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对网络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及时进行技术更新,以将系统发生故障以及受到袭击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同时,要培养网络在职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可以通过演习训练,技术讲座等方式进行,并且要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降低犯罪率.

第二,要健全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在建立和完善个人和企业信贷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将网络与现实的信用信息相互结合,使个人和企业信用能够充分暴露于整个网络系统之中,从而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还可以以居民存款实名制为基础,开发个人信用数据库,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通过这样一个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网络金融业务中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减少网络信用风险.

第三,要积极完善与落实监管法规.我国应尽快制定有关法规,健全网络金融业务发展和管理的法规框架.一是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进程,明确数字签名、电子凭证的有效性,明确电子商务中银行和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完善网络金融业的监管规章.由于网络金融业和传统金融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传统金融业的审慎监管规章基本上适用于网络金融业.当然,我们应针对网络金融业的特点,补充完善现有的监管规章体系.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业务由于其存在于网络这个虚拟环境的特殊性质,拥有其特殊的网络金融风险,这些风险比传统金融风险在范围上影响更大,并且更具有突发性、传染性,因此其危害也更大.因此,重视对网络金融风险的管理,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对于电子商务下网络金融业的发展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