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直接调控经济政策

更新时间:2024-04-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127 浏览:130364

摘 要:分析新加坡政府直接调控经济的主要政策.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最有特色的公积金政策等.

关 键 词 :新加坡,直接调控,公积金

新加坡政府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最有特色的公积金政策.政府通过财政政策配置资源,通过累进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政策调节个人收入水平.

一、新加坡政府财政

(一)财政支出按政府职能分类反映在国防、教育、住宅、运输和通信方面

与GDP相关的资本支出稳定增长反映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公共住宅方面.从1985年开始,住宅方面的支出一直呈上扬状态,主要的贷款者是房屋发展委员会.当住房需求在一个高层次上得到满足,早期贷款得到更多的偿还,那么贷放款净额就会下降,到1999年达到最高点后,2001年下降为10%.同时,利息的支付也相对较高,但是这些支付反映了准备基金的增长比赤字财政更易平衡,在投资收入预算的投入方也有对应的部分.财政支出反映在国防、教育、住宅、运输和通信方面的支出处于相对高的水平.国防高支出是基于新加坡认为自己国家小以及战略上所处的地位在国防上会有风险考虑.在教育和住宅方面高水准的支出同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应优先考虑这些方面相一致.由于强调基础设施的发展,使得经济怎么写作主要是交通通讯支出在财政支出中处于高水平,这种情况持续到80年代中期.政府职能支出的分类显示在社会和福利方面保持着低的、稳定的水平,新加坡极少有社会福利和补贴给国有企业,对私营企业则以税收支出的形式补贴.

(二)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相对于GDP来讲,由于80年代中期的衰退,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率急剧下降,而且税收同时缩减.1990年以后,财政收入重新上扬,到1995年以后持续下降.财政收入大部分来源于税收收人.税收平均占GDP的比率大约在17.5%.

(三)财政结余

新加坡的预算原则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为首要原则.从下表可以看出,财政结余一直为盈余,极好的配合了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以“先赚后花”,“量人为出“为原则,不搞赤字财政,不靠印发大量钞票来刺激经济.这就保住了国民对本国货币的信心.财政结余使得准备基金的剩余基金的增长,从而使政府投资快速增长.

二、公积金

公积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实质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是保持高储蓄率的有效措施.金融管理局吸入新元除了采取稳健财政和政府债券净发行外,另一有效方法就是利用行之多年的公积金制度,将居民中约40%的消费资金强制存入政府所控制的公积金局,并通过购写国家债券而转入金融管理局.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条件,国内通常需要有大量的资金,在45%~50%的高储蓄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制度于1968年开始实行.按新加坡法律规定,雇主和雇员每月都必须向公积金局缴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每月缴纳的最高工资顶限为6000新元,超过这个限额的部分免交公积金.法律规定参加公积金的成员缴纳公积金的数额随年龄的增加而逐步减少,55岁以下者缴纳数额为其工资的40%,55岁至60岁者为15%,65岁以上者为10%.每一位成员在其公积金中都拥有三个户头,即公积金的30%存人普通户头,6%存人保健储蓄户头,4%存人特别户头.每个户头都有不同的作用,具体地说:一是普通户头的存款,可用于购写政府建造的住房和私人住宅,进行得到政府许可的投资,二是保健储蓄户头的存款主要用于支付医疗和住院费用,也可为家庭成员购写重病保险或人寿保险,三是特别户头的存款主要用于退休和应付意外事故.值得一提的是,公积金局在收到雇主、雇员及其个体人员缴纳的公积金后,会将其中大部分交由投资局从事由政府担保的投资项目,以使公积金增值,而且公积金局还要向其成员支付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利息.公积金制度的实行,使新加坡国民在不长的时间里,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与西方社会的保障制度有很大的不同.西方国家尤其是西欧国家的社会保障不仅标准高,而且覆盖面广,使国家经济不堪重负,并助长了国民的依赖思想.新加坡政府摒弃了那种“从摇篮到坟墓”保障制度,不对国民实行过多的免费福利政策,而是把储蓄与福利结合起来,实际上就是把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这样节省了大量的政府开支,抑制了消费膨胀,增加了社会积累,有利于增强经济实力.

