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清华学生“同情罢考”事件

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18 浏览:20745

清华学校的早期学生运动史上,可歌可泣之事不一而足,但牵动过许多人、轰动北京城的同情罢考事件,却迄今鲜有详述.这次事件,不仅使当年毕业的辛酉级中29人被留级一年,而该校其余七个年级的学生也被给予集体留级一年的处分.

为索薪八校教职员宣布停止职务

这次事件的起因,要从“六三惨案”说起.1916年6月,袁世凯在全国的独立和声中走进坟墓.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内部分裂成若干派系,各派军阀割据称雄,争夺地盘权势,终在1920年7月爆发了大规模的第一次直皖战争.

北京政府将大批财力投入战争,以致教育经费大量挪用,公立院校经费被长期拖欠,教职员生活无法保障.为此,北大、高师、女高师、法专、农专、医专、工专、美术八所国立高校教职员,于1921年3月14日宣布停止职务,4月8日又举行同盟罢课.随之,其他学校教职员亦加此行列,并得到全国各界联合会等团体的通电支持.4月12日,八校学生两千余人手执“读书运动”旗帜,赴国务院、总统府,要求发放教育经费,声援八校教职员罢课.迫于压力,总统徐世昌不得不下令,让财政、交通、教育三部制订出一个筹拨经费的办法.4月30日,国务会议通过三项办法.5月3日,各校教职员向校长提出政府履行此三条保障之方法,并声明此项保障方法办妥后,即可立即恢复职务,开始上课.但是,时越两旬,内阁总理靳云鹏对筹款办法置若罔闻,不予理睬,甚至于5月19日操纵国务院宣布前定办法一概无效.这一行径激起教职员们的极大愤怒,于是22日宣布第二次辞职.

6月2日上午,北京29校学生代表赴国务院,靳云鹏拒绝接见,双方僵持至午,代表们不仅茶水无着,且遭不堪入耳之讥讪.第二天,6月3日拂晓4时许,坚守在国务院前的学生代表经四次交涉方得入内,却遭到一连卫兵荷实弹的看守.消息传出,各校紧急协商,决定举行大规模.上午10时,北京22校学生600余人,手执“教育破产”、“请政府履行国务会议议决三条”等标语,齐集新华门东门外,要求总理接见.

当时,霪雨霏霏,众人冒雨坚持两个多小时.下午,22所公立学校的校长,与八校教职员代表,以及学生共千余人,再至新华门.教育部次长马邻翼出面,对代表要见靳云鹏的要求,只允代转,不能负责.代表们不满意马的应付态度,遂欲拥入.这时,早有准备的军警们,荷持刀,见人就打.法专校长王家驹腰背腹部受柄重击;医专写作技巧校长张焕文头部遭创,血流满身;八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主席、北大教授马叙伦头部及左腰亦重伤,全身是血;北大教职员代表沈士远教授额部被刺破,一脸鲜血.军警不认识马邻翼,结果连这位教育部次长也遭痛殴.据次日报载,受重伤者除王家驹、张焕文、马叙伦、沈士远外,还有高师教授黄人望、女高师教授汤真、医专教授毛咸,及职员和学生多人.至于受轻伤者,更是不计其数.这便是震动全国的“六三惨案”.


大考这天,清华学生无人进入考场

北京城内各校进行索薪斗争期间,远在郊区的清华学校由于有美国退还的庚款为经济后盾,无论是教职员还是学生均未介入,以致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曾批评清华学生不该置身事外.

六三惨案发生后,北京市学联宣布罢课,部立私立学校相继起而声援,且对清华学校寂然不动多加责难.作为五四运动时期加入北京学联的清华学生会,此时亦承认时机已迫,万难坐视,遂于6月8日在评议部上通过《清华学校明日罢课》案,决定执行市学联的决议.当晚,清华学生会评议部将此案提交全体学生大会讨论.大会经三小时争辩,多数人认为:1.罢课是政策,以杀止杀,万难有济;2.现今政府非罢课所能警醒,万不得已,罢课一事也只能作同情表示.为此,大会将评议部议案修改为“清华学生应该罢课,惟须与北京部立私立各校取一致行动”.6月9日,俄文专修馆等学校罢课消息传来,是否与全市学联采取一致行动举行罢课,已迫不及待.6月10日,清华全体学生再开大会,以292票对119票通过“同情罢课案”.

