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阳江联丰贸易公司企业所得税核算的

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25 浏览:18925

摘 要:文章结合阳江联丰贸易公司具体情况,在分析企业所得税核算过程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探讨完善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对策.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核算;纳税影响;账务处理

一、阳江联丰贸易公司企业所得税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阳江联丰贸易公司,始建于2003年,公司拥有自己下属工厂和两家联营生产工厂,是一家集研制、生产、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具体来说,阳江联丰贸易公司所得税核算过程存在以下问题:

(一)费用列支范围及顺序不正确

在一定程度上,阳江联丰贸易公司不遵循相关性和配比性原则,有意无意地混淆不同费用的范围及税前、税后列支顺序.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混淆不同成本、费用的范围.虽然企业会计制度对成本以及各项费用有较为明确的划分,但企业人为将成本、费用项目相混淆.例如,企业将技术开发费用全部打入政策性亏损的产品成本,还将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相混淆,对销售办事处的租金及折旧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等.二是混淆了税前税后列支顺序.例如,企业将在建工程资本化的贷款利息支出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将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等三项费用.

(二)隐瞒企业收入现象较为严重

阳江联丰贸易公司隐瞒企业收入现象较为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是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二是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账.这些收入多为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数用于职工福利.三是返利销售.其形式主要有两种:其一,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其二,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实物后,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形成账外经营.四是在一些商业零售及怎么写作企业,由于不是每笔业务都,票面金额小于实收金额,企业按票面金额确认收入;还有的零售企业购货、销售都不入账,造成企业资金的体外循环.例如,2010年至2013年间,阳江联丰贸易公司将卖废旧物品款及部分返利款76.3万余元以虚检测集资名义或检测设备预付款的方式挂在账上,在此期间以每年25%的分红比利分给公司九个股东合计75万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另该公司隐瞒2012年度企业收入89万余元,有偷税嫌疑.

(三)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界定不清,抵减所得税费用

永久性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未来转回.如会计上超标准支付的工资、为职工超标准支付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各种税收罚款等.时间性差异在以后一个会计期问或若干个会计期间内可以转回.会计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如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了当期损益,在计算当期利润总额时扣除.但按照税法规定,上述项目不得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从而产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此外,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会计和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不同等都会形成时间性差异.实际工作中,阳江联丰贸易公司对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界定不清,将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不调整应税所得,或把时间性差异当作永久性差异处理,导致本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不正确.

(四)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忽视必要的账务处理

阳江联丰贸易公司在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所得税后往往忽视对有关账务处理的调整工作.如果企业在清缴后不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势必会给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带来不良后果.如企业将不应记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多计或少计,或用其他方式人为地虚列利润等,就会增加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利润.而已作纳税处理的已税利润在以后年度又很容易出现连续征税等情况,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再如多提的短期借款利息,下年度如冲减财务费用也会增加利润,造成所得税重复计征,还会使企业财务状况和反映的会计信息失真.

二、完善阳江联丰贸易公司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几点探讨

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

我国的税法对收入的范围、内容有明确的规定,与会计上的“收入”口径不完全一致,从而使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之间产生了永久性差异.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上的确认、计量、报告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只有在纳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因此,会计人员在平时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收入,期末计算预缴(或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再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应纳税所得±永久性差异).经调整后可认为是按税法的规定确认了“收入”.会计上的调整主要是针对“视同销售”行为,即税法规定为“销售”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事项,如工程领用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对外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等.

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阳江联丰贸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凡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支付,均确认为本期费用;反之,不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支付的,也不确认为本期费用.在费用列支过程中,规范支出渠道,如遇会计与税法口径不同,会计核算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期末应按《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明确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范围

阳江联丰贸易公司要明确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永久性差异的类型,一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二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三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除;四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时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时间性差异的类型,一是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计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形成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二是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确认当期收益,按照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形成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应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三是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减,从而形成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四是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确认当期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待以后期间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减,从而形成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这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总扣除的时间性差异.判断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主要区别就是本期发生的差异在以后盼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否转回,若不能转回则为永久性差异.

(四)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方法

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对查出应补(退)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至今尚未有明文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不统一,主要有这样几种意见:1.通过似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这样处理如不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发生额进行分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容易发生差错.所以此办法不规范.2.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这不符合所得税会计改革的要求,否定了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的属性,又将企业应付的所得税看做是企业与国家之间的一种分配关系,回到了所得税是利润分配的老路上去.所以此方法亦不可行.3.通过“所得税”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种处理符合所得税会计改革的精神,根据具体会计核算和税收政策可选择运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