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商平台上1+N供应链融资的

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272 浏览:105912

【摘 要 】当前,1+N供应链融资业务在各商业银行间发展得相当迅速,所谓的1+N供应链融资,即指基于1个商业银行认可的核心企业的信誉,对与其发生贸易往来的中小企业进行授信,以对应环节的特定金融产品进行匹配从而基本免去抵质押担保的融资模式.

【关 键 词 】电商平台 供应链

此处选择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企业进行探讨,源于近几年该行业的迅猛发展和极大的市场潜力.2008 年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1 万亿元人民币,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1257亿元人民币;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25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8%,网络购物交易额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6%;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已达4.5万亿,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同比增长97.3%,较2009年近翻一番,约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5.88万亿元人民币,实现网络零售总额7825.6亿元,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所占的比重达到4.32%.


2012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为5119亿元,同比增长46.6%.在电商平台上,天猫商城以占47.6%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京东商城名列第二,市场份额为20.5%,第三位腾讯B2C的市场份额为3.8%,后续4-10位排名依次为: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凡客诚品、库巴网、当当网、易迅网、新蛋中国.预计到2015年,中国网购交易额将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相应的绝对数是相当可观的.

一、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最容易被想到的融资方式,严格意义上来说,当商品的物权从厂商(或经销商)处转移至核心企业货仓时,即形成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而在电商平台上,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往往实行定期对账制度.

所谓对账制度,即指核心企业一般会依据供应商的月销量,企业信誉等综合考虑给予其月结30天~45天不等的账期.以月结30天为例:每月15日之前,核心企业就供应商上月在其平台上实际实现的销售情况出具销售明细表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待双方确认完成后,供应商向核心企业开具相应金额的,并形成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核心企业在收到供应商所之日起30天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供应商,此为月结30天.

在双方对账确认完毕之后,供应商将该对账金额确认为其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此时,相对应的商品已经实现销售,并且考虑到最终消费者绝大部分都是以的形式支付货款,故该部分应收账款已经100%由商品变为资金,对核心企业来讲,只不过是一个延期支付的问题,而对银行来讲,该应收账款融资所对应的还款来源也是最安全的.

上文所提到从供应商开具到其收到款项的30~45天,给银行提供了应收账款的融资窗口.融资方式一般来讲分为逐笔对应和余额对应两种.

所谓逐笔对应,即指商业银行根据供应商所金额乘以一定的折扣率后发放贷款,待供应商收到核心企业该笔货款的时候再归还商业银行.待供应商开具下一轮开具后再发放新的贷款,以此往复,是每一笔借款和还款严格对应的融资模式.单笔融资期限按月结30~45天不等亦做相应的调整.

另一种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叫做余额对应,即指商业银行根据供应商所金额乘以一定的折扣率后发放贷款,供应商在收到核心企业相应货款的时候,不归还银行借款.商业银行每月根据供应商对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的余额调整其对供应商的授信余额;若当月应收账款余额大于上月应收账款余额数,则当月做追加放款,反之,则在当月收回相应的贷款,待授信到期日一次归还贷款本金.采用此模式,能有效地减少在逐笔对应模式下每月应收账款的回收和再放款操作,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操作成本,对于供应商来说,则省去了每月频繁的还款借款申请,使其资金使用计划更具有连续性.

对于刚成立不久且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供应商来说,由于其拿到的当期应收账款为前一期应收所对应的金额;当期订货时,必须以自有资金支付当中的差额.因此在逐笔对应模式下,其较高的应收账款增长率将使其面临一个长期增加自有资金的压力.同样,若仅仅依靠一期应收账款做余额对应模式融资的话,虽然省去了借还的操作,却依然无法解决在供应商销售额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当期实际需要支付货款金额和获得银行授信额间的差额问题(因为银行授信额是根据供应商上月的销量再乘以一定的折扣得出的).

若要解决这一问题,从理论上来讲,在销售增长率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依靠缩短应收账款的周转期限,从而减小每一期应收账款绝对额的增长幅度,可以使该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且当应收账款的账期缩减至足够短(比如一周)时,上述问题已经可以很好地被解决了.但这样的设想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诸多困难,因为对于供应商来讲,核心企业和商业银行都是相对强势的企业,前者不会因为个体供应商的融资需求而调整其既定的应收账款账期,后者也不愿意大幅增加操作成本.

为此,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会采用“延长”供应商对核心企业应收账款账期的方法来缓解供应商后续的资金压力.此处的延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延长,仅是在商业银行的系统中对相应账期做虚拟延长,例如,实际某供应商与核心企业采用月结30天的账期,而商业银行可在系统内将账期变为45天,或者60天等,这多出的15~30天应收账款所对应的融资额即可解决供应商在后续发展中的资金压力.根据商业银行各自的风险偏好,做好授信后的资金监控和贷后检查,相应的风险是可以把控的.

由于应收账款融资在实际操作中相对较繁琐,涉及各种系统和台账的登录工作,商业银行可以引入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把相应的需要操作的内容放入担保公司,把该笔贷款仅做成便捷贷业务,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的操作成本.

二、订单融资

除了应收账款融资以外,订单融资也是贸易融资系类产品中的重要品种之一.

订单融资在上述整个供应链的第1个环节就可以介入,对于供应商来说,其资金通过订单变成货物,相应货物实现销售后再变为资金,但并非所用通过订单变成货物的资金最终都能借货物的销售变回资金,中间会涉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销售退换货等资金的流.因此1张10万元的订单最后实现应收账款的金额可能会低于10万.此外,由于增加了商品采购环节,整个订单融资的期限相比应收账款融资也要来的长很多.对于供应商来讲,由于少了在运输和销售退换货等资金流出环节,订单融资就基本解决了其整个供应链中的资金问题.

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订单融资中核心企业的资信情况和供应商所提交订单的真实性是审核的关键.在前期尽调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核心企业的整体实力并对其信用等级做出最终的判断,包括但不限于核心企业的经营模式,盈利能力,流情况等.因为核心企业是整个订单融资中的第一还款来源,在供应商本身资产实力较弱的情况下,核心企业的流情况更是直接影响贷款最终是否安全的关键因素.因此,若最终贸易融资产品选择为订单融资的话,前期对核心企业的尽职调查应当慎之又慎.

关于订单的真实性审核,一是目前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对其供应商都会有一套订单软件,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以用户名登陆成功后方可下载,商业银行可采用双人现场监督的方式,保障该订单的真实性.二是放款后的监控,对供应商的账户进行监管,贷款资金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到厂商,由于厂商收到款项后直接发货到核心企业的货仓进行销售,因此供应商伪造订单的可能性极低.

对于整个供应链来看,订单融资的方式是对经销商最有利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