按照清华的课程安排,原定6月13日举行期末大考.但是,既然大学生通过同情罢课,自然拒绝参加这次大考.同时,学生们还认为:大考不过是一种形式,因为根据清华的记分方法,平日的分数占总成绩的70%,大考仅占30%;而这30%中,上学期的大考又占一半.因此,从成绩上说,85%的优劣等级,早在本次期末大考前便已决定,所缺者不过形式上的考试而已.此外,学生们还认为,只要教潮稍有转机,还可以举行补考.

6月13日大考这天,清华学生无人进入考场.面对这种情况,清华教职员召开了整整一天的紧急会议.当晚,校长金邦正将会议结果报告董事会,董事会遂作出决议:“本期大考改于18日举行,不赴大考学生即认为自请退学”.

清华学生会评议部、干事部主席接到金邦正校长关于董事会的决议后,立即召开全体学生大会.会上,学生们愤愤不平,认为这是校方有意为难,于是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两案.第一案为“无论学校用何种胁迫,清华学生对于罢课案坚持到底”,此案以424票对2票通过.第二案为“罢课终止时,全体要求学校实行补考”,此案以440票对1票通过.上述两案通过后,学生会遂向董事会报告,并附上了表决情况.同时,他们还说明:“第一案表明清华学生牺牲的决心,第二案足供清华罢课并非逃考的证明.”

6月14日后,清华教职员数次开会,学校亦与董事会往返商榷.17日,学校当局又议决两道校令.第一道为“本校大考事,经本校教职员议决定于20号举行,如不赴考,即以自行告退论”;第二道为“本学期不赴考者,准其于本年9月12日起,来与复校考试,考试及格者,准其复校依次升级,惟各班须一律留级一年”.这两道校令正式公布前,报端披露政府将提出五条办法以收束教潮,这一消息对坚持罢课的清华学生带来一线希望.他们中有人主张,既然教潮将有所转机,且校方又如此压迫,何不就此收束参加大考.这样,即可洗刷逃考之嫌疑,又可再图考后之运动.于是,他们根据这些理由提出“终止罢课案”,清华学生会亦连续召开大会,讨论如何收束问题.

不过,另一些人则反对停止罢课,其理由亦堂堂正正.他们认为:1.“罢课既谨慎发之于前,当郑重将之于后,以争教育始者,当以争教育终,五条办法是否确实,教职员对于此五条是否满意,此在收束罢课以前当确应有把握者也.”2.“学生罢课,应自发自收,决不能因学校的压力,借题.”3.“罢课时既与部立私立各校一致行动,收束时自不能单独径行.”

对于第一种意见,清华学生会特于6月19日派代表两人前往教育部,探询报传解决教潮之五条办法是否确实.结果次长马邻翼仅承认前两项业已实行,“其余均系报纸谣传,政府否认有此办法”.同时,八校教职员也认为政府只是虚与委蛇,毫无收束学潮之诚意.对于第三种意见,部立私立各校并未停止罢课,即使收束亦非旦夕能够办到.这样一来,清华学生的态度,又由终止罢课复转回到坚持罢课方面上了.

面对清华教职员步步迫人,董事会又着着不让,而大考时期转瞬即到,所谓“自请退学”关系甚大,非“坚持到底”四字可以了结.故清华学生会评议部于6月19日议决举行全校无记名,表决事项为:1.罢课期内参加大考还是不参加大考;2.服从多数还是不服从多数.结果:“不考,服从多数,298票.考,服从多数,71票.不考,不服从多数,3票.考,不服从多数,40票.废票,25票.”

为了确实了解清华学生的真实态度,这次前既没有演说讨论,事后开票也非常慎重.开票时,由评、干两部各派代表两人监督,开票结果则由监票人签名作证.后,清华学生会派人到董事会报告,同时说明:“明日大考学生中最少有40余人应考,但这不是学生团体破裂的现象,良莠不齐,在哪一个组织里也是如此.”学生会还提出,要求学校暂不公布迫令学生大考的告示,如于预定大考终止期内清华不能停止罢课,清华学生甘愿自请多留一年.这个要求,为的是表明两层意思,其一是“牺牲是学生自动的,不希望学校拿留级当作一种刑罚,当作一种恐吓学生的手段”;其二是“少数破坏团体的学生,学校应置之不理,不给他们以大考或毕业的机会,因为这种学生毕业出洋以后,亦不过为虎添翼而已”.

