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级职称评定报送材料明细
1.材料目录(清单)一式2份
2.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50份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1份(txt文档,通过个人发送到myl@ncwu.edu.).
5.需参加校外答辩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第一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8.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着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2.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3.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原件,复印件各1份.
14.所有提交材料按"职称评审简表"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