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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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6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做好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本科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沈阳农业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流原则

1.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在所属大类下自主填报专业志愿.

2.专业分流兼顾专业教学资源,学生志愿与学业水平进行.

3.专业分流根据志愿优先,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

4.专业分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则.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选择范围

本次参与专业分流对象为学院实施大类招生的2016级工商管理类1至6班(共计177人),2016级经济与贸易类1至4班(共计116人),共计296名学生.

1.工商管理类本科生只能在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三个专业内选择,

2.经济与贸易类本科生只能在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内选择.

三、专业分流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分流方案公布与政策宣讲(2016年6月8日至6月14日)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向参与专业分流的2016级本科生进行公开宣讲,解读相关细则.

2.学生学分绩点计算与审核(2016年6月8日至6月10日)

学生辅导员牵头组织各班完成2016-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必修课学分绩点的计算与审核工作,具体计算办法参照教务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补考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缓考取得学分课程的成绩按实际分数计算.

3.学生专业志愿填报(2016年6月14日至6月17日)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及特长自主填报《经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工商管理类学生限填报3个志愿,经济与贸易类学生限填报2个志愿,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个人的分流志愿表及班级汇总表于6月16日下午5点前报送给辅导员老师.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学院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去向(2016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1)专业分流以学生2016-2016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依据,若平均学分绩点(GPA)相同,则按照已修的主要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学分绩点进行排序.

(2)在成绩优先的原则下,根据学生的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录取方法为:学院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参考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学生,从第二志愿填报的专业来录取该学生,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取的学生,则从第三志愿填报的专业来录取该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第三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该类下有关专业.

在相关学科专业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参赛者或团体代表队的骨干队员,

申报专业领域相关专利,排前五名以内,

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的主要作者,排名第三作者以前,

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取得一级证书,

学生确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特长,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认定.

4.专业分流结果公示与报送(2016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学院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去向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并报送学校.

四、各专业修读人数限定

以教务处发布的专业容量设定方法为依据,结合社会需求,在兼顾招生人数,学生诉求(参考学生4月份与6月初的两次初选意愿)和各专业办学条件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决定,2016级会计学等5个专业的修读名额计划为:

专业最低限额最高限额会计学90人105人市场营销30人52人旅游管理20人30人金融学60人96人国际贸易学20人60人

五、专业分流的组织与实施

学院成立以院长,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系主任为成员的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小组秘书由教学秘书兼任.学生专业预分流志愿表的发放与收集由年级辅导员负责.

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2016级学生辅导员,教务员,教学秘书,学生代表为成员的专业分流录取小组,负责落实实施专业分流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总支书记,教工代表以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专业分流监督小组,对专业分流,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本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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