面对清华学生的这种慎重做法,董事会主席、外交部参事刁作谦一度表示理解,甚至还对少数不服从多数一层极不满意.但是,他又对无记名的结果表示怀疑,认为这是学生中个别领袖鼓吹的结果,因此提出举行第二次以资对证.刁作谦还提出,第二次应该是“负责任的具名”,并“由校长执行”,的“内容只有校长董事外交总长可阅看”,“总数可以报告学生”.这样,清华学生决定6月19日晚举行第二次.第二次的结果,由校长金邦正宣布,其情况如下:“不考,服从,329票.考,服从,88票.不考,不服从,2票.考,不服从,33票.废票,4票.”第二次的情况,是主张单独参加大考者33票,而拒绝参加大考者为419票.

当晚,金邦正将第二次结果通知董事会.董事会不得不对于强迫大考的校令做了修改.6月21日,清华学校发布两道校令:1.“关于本校期大考事宜,经本校全体教职员议决,定于本月22日开始大考,至28日考完,届时诸生务须赴考,如不赴考,即以自行告退论.”2.“查学期考试日期,并声明如届时不赴考者,即自行告退论,各在案,惟念诸生秉父兄之命,远道求学,数年成绩弃于一旦,殊为可惜.兹格外予诸生以特别时机会,如本学期届时不赴考者,准其于本年9月12日起,来与复校考试,考试及格者,准其复校,依次升级肄业.惟各班须一律留校多学一年,俟大学一年级学完考试毕业后,方能遣派赴美.”

这两道校令,除了字句上与18日的校令稍有不同外,重要的办法毫无改变,故无法令人满意.因此,21日晚清华学生会评议部会议作出两项决议,首项即“对于22日大考的校令置之不理”,次项为“组织强有力纠察股,维持同学间的秩序”.这两项决议,表明他们对学校当局已完全失望,决心罢考到底.

辛酉级“单独大考案”表决发生分裂

1921年为辛酉年,按照清华习惯,这一年级被称为“辛酉级”.对于辛酉级学生来说,这次大考是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考试,试后就可以出洋留学了.这年3月4日出版的《清华周刊》第201期,已刊登学校为辛酉级放洋预订了“中国号”船票106张,驶行日期为8月12日.随后不久出版《清华周刊第七次临时增刊》上,亦刊布了《本届高四各班同学赴美所习之学科拟入之学校一览》.另外,赴美留学者的治装费360元亦已下发,且已交上海一家成衣店制做.

出洋留学,是清华学生的唯一目的.如果执行“同情罢考案”,就会陷入失去学籍不能出洋的境地,故尔报载“在这种压力紧迫的时代,高四居领袖地位,留美机会,近在日前,利害关系,自更密切,其态度当然为全校所注目”.

其实,尚在6月13日清华全体学生大会后,辛酉级便连夜召开了两次级会.在罗隆基、何浩若、闻一多等的领导下,第一次级会决议“高四服从多数”,第二次级会决议“在未正式宣布罢课终止以前,高四级不单独大考;未大考以前,不毕业出洋”.这两项决议,可谓词严义正.孰料,事隔数日后,到了最后关头辛酉级却发生了分裂.

6月19日,清华学生举行第二次时,级长熊祖同与浦薛凤、薛祖康“认为意气用事,反抗校方而继续罢课,留级一年,实不值得,何况吾级参加考试,其余各级继续罢课,听其自然”.

6月20日,熊祖同以级长身份召集级会,讨论浦薛凤等提出之“高四级单独大考案”.经过长久之“争辩激烈”后,进行表决.结果“单独大考案”竟以36票对27票通过(辛酉级共70余人,有些人显然投了弃权票).主张大考的学生认为这是辛酉级多数人通过的决议,该级成员理应遵守.反对者则认为全校学生600余人,赞成单独大考的仅36人,属极少数,理应服从全校多数学生通过的决议.坚持罢考的罗隆基、何浩若、闻一多、吴泽霖等还表示:“案虽通过,但行动仍属个人自由,不愿大考者,自可拒绝参加”.

