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素寸心2016年4期

更新时间:2024-02-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016 浏览:142401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至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的罪人.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多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一沓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隐隐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也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闲,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七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谴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你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充塞在书架上,抽屉里,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你真正忘掉的,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诸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检测,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在说谎,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仅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还要写他那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成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工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第二派写信如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饱,面目十分爽朗.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之名士.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