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幼儿教师“民转公”考编的

更新时间:2024-03-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389 浏览:20609

【摘 要】社会的发展带动了教育的发展,也对优质教育提出了进一步需求.幼儿教师的“编制”关系着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解决幼儿园非编教师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无锡市滨湖区制定非编教师“考编”的政策并科学实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 键 词】编制;非编教师;考编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017(2013)12-0029-03

【作者简介】祝晓燕(1968-),女,江苏无锡人,中学高级教师,无锡市幼教学科带头人,无锡滨湖区学前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一、概念界定

非编教师在《教育大辞典》中是指“中国中小学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俗称民办教师”.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的非编教师“考编”工作,是根据本区幼儿园非编教师状况,每年提供一定数额的指标,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采用考核的方法有计划地把非编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二、民转公考编的背景

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多途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提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各地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分为事业单位编制和非事业单位编制两类,亦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在编教师和非编教师(或民办教师).对于非编教师的问题,国家教委1996年《关于加强民转公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积极工作,争取支持,加快“民转公”的步伐.积极妥善解决非编教师问题,将合格非编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既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1997年印发的《关于解决非编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中提出:要有计划地将合格非编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到2000年,非编教师转正工作基本结束.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民转公的政策基本面向中小学教师,但《教师法》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隶属于中小学教师范畴.而在当下,幼儿园的非编教师占到相当大的比例,以无锡市为例,2010年幼儿园非编教师比例已占幼儿教师总数的75%.滨湖区公办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约647人,其中非编教师人数约360人,占教师总数的55.6%.这些在岗多年的非编教师由于身份限制,他们生活待遇低、工资和住房缺乏保障.许多非编教师工作多年,敬业勤业、且有着良好素养,有些已成为骨干教师或担任管理工作,但是只拿在编教师1/3的工资.这种差距直接造成了非编教师队伍的不稳定、优秀教师流失严重.

我国已有一些省市出台了关于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办法,在提高非编教师待遇的同时也在教师招聘中优先考虑在岗的非编教师.如,2010年《杭州市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办法》提出:符合幼儿教师任职基本条件且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在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福建省上杭县出台《2011年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转为编制内教师工作方案》,提出:2006年至今在该县小学(含幼儿园)编外聘用一期(3学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编外聘用教师均可参加招聘考试.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考编政策并严格实施,收到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三、非编教师考编操作步骤

1.多方调查,全面分析

近6年来,滨湖区高度重视幼儿园非编教师的现状,组织相关力量对区域内民办幼儿教师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困惑、自我追求等进行了调查.分析非编教师收入不佳、社会地位不高等问题,寻求解决方法,经过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滨湖区在职幼儿园非编教师考编初步方案》.

2.多方协商,完善方案

初步方案确定后,以调查问卷、座谈会、沙龙式对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园长、骨干教师的意见,进行修订,呈报滨湖区编办、人事局、教育局审核,最终形成适合我区经济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的《滨湖区在职幼儿园非编教师考编方案》.

3.宣传发动,公示方案

《滨湖区在职幼儿园非编教师考编方案》于2013年4月1日在滨湖区教育局政务网正式公布,全区各幼儿园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考编.此举大大鼓舞了幼儿园非编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通力合作,组织考编

(1)组织准备务实公正

为使考编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开的原则,滨湖区对本次考编的考点设置、流程设置、评委聘请等做了细致的考虑.聘请外区的资深幼儿教育专家、骨干教师担任考编评委,考务人员由教育局人事科统一调配,考核内容(理论考试、技能技巧、课堂教学)和成绩隔夜在滨湖区政务网公布,课堂测试则当场亮分,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2)考编流程科学合理

滨湖区对考编内容进行了综合考虑,各环节的测试全面贯彻《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测试内容关注教师专业理念、师德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注重教师对理论的理解与在日常教学实践中的表现.如技能技巧考核中绘画环节的考题是“以动物为主线设计一个大班活动区标记”.命题要求明确,涵盖了教师对环境布置认识、区域创设要点、幼儿年龄特点、幼儿游戏特点的把握.考查不过重强调技能,而是以绘画为手段,将环境布置、区域创设与日常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教师综合实践能力.


(3)公布名单上岗聘任

经过一轮轮的考核,最终以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和上课测试成绩按20%、30%、50%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录用手续,并服从教育局统一工作调配,原则上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新任工作单位.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体现“能进能出”的原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怎么写作中心.

(4)上岗培训明确方向

为进一步提升进编教师队伍的素质,滨湖区教育局对进编教师进行了岗位再培训,讲解新形势下幼儿教师的责任和挑战,提出了期望:重新认识自我、规划自我、成为合格教师、争做优秀教师.

四、对完善考编制度的反思

非编教师考编是一项新的工作,缺乏相应的经验,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我认为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制度应更体现人性化

在非编教师考编制度中,大多数地区的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而我区将参加对象的条件之一确定为“具有无锡市户籍,并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市各幼儿园任教满3年及以上的现幼儿园在职教师”的条件,公平、公正地放开了年龄限制,为全区所有35周岁以上的非编教师争取了机会.

2.“非编”考编政策下对民办园的扶持

由于考编政策面向所有在岗非编教师,民办园教师同等享受考编机会.随着“考编”制度的执行,民办园优秀人才的流失现象将更为突出,所以,在制度中应体现“考编”政策对民办园的扶持,让输出优秀人才的民办园所和教师本人都有幸福感,呈现良性发展态势.

3.考试录用环节的合理安排

考试录用环节的合理安排,将直接影响考录效度.考试效度是指考试内容与程序安排所要达到的合理、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的有效程度.从原则上来说,更合理地运行机制应该更多关注教师的教育实践,可按“课堂教学实践――理论测查――技能技巧”这样三个流程依次进行.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之一是,第一轮考试面广量大、操作性不强,耗时、费力;之二是将“面试”环节置前可能会导致一些主观性、人为性的因素影响测评结果.为此,应更合理地安排考试录用环节.

4.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合理性

在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上要充分考虑应试性与常态下教师教学实践能力之间的平衡.现行的考录制度关注教师的应试能力及个人理论素养,“说”的过程比重大,但由于“考编”教师都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应更关注日常教育教学实践、师德等“做”的因素,注重“专业理念与师德”两者结合,让教师除了关注自身的考试,同时能更多地关注“幼儿教育”本身.

5.考录工作的后续跟进

“应试”在整个考录过程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入围之后的一年试用期应充分落实政策上的“能进能出”,加强对试用期教师师德素养、教学管理能力、业务进修等方面的考核.这样的跟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弥补在考录过程中重“应试”、轻“实践”的弊端,真正体现“公平、择优”的考录原则.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自筹课题“基于名师工作室的教师发展共同体的实践研究”(批准号:B-b/2011/02/006)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