对于这一过程,亲历其事的吴泽霖先生曾对笔者说:“我级多数级友,都认为这一运动与五四运动性质不同.但我们清华学生现属北京学生联合会的成员,理应参加这一运动.我们赞成进城参加游行、进行街头宣传、散发传单等等行动,实际上我们的确也参加了.但起初我们并不赞成举行总罢课.不过时间一拖再拖,城内多数学校的教师都坚持罢课,学生联合会也通过了总罢课的决议,从而我们级友们的态度也变了,觉得我们理应与北京学生们行动一致.辛酉级是毕业班,部分教师给我们做了不少劝导工作,但我们仍决定同其他班级一致行动,参加了总罢课.”

6月22日,为举行期末大考之日期.辛酉级主张单独大考的一些学生,为了避免八年同窗的分裂,上午并未赴考,而是积极向学校进行疏通调停.他们根据21日部立私立学校学生联合会所通过之《各校于暑检测起首日宣布罢课终止案》中“各校于暑检测起首日,宣布罢课终止”之条文,认为暑检测定于26日开始,因此希望校方将大考改于26日暑检测后再做补行,这样辛酉级全级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参加考试.然而,此建议竟被教职员会议所拒绝,在此形势下,辛酉级急于出洋者只能单独参加大考了.

吴泽霖先生回忆这段往事时说:“到考试的第一天,我们全级分化了.三分之二的级友没有顶住压力,屈服了,走进了考场.他们的理由是,首先,最初学联前来征询清华态度时,我们学生会就表示不赞成并明确表示了保留意见.其次,考试涉及毕业问题,毕业考试并不是上课,并不等于破坏罢课.而我们属于少数的二十几人则认为,既然参加了罢课,就不应该为了本身的利益而半途退出集体行动.参加毕业考试意味破坏罢课、分化学运、出卖清华学生会的荣誉,也是对学生联合会的背叛,抛弃了正义.”

6月22日下午1时,辛酉级50余人走入科学馆考场时,全校众多拒绝大考的学生集聚在门前“欢呼致贺”,报载“照相机排列成阵,学生会新闻科的访员,奔走道途.到了三时半,第一次功课考完,赴考人深藏不敢出,考生求校长担任保险,校长电董事设法弹压,闹得风声鹤唳.”

辛酉级拒绝大考的学生共29人,他们宁肯牺牲宝贵的留学机会,也不肯向邪恶低头.

清华学校有大二级者,仅此一届

教潮初步解决、八校教职员宣告复职之后,北京舆论的焦点便转移到了清华罢考事件上来.

辛酉级罢考学生挥泪离开了清华园,但各界的与质问仍在报纸上连篇刊载.八校教职员及公立各校学生,数次派人调停,校长金邦正始终推诿于清华董事会.7月6日,清华董事会在外交部开会,八校教职员闻讯再次派代表梁希教授与燕树棠教授前往陈述调停意见,强调“该校学生全体留级一事,牺牲太大,希望将来该校学生补考后,仍准升级”.金邦正则称“董事会之处理此事,系根据该校教职员之决议,现在各校教职员多数以暑检测回家,无从再次决议,故董事会所执之态度,决然不能变更”.

清华董事会,是清华学校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其实权则操纵于美国公使馆的美国董事之手.据知情云,清华董事会之所以对罢考学生如此扼杀,原因在于“先是有不满人望之美国教员某,自恐不为学生所容,早有防堵之意”,及至这次罢课风潮,“该教员等益虑学生权力伸张,不利于己”,故“言于洋董事,谓非抑制学生气焰,不足以保持学生之尊严”.美国董事“大以为然,向我外交部表示意旨”.这样,清华董事会方“以用专制国防堵民权之手段,断然加以诸表同情于六三事件之学生,以留级必为一种束缚学生之刑罚”.

清华学校对罢考学生的处分,牵扯面极广,不仅外省各家长及教育会各团体电争甚力,同时也牵动着美国的利益.美国一直把办清华当作一种政治投资,对它来说,花这么多钱培养出来的人不能赴美留学,在经济上就很不合算.这样,清华董事会改变策略,于8月初决定允许辛酉级罢考学生签具悔过书后,可留级一年,于次年放洋.对于其他七个年级的罢考学生,则仍坚持原处分.

