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走向绿色

更新时间:2024-04-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529 浏览:130046

导读:国家对于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的推广决心是坚定地,不过也要明晰的一点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之间并非是等同的关系,节能建筑的执行标准是强制性的,而绿色建筑目前仍然处于推广和引导阶段,违反节能建筑的后果是面临行政处罚,但是绿色建筑并没有如此的强制性要求,对于绿色建筑所带来的成本增量,近期还只能依靠政府补贴.

以强制标准推动建筑节能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于10月出台建筑节能的强制标准,并将其作为国务院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一件配套实施措施,同时绿色建筑评价方案也将于近期出台.

按照“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末期,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51.5%.专家指出,按照“十一五”期间城镇每年新建建筑面积推算,“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累计新建建筑面积将达到40亿至50亿平方米.数据显示,2011~2013年,我国每年建筑节能市场规模可达5000亿~5600亿元.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我国建筑节能的市场规模非常大,而且由于建筑节能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泛,2020年前,我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将至少达到1.5万亿元.

这一具体的强制标准,可以视为2013年年初,国务院一号文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下称《方案》)的进一步发展.当时《方案》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作为《方案》八大保障措施之一的建筑节能强制标准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方案》对其十分重视,并提出要加快制(修)订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将通过对住宅、办公楼、商场、宾馆、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进行全面评价,且基于实际用能状况,覆盖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能耗限额.

与此同时,《方案》还提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规划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并严格落实绿色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规划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未通过审查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按图施工.对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项目立项时要标明绿色星级标准,建设单位应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明示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

以财政补贴推广绿色建筑

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鼓励绿色建筑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如国家级的《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级的《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流程》等,而正在制定中的相关政策更多,预计2014年地方补贴政策将会集中出炉.

由此可见,国家对于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的推广决心是坚定的,不过也要明晰的一点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之间并非是等同的关系,节能建筑的执行标准是强制性的,而绿色建筑目前仍然处于推广和引导阶段,违反节能建筑的后果是面临行政处罚,但是绿色建筑并没有如此的强制性要求.

有专家认为,加大激励政策,刺激开发商更加关注和更有信心去投资绿色地产,消费者也会进一步了解绿色建筑的好处.购房者终端市场的认可和实际需求提升,才能真正拉动绿色建筑的更快增长.

而即便是补贴也是因地方而异,并非全国所有省份均有地方补贴政策,即便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如东三省地区目前也尚无省级绿色建筑补贴计划.而作为直辖市而言,天津也仅有一个滨海新区有补贴政策.

在绿色建筑蓬勃发展的今天,“绿色建筑”应该成为整个房地产业进入转型的关 键 词.绿色地产只有在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才可以摆脱“知名度”、“补贴”的烙印.这之后企业的决心和持续力才是有保障的,这也才是绿色建筑真正存在的核心所在.

明确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的区别

目前很多开发商故意混淆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之间的关系,而实际上,相较于节能建筑的要求,绿色建筑的评价更为严格,除去共同的符合建筑节能标准之外,想成为绿色建筑还须符合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其他要求.

与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相匹配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资质审核与评价上更为苛刻和严格,作为国家重点推广的项目,绿色建筑带来的是对社会、对环境的长期利益,而对于注重短期利益的开发商而言,想要达到绿色建筑的标准,显然会增加其开发成本,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目前中国的绿色建筑主要为商业或地标建筑,常规住宅等仍然难觅绿色建筑的身影.

对于绿色建筑可能出现的成本增量一直存在着相关误区,这种误区在客观上也阻碍了绿色建筑在非公共建筑上的应用.同时,目前尚无明确的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计算方法.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的数据不够专业,尤其是在计算“增量成本”时没有减去“标准值”,即标准建筑中采用相应技术的成本.

例如,一些申报单位将地源热泵的成本直接算为增量成本而没有减去如果不采用地源热泵而用常规暖通技术的成本,由此造成计算成本过高,结果误导了开发企业,以为绿色建筑是高成本建筑,从而对绿色建筑的望而却步.

相关数据已经表明,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约需新增成本50元左右,占建设总成本的比例很低.根据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相关专家的介绍,实际上采用绿色建筑技术不会导致成本大幅度攀升,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有些人混淆了增量成本与总成本的概念,导致绿色建筑一定会大幅度增加成本的错误认识;

2、绿色建筑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可以使同一评价等级的绿色建筑增量成本产生较大差异,高星级不一定高成本才能达到.个别绿色建筑有绿色建筑技术堆砌的现象,过度“绿色”而造成不经济,不低碳;3、绿色建筑零增量成本、低增量成本技术运用的越来越多,高增量成本的技术使用相对较少,使得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呈不断下降趋势;

4、国家及地方政府资金补贴,抵消了绿色建筑大部分的增量成本.

根据对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2年评审的148个项目进行绿色建筑增量成本统计,居住项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分别为23.9元/平方米、70.9元/平方米、131.8元/平方米,公建项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分别为29.9元/平方米、87.3元/平方米、216.4元/平方米,整体低于先前行业内统计的数据.

通过绿色建筑经济性分析得知,除极个别绿色建筑项目外,一般绿色建筑项目在5~10年内均能收回绿色技术所带的成本增量,经济效益明显.

国家级主要补贴政策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4月9日,财政部以财建【2012】148号文印发《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提出,财政将安排资金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河南省、宁波市、厦门市等地区启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办法规定,补助资金将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改造内容、改造实施进度、节能及改善热舒适性效果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将考虑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等情况逐年进行调整.

