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政治制度述略

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866 浏览:91876

[摘 要 ]渤海国是以族为主体建立的区域性封建政权,以其发达的经济、文化崛起于东北亚大陆,成为唐代我国边疆地区文明程度较高的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向有“海东盛国”之称,在我国历史上留下了光彩的一页.这是渤海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努力所创造的成果,也同当时渤海上层建筑,特别是其政权部门所起的作用密切相关.因此搞清其政治制度的来龙去脉,对揭示海东文明的演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在他们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探索.

[关 键 词 ]渤海国;政治制度;述略

一、渤海政权是隶属唐朝的藩属政权

渤海为栗末所建.也作勿吉,早已同我国中原王朝发生了从属关系.尤其是隋朝建立后,“相率遣反贡献”.前“来朝拜等愿长为奴仆”,炀帝时,“渠帅度地稽率其部来降,拜为右光禄大夫,居之柳城,与边人来往,悦中国风俗,请被冠带等.及辽东之役,度地稽率其徒以从,每有战功”.唐初“以战功封蓍国公,徒于幽州昌平城”,后因败突厥兵而被太宗“赐姓李”.其子李谨行历任营州都督,成为高宗时的名将,死后“陪葬乾陵”.代为酋长的李多祚也以军功“前后掌禁兵、北门宿卫二十余年”,对中宗的复位起了重要作用.可见一些头面人物在隋唐之际的全国性政治活动中早已崭露头角.这不能不对后来徒居营州的族人发生强烈影响.渤海国创立者大祚荣等人以公元670年徒居营州,同汉人、契丹人等文错杂居,互相接近、融合.不幸,由于营州都督的贪暴导致了一场剧变,内附的契丹人“举兵杀营州作乱”,受其影响的大祚荣等乃东渡辽水,于698年在故地自立为震国王,“遣使筒于突厥”以同唐廷对抗.在“道路阻绝”“不能讨”的情况下,唐廷也不得不承认既成事实,对震国采取怀柔的政策,于705年派“侍御史张行岌往招慰之”.这对立足末稳的大祚荣自然是个绝妙的转机,一方由在营州的二十多年生活,使他对高度发展为中原文明留下了深刻印象,一方面获得唐廷的承认,可凭借其声威巩固自己的统治并进而完成对各部的统一.因而欣然接受了“招慰”并“遣子入待”,于唐以示臣服的诚意.至7l 3年,唐“遣将崔忻拜祚荣为等渤海邯王,仍以其所统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自是每岁遣使朝贡” “去号,专称渤海”,从属于唐廷.