这一办法引起学生家长强烈不满.8月12日,清华学生监护人萨君陆等30余人向外交部上呈,呈文中称:清华学生的罢考原因,是既出于“国立八校濒于破产”,复由于“发生六三惨剧”,学生们“迫于义愤,起而援助,以罢课之名义,促当局之觉悟”.并且,家长们亦曾推举代表面谒外交总长颜惠庆,恳请将大考改于6月26日本学期终了之日举行.当时颜惠庆亦表示“同情乃人类之本能,惟望于最短期内从事收束”.不料,“金校长不明事理,滥用职权,对于董事会饰词耸听,妄加学生等以罢课罢考之名.遂有议决将请示展期之全体补考学生一律认为自请退学,又为成全各该生学业起见,允于秋季复学试验及格后,须留级一年”.清华学生监护人认为,“学生罢课,为期不过数日,今即认为留级退学,万一不幸时日稍长,又将何以处之.该校长以为学生事先声明愿意牺牲一切,其实所谓愿意牺牲一切者,不过一时义愤之词,充极其量,亦止于受学校正当之处分而已”.

清华学生监护人还认为,清华学生以罢课手段援助八校,固属幼稚之举,但清华学校处理办法尤为不当.且此事虽小,却对于学生、对于家庭、对于学校、对于国家教育而言均影响实大.“就学生方面言,受退学之恶名,终身蒙不洁之誉,入设备不完之大学,荒废青年宝贵之光阴.就家庭方面言,子弟延长学业,今既增加一年之担负,将来迟延回国,复减少一年之收入.就学校方面而言,处分失当,校章既等于弁髦,预算临时变更,经济更多损失.就国家教育而言,北京教潮今已解决,不幸以清华事件牵动全局,更为可惜.况清华学校,有中美关系,不明事理之徒,造作种种谣言,若不早日平息,一般国民有所误会,未必不引起国际间之恶感.”正因如此,清华学生监护人要求外交部“撤销已议决处理失当之原案,俾清华事件,早日平息,北京教育不生风波”.

其后,在京清华学生监护人又推举沈承烈、罗忠懋、萨君陆三人面谒颜惠庆,由清华董事会董事、外交部参事刁作谦代为接见.刁的儿子亦肄业于清华,却对罢考事件毫无同情之心,指责学生“不守校章,自应惩罚”,又谓“多读一年,在学生实属有益无损”.

8月17日清华学生家长根据第五次会议议决,函请外交部当局主持公道.21日上午,刁作谦代表外交部与清华家长代表萨君陆再次协商.也许是社会舆论的压力,刁这次的态度尚可,解释说上次未能商妥补救办法,是由于忙于太平洋会议,但自己还是很愿意及早了结此事的.萨君陆亦对报端报导做了解释,并申明“此次家长反对,非仅高四之29人,江苏、河南、江西等省,均有函电来京”.萨当时提出四点要求,核心是表示“多留校一年,家庭方面经济不免有例外之支出”.看来,这次商谈前,外交部对解决清华事件已有初步方案,故刁作谦一面坚持高四级“留校一年,乃事实上所万不能更改者”,一面又说若“家庭经济不能支持”,则可由“学校酌量补助”.关于其他七个年级的学生,刁则称“高三以下只可在校多肄业一年,惟将来已应出洋而未得出洋之一年内,于补助学费一节,照现在高四办法,亦非办不到”.

这次商谈之后,清华学生监护人与外交部又数度交涉,直到8月26日双方才对辛酉级罢考学生达成三项解决办法:1.“高四补考及格者,作为毕业生,由校发给书.”2.“在校研究一年者,作为研究生,一切费用,由校津贴.其数目以学校所定各生之预算额为准.”3.“如有因特别事故,由家长声明经学校承认,不能在校研究者,于1922年即民国十一年夏季以高等科毕业生资格出洋.”对于其他七个年级的学生的处理,在京监护人提出:“高三以下,应否多留校一年,视大学二年级设备能否完全,由学校及家长双方协议决定.但多留校一年时,其一切费用仍照1921年即民国十年高四之例,由校津贴.”外交部对这一点未有明确表示,而事实上后来这些学生均如期出洋,故所谓处分也不了了之了.

这年暑检测结束前夕,清华学校教务处给辛酉级罢考29人各发一通知,声称只要缴上一份悔过书,9月即可回校补习一年,第二年再毕业出国.这显然是挽回学校面子的一个措施.但是,辛酉级罢考者经过分头联络,均表示坚持不写悔过书.后来清华又作了让步,说既然不愿个人悔过,写一张集体悔过书也可以,可这些人一致坚持无过可悔,认为集体悔过书也不能写.1921年9月12日,清华学校暑后开学,辛酉级罢考29人开始被迫一年的留级生活.按照惯例,清华毕业生可以直接插入美国各大学二年级,这29人因无课可上,学校亦无法另外编级,便称他们为“大二级”.清华学校有大二级者,仅此一届.

