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中国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

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485 浏览:17637

【摘 要】本文利用税收和GDP的相关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分别从GDP的计价方式、产业结构的特点以及税种本身的构成三个方面分析了如何理性看待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问题.结果显示: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关系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笼统的从整体上把握,应该结合各自的内部结构进行全面认识.

【关 键 词 】税收;GDP;经济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收入持续实现较快增长.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达到89738.39亿元,是1994年的17.5倍.从1996年开始,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近两年这种趋势尤为明显,2011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9.03%.因此,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对税收的异常增长表示担忧,认为中国税收增长过快,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因为经济是税收的来源,如果税收增长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所以应该适度减税.但是,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是一些简单的宏观层面的数字能够完整反映的,理性客观地对税收超GDP增长分析其内在原因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文献回顾

税收增长过快、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所关注的问题.对税收增长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思路:

第一种主要从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对关系作为出发点,认为两者的合理增长应该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同步性,也就是部分学者所提出的“同步轮”. 安体富等[1]曾经对税收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分析,认为只有在税收弹性小于1的时候,税收和经济间的相对关系才是正常的,否则就是意味着税收增长超过了经济的增长,即说明政府实质上是推行了增税的宏观政策,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贾康等[2]则指出,我国近年税收的快速增长,主要受到来自于税收征管机制的完善、征管力度的加强和许多一次性因素的影响,若剔除掉近几年每年各自不同的临时性因素,税收增长和经济增长的速度在大体上是一致的.同时,杨崇春[3]则认为,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的逐年提高,其根源是我国当前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偏低,税收收入高幅增长,其本身就是我国宏观总体税负的理性回归,是宏观经济良性运行的反映.而杨斌[4]则在全面分析了我国近20年来的税收增长弹性数据的基础上,对“税收增长与GDP增长应该同步”的结论提出质疑.

除了探究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外,业内人士探究税收增长之谜的第二种思路是从经济增长意外的征管、产业结构等角度入手.许宪春[5]认为我国税收的快速增长,除了通常所说的经济增长、政策调整和征管力度几个方面的原因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原因,如产业结构升级、外贸持续快速增长、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好转和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所有制结构的优化以及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等.而米建国[6]将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归结为经济基础坚实、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征管水平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增强、除费正税等.吕冰洋等[7]建立税收增长计量模型实证分析我国税收增长的原因,认为征管效率的提高对税收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所得税和增值税上作用尤为明显.

不可否认税收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虽说经济是税收的来源,经济决定税收,但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8].西方古典财政经济学家指出:税收应该遵循确实需要的原则,税收不能被理性运用的时候,税收的基本原则已经被改变了.一般来说,当税收收入增长过快,税收负担过重,会遏制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经济运行的效率;当税收收入增长迟缓,税收负担过轻,则政府很可能无法正常履行其公共职能.但是,我们也不能局限于仅从经济因素来看待税收收入.应该在考虑经济增长的同时,结合产业结构的特点、税收制度本身与变化以及税收征管等多方面的因素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因而,本文主要从GDP增长、产业结构的特点以及税制结构因素三个方面探讨税收告诉增长的理性认识.

二、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原因分析

(一)不同计价法下GDP与税收增长的关系分析

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一年)内生产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价值的总和.通常情况下GDP的计价方法包括现价法和可比价法,二者的区别在于现价法计量的GDP包含了物价影响因素,可比价计量的GDP剔除了物价的影响.一般用税收弹性来反映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对比关系,即税收增长弹性等于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由于不同的计价法下GDP的增长率不同,可比价计算的用税收增长弹性1表示,现价法计算的用税收增值弹性2表示.通常媒体上发布的GDP增长率是按可比价计算的,已剔除物价变动因素,但税收总额是按当年计算的,因此,税收弹性以按现价计算的GDP增长率为基础来计算比较合理.具体计算结果如表1 所示:


由表1可知,现价法计算的GDP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可比价法计算的GDP增长速度,说明物价因素对GDP增长的影响不容忽视.由于物价因素的影响税收弹性1和税收弹性2也有明显差别,现价法下的税收弹性明显低于可比价下的税收弹性,也就是说当税收和GDP均考虑物价因素时,税收增长相对于GDP的增长要缓和的多.以2010年的税收增长为例,可比价下税收弹性高达2.20,也就是媒体经常报道的税收增长超GDP两倍,但是实际上考虑了通货膨胀因素和税收弹性仅为1.29,税收增长只是略高于GDP的增长.所以,在比较税收增长与GDP增长时,统一计价是很有必要的,与其说2010年税收增长异常,还不如说2010年的通货膨胀尤为厉害.

