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问题和有效性措施

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611 浏览:134147

摘 要:本文结合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简述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问题,从建筑工程质量的特征以及现阶段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的建议,仅供参考.

关 键 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效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1-0018-2

1.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的特征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物资、运营各方面的工作,也有风险、投资、合同、进度、质量、人员等多方面的内容.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1影响因素多

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投资成本、建设周期等等均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质量.

1.2隐蔽性大

在建筑工程中所有被后续分项封闭的施工项目均可称为隐蔽工程,比如基础工程、预埋件工程、地下室工程、防水工程等,对于隐蔽工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单从建筑产品表面进行检验,是很难发现内部问题的,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控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工序.

1.3波动性大

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施工的单件性,因此建筑产品的施工一般没有固定的模式,也就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波动性,即使同一类型的建筑物,选用标准设计、通用构配件,由于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施工条件下,对于建筑产品施工的准备工作、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也不尽相同,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多,交叉作业多,任何一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都会对后续工序产生不良的影响.

1.4终检局限性大

建筑产品在完工以后不可能像其他工业产品一样通过拆卸,分解进行质量检测,仅从建筑产品的表面进行检查,很难发现内部的质量问题,从而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终检的局限性.

1.5评价方法多样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2005年,建设部颁布并执行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在标准相似度检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性能检测检查评价方法,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方法,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方法.

2.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2.1混淆基本的建设程序和标准化施工

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施工效率, 标准化、规范化以及走基本的建设程序就十分必要.施工现场的诸要素都必须坚决服从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克服主观随意性.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和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 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有的工程未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即开工建设,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有的工程不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存在图纸未经审查合格即用于施工,以及重大修改和变更不重新报审的情况;有的建设项目脱离正常监管,工程质量存在失控风险,有的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2.2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责任不明确

实际上, 现代工程管理在制度上存在很多问题, 如人身安全、设备管理以及工程的进度及现场的文明施工都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同时也会有一些企业的相关人员责任不落实,如工程勘察野外记录,工程验收记录等无有效签字,不按施工技术方案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等;勘察设计深度不足,甚至违反强制性标准要求,如勘察钻孔数量少,钻孔深度达不到要求,设计计算书存在缺漏项,荷载及配筋取值不足等;施工质量通病仍比较普遍,不少工程混凝土有胀模、烂根、夹渣、裂缝现象;少数工程混凝土回弹强度不达标,甚至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2.3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问题

监理工作力度较弱,把关不严,如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齐,旁站监理不到位,监理通知单和监理日志缺失,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施工图审查存在错审、漏审现象,特别是对勘察文件的审查深度不够.同时,一些施工图审查单位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不记录、不上报,客观上纵容了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2.4从业人员技术操作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严重不足,超资格范围执业情况仍较普遍;部分技术人员水平偏低,对标准规范理解不准、掌握不深、经验不足;一线操作工人缺乏有效培训,缺乏基本的质量安全常识,职业素质较低.

2.5有关安全质量监管部门执法不严

不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经费不足、人员紧缺的问题,影响监管力度;部分监督人员技术能力不够,如有些明显的质量问题,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多次巡查、抽查却未能发现;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不严,督促整改不到位,监督责任不落实.

3.加强建筑工程管理的有效性措施

3.1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现场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突显了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庞杂的施工现场, 众多的工种和岗位, 越来越短的工期, 以及不断压缩的管理层,都会影响到施工过程当中的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合理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将工程的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工程施工企业要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系统,树立质量方针,从而让其更加有指令性、系统性及可操作性.要将人、材料和机械各个要素有效结合起来.首先,人是质量控制的核心,要把人作为控制的推动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树立工程质量第一的观念.其次,施工材料作为建筑产品的主体,对材料质量的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最后,工程施工的机械是进行施工机械化的主要标志,对现代化项目施工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它直接影响了施工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所以,选好用好工程机械设备非常重要.所以,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综合考虑各种环境因素,实施有效的施工现场控制,为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3.2加强成本控制,节约建筑工程成本管理

成本控制是一项重大工程项目的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只有节约好成本,才能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现阶段建筑工程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管理不可或缺的内容.工程管理本质特征可以由项目成本管理体现出来.首先,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责任,不同于工作责任,工作责任完成不等于成本责任完成.在完成工作责任的同时,还应考虑成本责任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成本管理责任,使每个管理者都有成本管理意识,做到精打细算.其次,对施工队实行分包成本控制.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建立特定劳务合同关系,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进度、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用.再次,施工队成本的控制,由施工队自身管理,项目部不应该过多干预.

3.3明确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

从事建筑工程的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其基础上进一步的建立起适合自己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也必须保证与地区质检站的安全监管体系不相冲突.正是由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与安全监管体系的合并统一使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力度大大加强.当前,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不好做,很多的相关人员都抱怨施工安全监管较难,手中没有权,也就是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和处罚依据,使得安全监督机构不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有些企业阳奉阴违使得管理更难落实.因此,对于以上这些情况,部分地方主管部门制定出了地方性的方法,例如,把安全指标与招投标、奖牌联系起来,实践证明,虽然这种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其片面性较强,对于大部分的工程还是起不了作用,只能对较少工程起作用,也就是说整体性不强.安全与质量监管体系合并统一后,安全就可以利用质量的手段来进行,质量的保障由安全措施来进行;无论是在查质量时还是在查安全时都要兼顾安全和质量,保正安全不达标的就不进行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就不进行安全达标评定,二者密切相连,相互制约,这样明显增强了工作力度和强度,并且方法更加科学合理化,使得监管工作由被动局面转化为主动局面,大大提高了监管水平.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是法律赋予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两者监管的成效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密切联系,把人们赋予的权利行使和利用好对国计民生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影响是非常大的;两者体制的合并统一管理,实现了利用质量手段促进安全、利用安全措施保证质量的目的.这种措施大大地弥补了现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精减了管理机构的工作、更加明确了管理机构的责任,并且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实现了企业负担的减轻、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时怎么发表展需求的适应等目标.总而言之,从整体水平上提高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水平.