开学后的清华园,仍然充满着火气.学生们对校长金邦正的恶劣态度极端不满,大家拒绝出席由金邦正召集的开学典礼,使他只好以太平洋会议中国代表团随员为借口,悄然离校.而学生们还不甘心,去信“请其不必作卷土重来之梦想”,最终迫使金邦正不得不辞职.

一年过去.1922年春夏之交,清华学生在又一次面临出洋之际,发动了“取消留级运动”.这次,经受考验的是比辛酉级低一届的壬戌级.4月,清华学校当局为处理壬戌级留级事,向外交部请示处理意见.担心再次受到校内外社会舆论谴责的外交部,为此下达了一个《取消留级部令》,内称:“据呈留级办法,应否取消,亟待解决,以便进行等情到部,当经发交董事会核议具复,兹据复称‘该校学生会一再呈请取消留级办法,并声明悔过,情词恳切,似可予以自新,拟请将留级办法暂缓执行,等语前来.查上年诸生等罢课避考,显违校章,于管理原则上,本难稍事通融,第念诸生当时尚非主动,事后深知改悔,酌理衡情,不忍可恕,应准将留级办法暂缓执行,以观后效,合行令仰该主任,转饬诸生一体遵照.此令.’”清华学校当局顺水推船,声称根据部令“将留级办法,暂缓执行”,要求“嗣后诸生务须束身自爱,以励前修,毋负外交部培植之至意为要”.

这个外交部部令和清华学校通告,以居高临下的口吻,将学生们坚持正义的罢考行为,歪曲成是“罢课避考”.又将一些学生的请求,说成是全体学生都“深知改悔”,已经接受了“具结”、“悔罪”、“道歉”的条件.这种不顾事实的污蔑,引起辛酉级留级者的极大愤慨,他们召开级会,一致通过“不早放洋,不承受三条件”的决议,并称“即便给我们(早出洋的机会),我们也不要”.

1922年4月14日,罗隆基、闻一多、吴泽霖、高镜莹四人联名在《清华周刊》发表《取消留级部令之研究》.该文从“污辱人格”、“捏造罪名”、“滑头手段”、“威压政策”四个方面,批驳了外交部令和清华学校通告.文中说:“去年我们罢课以后,坚持不考,实为良心上的主张”,“三度表决,几次宣言”,均我之主动,部令称我“当时尚非主动”、“事后深知改悔”,此岂非污辱人格?“罢课一事,师出有名,全国皆知”,“事前三次”,“事后追求补考”,“手续何等郑重”,“心迹显属光明”,部令说我“罢课避考”,此岂非捏造罪名?“取消留级之要求,同学方面是请其将原案完全推翻”,部令则称“暂缓执行”,此岂非滑头手段?取消留级运动发生后,许多人“抱定多留一年之坚心”,而部令却强令“一体遵照”,“留校一事,完全绝望”,此岂非威压政策?

1922年毕业的壬戌级有60多人,他们也和1921年辛酉级多数人一样,为了出洋而未能顶住高压,全级除潘光旦、闻亦传(闻一多的堂哥)等八人外,都接受了学校的条件.为此,潘光旦、闻亦传等申明,他们坚决拒绝“悔过”,无论如何决不为了早出洋而出卖人格.不过,这八个人后来也如期出洋了.潘光旦在一篇回忆中说:1922年毕业的壬戌级“根本没有履行缓期出洋的处分”,原因是该级“除了八个人以外,集体签具了悔过书”,而不具悔过的人,“被革除了级籍”.但是,“这八个人事实上也没有履行处分,学校为了避免为他们寻找工作或留校进修的麻烦,也就把他们一起送走了事”.于是,辛酉级受留级处分的29人,和壬戌级全体学生,同于1922年赴美留学.

为了区别辛酉级这29人的特殊身份,也为了表明反对处分的态度,他们没有与壬戌级毕业生同船赴美,而是比他们早些时候单独启程.其次,他们还编辑了一本与清华各毕业班年刊开本不同的大二级级刊.

(责任编辑: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