其中,2012年补助标准具体计算公式为:

某地区应分配补助资金额等于所在地区补助基准×∑(单项改造内容面积×对应的单项改造权重).

地区补助基准按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划分:东部地区15元/平方米,中部地区20元/平方米,西部地区25元/平方米.

单项改造内容指建筑外门窗改造、建筑外遮阳节能改造及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三项,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30%、40%,30%.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2年4月27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财建【2012】167文号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将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超过30%.

意见提出,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意见规定,财政对经审核满足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及城区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能效测评等相关支出.

地方级补贴政策(部分)

北京

北京市拟在“十二五”时期建成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产业化施工的住宅达到当年建筑量的30%以上.北京市未来的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是将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在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海淀北部新区等组织绿色建筑园区的试点示范.绿色建筑由单体建筑向绿色园区扩展,重要功能园区和政府投资项目均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建筑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政府财政支付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北京市政府拟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在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上(财建[2012]167号)的50%.

上海

上海市针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发展已推出《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1000万平米绿色建筑建设目标.政策规定,对于取得二星级以上标识的绿色建筑,每平方米最高可补贴60元,单个项目最高可补贴600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明确2012年1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建造,并鼓励设计制造高星级保障性住房.同时,依托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实践区和7个低碳新城建设推进绿色建筑.

重庆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重庆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重庆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计划,在“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建设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

天津

天津市目前尚未出台市级规范,仅有区级:滨海新区《关于鼓励绿色经济、低碳技术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办法》,对按照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建筑项目,获得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江苏

江苏省政府依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设立了“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每个区域补贴1500万元)”,要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开工项目中,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其中50%的绿色建筑至少达到二星级.2011年度有11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政府补贴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为15、25、35元/平米.

内蒙古

对于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政府分别减免城市市政配套费(150元/平米)的30%、70%、100%.

山东

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流程》、《关于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要求每个区市每年应有3个以上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对于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与10-20万元的补助.2012年目标完成50个标识项目.2013年,由山东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的32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共可获得省级补贴资金1.06亿元.陕西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达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除享受国家奖励资金补助外,省财政给予配套奖励.对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经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能效测评机构对项目实施量、工程量、实际性能效果进行评价,符合标准的,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2012年财政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省财政对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

青海

《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建立配套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的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规范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的使用.各级财政视财力状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省财政从太阳能利用专项补助资金统筹考虑.对取得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城市配套费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即对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7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5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30%.

广州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等四类由政府建设或政府主导的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建设和管理.同时,12层以下(含12层)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等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深圳

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深圳地区设立绿色建筑奖励专项资金,对于获得较高等级绿色认证的项目,在招标政策、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府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社会工程50%达到,保障型住宅全面推行绿色建筑.

青岛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规定,对于绿色建筑项目的奖励标准: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80万元;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60万元;获得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奖励40万元.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奖励金额的30%,待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可获得其他70%的奖励资金.两年内完成项目将增加10%的奖励资金.2011年9月29日青岛市建委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

武汉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相关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支持新能源和能源怎么写作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绿色建筑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绿色建筑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三星级证书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奖励.

西安

西安市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实行配套补助,补助标准为,一星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5元、二星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10元、三星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20元.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获得“绿色建筑”,补助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商品房住宅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补助奖励资金的30%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70%兑付给购房者,开发建设单位要在“购房合同补充约定”中载明具体补助奖励标准、面积和补助奖励资金数额,抵扣购房款项.该补助奖励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兑付给业主,待建设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审并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据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按照财政属地管理区域,由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审核后,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此外,还推行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凡区域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绿色生态区,除享受财政5000万元、省级财政100万元补助奖励外,本市再给予每个绿色生态城区50万元补助奖励.

湘潭

《湘潭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新建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按平均35元/平方米标准补助;新建太阳能光热应用工程项目,按平均18元/平方米补助.对浅层地能热泵和太阳能光热综合应用项目以及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洛阳

自2014年起,全市新建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一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委将根据国家政策,给予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45元补助,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80元补助.同时省、市也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宜昌

该市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业、单位和市民参与建筑节能改造,对屋顶、阳台或墙面壁挂式等太阳能应用项目,按集热面积每平方米分别奖励400元;对土壤、水源等热泵应用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扶持50元和40元;对太阳能采暖空调应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5元.

国外相关经验

美国

美国2005年起对建筑面积超过465平方米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居住建筑,在水电及垃圾处理费用上给予折扣;2006年起对使用节能窗户和热水器等节能措施并达到联邦规定标准的建筑,提供每户1000美元的税收补贴;新泽西州对购写绿色经济适用房给予补贴,最高可达7500美元.

英国

英国对积极使用绿色技术的建设项目给予审批上的优先权和一定的经济资助,包括减免土地增值税和发放低息贷款等;英国2006年出台了《可持续住宅规范》,从2016年起新建住宅达到6星级;英国从2019年起所有新建非住宅建筑须为零碳建筑.

欧盟

欧盟2002年出台《建筑能效指令》,2003年成为强制性法律文件;

欧洲投资银行提供1200亿欧元贷款,保证欧盟绿色建筑行业的增长和就业;

法国对新建节能住宅的业主实行零利率贷款.

新加坡

GreenMark由高到低分为四个评级标准:白金级、超金级、黄金(1691.20,-4.70,-0.28%)级和认证级,对建筑节能的要求从35%至15%不等.针对私人开发商,新加坡政府推出“绿色标志建筑面积奖励计划”,超金级绿色建筑可以获得最多1%、不超过2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奖励,而白金级绿色建筑可获得最多2%、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奖励.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11-0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