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如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99 浏览:20893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这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黑龙江省伊春市是一座因林而建、与林共兴衰的典型林业资源型城市,作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产品的重任.在金融的强力支持下,先后取得了一次创业和二次创业的成功.2011年,为实现林区自然与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伊春市开展第三次创业活动;这与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发展经济、生态建设的思想不谋而合,那么如何支持、怎样支持就是摆在金融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第三次创业需优化金融怎么写作现状

2011年以来伊春逐渐步入森林经营新时代——以资源保护与利用为前提的林区经济发展阶段,即第三次创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2011年伊春市开始全面停止森林主伐,使75%的林产工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状态、近半数的林管局职工受到停伐影响,并面临规模以上工业增速持续下滑、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作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小微企业发展困境等挑战.同时,国家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功能区建设等政策的同步实施使大小兴安岭地区的生态功能恢复和经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大发展机遇.开展第三次创业已成为转“危”为“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在伊春市基本形成比较发达的现代林区产业体系,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保护体系,比较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当前,伊春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获得了长足发展,金融深化程度稳步提高,特色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稳步增强,信贷投放的领域和重点更符合信贷政策和伊春发展实际,金融怎么写作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日渐增强.但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金融生态环境仍有待改善.伊春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虽下降明显,但仍处于偏高水平,并存在信用意识不强等问题,这使伊春金融生态环境总体表现不佳.如2011年末,伊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仅为101.3亿元、占全省总量的1.16%,不良贷款率高达11.14%、显著高于全国和黑龙江省平均水平.二是金融产品的供应与林业产业发展的需求矛盾突出.伊春地区产业锁定诱发金融锁定现象明显,信贷投入不平衡,资源型企业吸引大量金融资产,而林业产业受多种因素影响获取信贷能力不足.三是融资渠道狭窄,以间接融资为主.大型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主导地区金融业,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较少;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家独大,保险、担保等金融怎么写作组织发展不足;政策性金融覆盖不足,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四是银行贷款增速过缓.“十一五”期间,伊春市各项贷款年均增速为8.31%,低于全省平均增速4.14个百分点.2011年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较同期增长21.17%,而伊春市则下降2.6%.五是金融组织体系不活跃.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信托等机构的缺失以及保险、投资公司等普遍规模不大、参与金融市场的能力不强等,造成了伊春市金融业整体活跃度不高.

第三次创业需要新观念和新思想

解决林业经营观念落后,不能适应林区发展现状问题.林业经营观念初步形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并在生产实践中逐步固化为木材生产加工、森林管护和林下经济.这种观念使林业经营概念过于狭隘,制约了林区经济的发展.而林下经济的粗放式经营,制约了科技的投入、林下经济产出的规模效益、外来战略投资者的进入、产业链条的延伸以及终端销售市场的议价能力,林下经济经营方式亟待向集约化、产业化、高端化方向转变.同时,伊春林区拥有丰富的旅游、碳汇、矿产等资源,但没有得到有效开发,造成了伊春市守着金山过穷日子的现状.

解决经济发展相对缓慢,转型创业缺乏内生动力问题.近些年来,伊春市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一手抓生态保护、一手抓加快发展,虽与自身相比成绩斐然,但与先进地区比仍存在经济总量小、经济增速低、财政实力弱、城市化进程慢等问题.发展慢依然是伊春市当前最突出的矛盾.这里面既有体制的原因、也有客观条件的制约,但主要原因还是缺乏干事创业的强烈意识,缺乏加快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缺乏突破体制、地域限制的创新头脑.

将林业产业项目充当林区经济发展的核心.从目前的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来看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产业项目层次、占比偏低.伊春市重点产业项目中高精尖项目难得一见,2012年开复工的亿元以上项目仅仅是35个、全年完成投资39.2亿元,分别占黑龙江省的3.8%、1.67%.第二,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虽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以自筹和拨款为主,但很多项目建设仍有较强的信贷需求.建设资金不能持续投入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优化金融支持效能促进第三次创业目标实现

财政金融双管齐下,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首先可以考虑建立财政专项基金.该基金至少应具有担保和投资两大职能,即担保功能作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的有益补充,投资则作为创业投资、专注于中小微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孵化和培育.建议成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奖励基金.采取自主申报制,按照地域、企业规模等条件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分类,并从发展速度、吸纳就业等方面进行遴选、对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公励.其次以客户细分等方式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将县域、三线城市等欠发达地区的中小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企业客户和企业贷款限定于中小微企业.同时,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开展或提升小额贷款业务,构建较完善的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体系.此外,建议将银监会“两个不低于”要求的达标情况与存款准备金率、信贷指标等进行挂钩,通过强化监管促进现有政策的落实.

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一是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合理利用股权融资工具,有助于充分发挥“资本+产业+市场”的优势,提升竞争实力,实现产业升级.建议以森林食品和森林生态旅游的优质企业或产业项目为载体,通过打包上市的形式进行实质性推介,争取利用3~4年时间成功实现资本市场融资或融券.林业资产资本化运营可以打造新的融资平台,从根本上解决林区发展的资颈.二是发展碳经济实现碳汇资源的资本转化.伊春市应依托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巨大的碳汇资源,积极向国家林业局、国务院碳排放交易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将伊春市确定为全国森林碳汇经济试点城市、设立国家级碳交易平台或分中心并操作东北三省乃至全国森林碳汇交易的政策,引导构建多层次碳交易市场,为伊春市乃至全国碳交易的合理形成与公开操作提供一个有利的市场环境.同时,要构建碳交易的基础,研究建立温室气体限额排放、强制交易等制度,健全碳交易市场准入、退出等机制,以保证碳汇市场的有效运行及碳金融衍生品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针对产业经济进行分段支持,提高金融支持精细度.按照伊春市既定的产业发展思路,居中间环节的企业将向两端的原料基地和销售市场延伸,金融机构应积极介入,打造“基地+企业+合作社+信贷+市场”的产业发展模式.具体而言是建立信贷协商互补机制,根据金融机构自身特点对产业链中的相应环节进行精细化支持,如有资金缺口可在机制内协商解决.同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借助改革之机,将大农业属性的林业经济纳入信贷支持范围.此外,应加大贷前审查,防范信贷风险.


争取信贷政策支持,有效增加投放总量.一是争取区域性信贷政策.鉴于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金融生态已得到明显改善、区域经济的良好成长性、信贷政策应具有的扶弱性,积极向上争取在全国统一金融政策的前提下对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实施区域性的信贷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增加区域信贷投放,实现贷款规模、速度、质量的同步提升,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林区第三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二是争取功能区建设专项贷款.专项支农资金的发放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增产增收发挥重要作用,鉴于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极其重要的生态屏障地位、为我国资源战略基地的特殊性及《十二五规划》中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战略性,建议以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为试点,由人民银行总行参照支农再贷款的形式安排专项资金,探索专项贷款支持功能区建设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成立区域性林业商业银行,完善金融怎么写作框架体系.由于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由各级地方政府主导推动,与金融机构垂直管理之间存在体制壁垒,金融支持的系统性和效果被大大弱化.建议依托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开发建设,成立专业性较强的区域性林业银行.林业银行以林业经济为主要怎么写作对象(涵盖林下经济、林业职工自营经济等),除银行的常规功能外还应具备与林业生态资本运作平台有效协作、支持林业企业债券融资、开发林权抵押、碳汇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并促进产品国际化,以及实施林业资产证券化的功能,进一步盘活林业资产,把未来的“绿色储蓄”变成可以用于生态保护和现实发展的资金.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