唐廷把渤海作为自己的藩属,依照“溃箭渠帅死亡音,必诏册立其后嗣”的制度,“开元七年祚荣死,玄宗遣使吊祭,乃册立其嫡子桂娄郡王大武艺袭父为左骁卫员外大将军、渤海郡王”,此后褚王的继立也均出自唐廷的册立.从唐廷册立大钦茂的诏命:“咨尔故渤海郡工嫡子大钦茂代承绪业,早闻才干.昔在考尔,忠于国家,爱逮尔躬,当兹负荷――是用命尔为渤海邢上,尔往钦哉,永为藩屏,长保忠信,效节本朝”等册文看,双方的君臣从属关系一目了然,不容置疑.唐是在把渤海当作属下的一个民族区域政权,只是由于同中原内地情况不同,对渤海也同其它氏族地区一样:“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于其地设置忽汗州都督府,据《唐书地理志七》又作渤海都督府,以渤海诸王即族“大首领”为世袭都督,并“隶幽州都督府”,由幽州都督“所领”.从开元七年起又归平卢军节度使支度(管理).开元二十八年复以平卢军节度使兼押两藩渤海黑水四府经略处置使.安史之乱后,则置淄青平卢长度增押新罗、渤海两藩使以管领渤海.为加强对渤海的控制,唐王接受其质子“入侍”后,在允许其国内享有充分“自治”权力的同时,还由朝廷指派官员就地驻在以监控之.有关史料虽未明文交侍,但唐文宗敕渤海王书称:“今因王子大昌辉等回国内,赐卿及信物事宜领之.妃及副王、长史、平章事,各有赐物”,其中提到的“长史”,显系要职,居副王之下,平章事(宰相)之上.查《唐书渤海传》载其官制颇详,却独无“长史”之记.据《旧唐书传》:“开元十三年,安东都护薛泰请于黑水内置黑.续更以最大部落为黑水府,仍以其首领都督,中国置长史,就其部路监领之”,知长史是由唐廷派出的官员.故文宗提到长史,只能是朝廷所派,职责同样是“监领”.因不是渤海本身的官职,故为唐廷所不载.文宗时因藩镇割据、宦官专权与朋党之争,唐帝国业已衰落,而“长史”犹存在于渤海;想其开元盗世之时,“长史”必早已驻在于该地.上面提到“仍以其首领为都督”,《唐书渤海传》也谓:“以其地为黑水州,仍置长史”,皆“仍”于何处?考唐册渤海及设忽汗州在黑水州之前,既然黑水州置长史,则忽汗州也当置之,故可认定“仍”于忽汗州之置“长史”.由此可知几平终唐之世,“长史”一直驻在渤海.这就进一步把渤海地区置于唐廷的统属之下,成为当时我国领土版图一组成部分.唯其如此,唐廷也多方面地满足渤海关于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要求.如准予“其王数遣诸生诣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求写《唐礼》及《三国志》《晋书》《三十六国春秋》”;准其“请就市交易,入寺礼拜”,允许渤海生员参加唐朝为科举考试(宾贡),不少人甚至久居中国担任重要官职;对渤海来的王子、使节部由皇帝亲自接见、宴请并加授官职.由于学生、僧侣、商人及官员来唐者人数众多,还在登州专门建造渤海路予以较好的接待,但对违法的渤海官员也依法惩处.如“元和二年,(渤海)进奉端午使杨光信逃归,当大武艺一再要求诛杀门艺时,玄宗调解不成乃下诏切责之,并捕杀其刺门艺的刺客.


二、渤海的品阶勋爵制度

渤海效仿唐朝,建立了品阶勋爵制度,用以区别尊卑贵贱,维护等级制度,巩固封建统治.古代把职分为若干等级,称为品.渤海派附的大使杨成规、裴都是正四品,李与晟、高周封为正五品,日本史书记载渤海使团中录事以下的泛称品官,可能是指七、八品以下的官员.唐朝的职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九品分正从,自正四品起,每品又分正下二阶,共三十级,渤海大体仿效唐朝的品官制度,共分九级,每品分正从,是否有上下二阶,还不得而知.

隋朝把有职务的官称为职事官,没有职务的官称为散官.唐朝加以正理补充,重新规定品级作为官员级别的称呼,称为阶,通称阶官以散官定其班位,以职官定其职守.有文散阶,武散阶之分.唐朝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士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付尉凡四十五阶.据目前所知,渤海之文散官有紫绶大夫,可比之为唐之金紫光禄大夫,为第三阶,青绶大夫,可比之为唐之银青光禄大夫,为第四阶,英绪大夫,品阶难以确定,总之在青绶大夫之下.唐贞观四年规定三品以上服紫,四、五品服绯,六、七品服绿,八、九品服青.高宗上元元年,又规定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衣服颜色以散官品阶而定.五品执象笏,六品执木笏.三品以上佩金鱼袋,五品以上佩银鱼袋.显而易见,渤海是仿照唐朝的章服制度,只是根据渤海的情况作了简化和变通.渤海在仿效唐朝实行章服制度同时,经常接受唐朝皇帝授予的官位,上至国王,下至普通官员,如仁安六年唐授大昌勃价左感卫大将军,紫袍、金带、鱼袋.开元二十五年授多蒙固左武卫将军,赐紫袍、金带等.

唐代采取前代某些教官官号略加补充作为酬赏军功的勋号,称为勋,通称为勋官.勋官不过是计资的一种方法.渤海大昌泰曾官上柱将,上柱将就是渤海的勋官,证明渤海实行了勋官制度.唐朝勋官共有十二转,上柱国为勋官第一级,渤海之上柱将,相当于唐之上柱国,为勋官第一级.可见渤海的勋官制度也是宪象中原的.渤海勋官制度的详细情况,由于缺乏史料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