税收增长直接关系到税负的高低,从表1的计算结果来看,现价GDP下的税负呈现出一种逐年直线上升的趋势.由2001年的13.95%上升到2011年的19.03%,11年内上升了5.0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46个百分点.仅仅从税收占GDP的比重(不考虑大口径的其他财政收入)来看,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较低,OECD国家2007年此项目的比重已经达到35.8%.当然,税收占GDP的比重不能完全衡量纳税人的负担,因为还存在很大比重的非税财政收入,这里主要探讨狭义的税收收入与GDP的关系.从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的逐年变化情况来看:该比重反映出一种直线上升的趋势,中间几乎没有回落.而GDP和税收收入的增长在不同的年份有高有低,是曲线上升的.说明税收与GDP的曲线上升并没有影响该比重整体的上升趋势,只是改变了上升的速度. (二)产业结构对税收增长的影响

GDP的增长是以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增长总量计算的.在这三个产业中,一般情况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长较快,第一产业增长较慢,而第二、三产业往往又是税收的主要贡献产业.所以,产业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对税收甚至税收结构产生影响,把握GDP与税收的关系有必要结合产业结构的变化.本文运用现价法对GDP和各个产业的产值进行计价,具体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第二、三产业的增长率均远远大于第一产业的增长率,但第二、三产业的平均增长率与GDP平均增长率最为接近.因为,不能仅仅从增长率来反映三次产业对GDP和税收增长的影响程度,还应重视各产业占GDP的总比重以及各产业平均增长率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分析,检测定各产业当期的增加值分别为:;GDP的增加值为,(i等于1,2,3)分别表示三次产业的贡献率;各产业的平均征税率为 ,表示当期增长的税收, 表示增加的税收收入与增加的GDP的比重即税收弹性,其值越大说明税收较GDP的增长越快.在这样的检测设前提下可以得到如下等式:

由(3)式可知,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比例关系主要收到产业贡献率和产业平均税率高低的影响. 2001年至2010年三大产业的贡献率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第二、三产业在贡献率方面占绝大比重,而第一产业的贡献甚微.更重要的是,税收增长值绝大部分来源于第二、三产业,即t2和t3相对t1来说都较高.也就是说,税收弹性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第二、三产业的增长情况,以及两个产业的税率高低状况.反映的是税收与GDP之间绝对增量的关系,税收弹性反映的是相对增量的关系.二者的关系表示如下:

(5)式的结果说明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对比关系不仅收到税率和产业贡献率的影响,还与基期税负的倒数大小有关.由表1知税负呈现一种直线上升的趋势,即其倒数逐年下降,在税收政策和基期税负一定的情况下,产业结构的调整直接影响税收弹性的大小.由于,我国近10年来税制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动,平均税率基本保持不变.所以,近10年税收弹性的波动受各产业的贡献率影响较大.结合表1,现价法计算的税收弹性10年内的波动并不明显,这与三次产业贡献率的变化情况基本吻合;然而可比价计算的税收弹性波动相对较大,主要是由计价的口径不一致,物价因素引起的.

(三)税制结构对税收增长的影响

税收增长的变化除了受到GDP增长、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其自身税制结构的影响.不同税种收入在总税收收入中占的比重不同,其增长速度对整个税收增长的影响也不同,下表利用2007年至2011年主要税种的占比与增长情况分析税收增长的原因.

表4 2007―2011年主要税种占比及增长情况

由表4计算可知,5年中税收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21.06%,其他各项税种中增长较快的有国内消费税、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增长率分别为32.11%、22.73%、21.76%.这些税种均属于流转税.此外,虽然增值税平均增长率不高为13.84%,但是其实现税收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较大,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依然较大.可见,流转税增长对税收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表4可知,国内消费税是增长最快的税种,而由于消费税是以特定征税对象的销售数量或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的,是对同一征税对象的第二次征收,在税收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因此不会对GDP重复计算.这类的税种除了消费税以外,还有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城建税等.这类税种的征收是税收和GDP增长不同步的一个重要体现,如果这类税收增长较快必然会引起整个税收相对于GDP的增长速度加快.此外,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快速增长也会引起税收与GDP不同步的问题.近年来,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幅度较大,平均为22.73%,2010年增长尤为明显,其增长率高达35.72%,超过GDP增长的3倍多.而GDP的增长对进出口产值则以进出口净值为标准核算,所以进口高速增长对GDP而言只是起到一个扣除的作用.也就是说,进口货物的产值对GDP的增长未起到作用,但对税收而言,却起到促进增长的作用.

三、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理性地认识到税收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是由各方面因素作用的一个结果,如GDP的不同计价方式、产业结构的特点以及税收制度本身的因素等.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或者没有大的适当调整,税收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就必然存在.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单纯地从一些宏观数据去认识税收与GDP增长的关系,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对于税收和GDP增长之间究竟应该保持怎样一种合理的关系是今后研究的重点,但是这种合理关系也并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需要不断跟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