三、新加坡税制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新加坡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转口贸易不再是经济的主体,其在税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逐渐被所得税所取代.所得税是新加坡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新加坡最重要的税类.它是以纳税人的所得即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新加坡所得税的有关法律规定,所有法律上指定的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公司(包括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社会团体的收人都要缴纳所得税.

(一)税制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从19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所得税占新加坡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50%之间,而在所得税中又以公司所得税的比重最大,该税在同一时期始终为所得税总收人的70%左右.这种以公司所得和居民个人所得为主要税收来源的税制结构是建立在较高的所得税税率基础上的,这对资本的正常积累和工人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产生了负面影响.

80年代中期,新加坡政府开始着手进行税制结构的调整,试图降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987年新加坡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从1986年的40%调低为33%,下调了7个百分点,1993年以后,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又分别降为1993年的30%,1994年的27%和1998年26%.在调低公司所得税的同时,新加坡政府针对新加坡劳动力资源相对短缺的客观现实,也相应调减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其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分别从1993年的3.5%和33%,下调为1994年的2.5%和30%,1997年又进一步下调为2%和28%.经过多年的调整,特别是1994年实行开征商品劳务税的税制改革之后,新加坡的税制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商品怎么写作税在新加坡税制结构中占有了一定比重,但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仍处于主导地位.


(二)1994年的税制改革

在各年的税制改革中,调整力度最大的是1994年进行的以开征商品怎么写作税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制度改革.1993年,新加坡政府在财政预算报告中确定了税制改革方良,其主要内容是:从1994年起,将公司所得说税率从1993的30%,下调为27%,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比例调减,同时开征税率为3%的商品怎么写作税.这一方案看似简单,但它在新加坡税收制度的历史上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因为商品怎么写作税的开征,意味着在新加坡税制结构中开始引入间接说,结束了新加坡单纯开征直接税的历史,同时也为新加坡政府调整税制结构,降低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创造了条件.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后,新加坡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也从1992年的 50%,下降为1996年的43.5%.

四、政府直接调控经济的其他手段

新加坡除了使用大量间接手段调控国民经济之外,还根据经济运行的需要,使用了一些直接调控和干预的手段.一是直接管理土地的分配和使用.政府通过《土地取得法》,基本掌握和控制了全国的土地.该法规定,政府有权随时征用土地,且较市场低30%.该法的制定和实施,使新加坡的土地大量从私人拥有转为国有,保证了政府以较低的成本推进工业化计划、建屋计划和市区重修计划,二是新加坡通过全国工资理事会制定国内工资增长幅度,使工资政策具有调控宏观经济的政策效应.全国工资理事会由政府、工会和雇主组成,其职能是首先就一般薪金指导原则和薪金调整,向政府提出意见,以其配合长远经济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工资制度,再提供有关奖励制度的意见,以提高各个企业的效率和生产率.在加薪指导原则中,首先就调薪的背景、往年调薪的后果以及该年调薪的意义做出说明,然后提出加薪具体幅度.这样,尽管私人企业的工资是自行确定的,但其升降要受这些原则和幅度的限制.1976年起实行群体抵消的加薪计算方法,规定加薪适用范围.1990年以后,不再规定具体加薪幅度,而以低过劳动生产率增长为标准,且加薪率因公司业绩而异.全国加薪指导原则并不具有强制性,仅为企业劳资集体谈判提供基础.

另外,政府通过法定机构和国有企业确定商品和怎么写作的费用.这样,尽管全国没有管理制度,但重要商品和公用事业的费用,都要围绕法定机构和国有企业所确定的水平来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