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

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108 浏览:108828

摘 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项目投资者对招投标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招投标管理工作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的同时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旨在分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关 键 词:基本概念;存在的问题;管理建议

1引言

施工招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这种方式是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优点在于能够发挥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使得工作更加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我国加大了施工的招投标的管理力度,把它纳人了法制化轨道,出台了《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但是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依然有许多突出问题,对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方面进行研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对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2基本概念

招投标是招标和投标的简写.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告或者邀请书等形式,邀请具有法定条件和有承建能力的企业或者组织参与投标竞争.要求公平、公正,不得进行暗箱操作,按照同等条件择优选取项目承包人.投标:是指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的条件设置投标的报价,整理资料和报价送与招标单位,经过一系列的竞标,投标人凭借企业的优势、实力和技巧获得项目承包资格.

3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3.1违规操作

在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投资建设工程有很多,在不透明的情况下,招投标阶段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经济市场调节,甚至违法律法规等现象,比如“暗箱操作”、“先定后招”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表现出政府的腐败问题也使得招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虽然国家注意到该问题并且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了有效的整顿,但从最近几年的政府工程建设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大,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违规操作”依然存在,违规行为已经由个人行为发展到系统操作,蔓延到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有些建设项目的部门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组织也参加招标,而这些组织还成为了项目的承包机构.有些部门会把一项工程违规分成好几项小项目进行分别承包,导致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现象.现在的招投标的违规行为已经对建筑施工的经济和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3.2报价不合理

很多企业不愿意真实反应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设备配置,对项目开发缺乏相应的金额设想,企业的投标报价多来自国家、地方政府设计的定额进行以一些浮动定价,这种定价表现为企业缺乏了解,盲目进行报价.一些企业没有对自己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所需要的建设成本核算,而是一味的压低,通过优势来获得竞标上的优势,这种盲目制定的报价虽然能中标,但过低的报价也使得企业没有什么利润可言,而企业为了获得利润,通常的办法是降低工程质量或克扣工人工资,这样会容易造成建筑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3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明显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照顾本土企业的壮大,对地区招投标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更偏袒当地企业,这种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招标人在招投标资格预审阶段对外地企业设置了各种苛刻的条件和要求,招投标阶段采取差别对待,优先考虑本地企业,更有甚者直接排除外地企业,实行一种潜规则.在地位上,本土企业高于外地企业,扩大本地企业的竞标优势.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增加各种无理要求来增加外地建筑企业的费用支出,迫使他们无法参与竞标.

4招投标管理问题建议

要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水平,解决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使得招投标管理活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性,走上良性竞争的发展轨道.

4.1规范和强化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在招标管理当中,选择专家进行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这一环节的选择要尤为慎重.招标方不仅要选择在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方面有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更重要的是能熟悉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过程的人才.条件不错的的建设单位可以设计有效的评审库,按照不同的专业和招标内容,设立不同的专家库,并按照招投标的内容选择与之相对的专家参加评审.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专家根据评标方法及各种法定文件,对投标公司的工程设计,工程能力进行自我判断,评标成员不能发表自我具有倾向性、引导性和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干涉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不能组织私下会谈.并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可以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及时发现错误,避免失误造成的损失.

4.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可以完善《招标投标法》,完善招投标相关的回避制度,弥补漏洞,明确禁止有关系网的投标组织与招标单位产生关系,防止私人来往密切,直接干涉或影响招投标正常管理活动.第一,政府部门所属的建筑公司要与政府部门脱离行政管理关系,实行市场经济调节,不得进行有直属关系的政府部门的招标写作技巧活动,不能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防止内部就把项目锁定的行为.第二,有形建筑市场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工作人员进行违法操作,不管级别大小,坚决打击,不能手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4.3合理定价的指导

作为招标方要制定严格的定标原则、报价的评审办法、标价正常的上下浮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现实不同情况下必要时可以禁止标价下浮,如果投标单位想要压低标价来获得项目,招标方应该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的建造技术,建造的计算过程及相关技术材料,然后根据材料研究这个可能会对建设工程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而投标公司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保密自己的报价,作为商业机密不能让别的施工单位或他人了解自己的报价信息,避免报价泄露,让别的竞争公司是自己变得被动没有竞争优势.提交报价单要再适合的时间,应该选择中间时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一般情况下可以各项环节都完成之后再送交标价书.

4.4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每个地方都想保护自己的本土企业而排斥外地企业,不仅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不符合一个统一国家的团结.除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口头和思想上自觉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之外,更主要的是国家在法律法规建设上,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中招投标管理标准,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符合自己利益的特殊标准,导致不公正对待外地建筑公司,地方政府应该强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努力为招投标活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

5结束语

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周密的决策研究的水平,健全我国的法律机制,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有效防止不当竞争和腐败问题,促进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研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并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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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武强.我国的招投标制度与法律问题探讨[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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